1 ) 梁山伯睡了622个女人依然是梁山伯,可惜那个女人一直就不是祝英台
很久不看爱情文艺片,已经有在长达两个多小时的电影时间里出现注意力分散,不由自主的想猜结果等等分心举动,但是还是熬夜起早分两截看完了这部某女文青继《Vagina Monolog》和《悲观主义的花朵》之后再次推荐的文艺作品。在开头看到那个颤巍巍的老男人说出我等你51年几个月又几天还有那个阳光灿烂的电报员眼睛都要长姑娘脸上了这种纯情桥段之后,我就放出狠话:“如果这片子就按照这种梁祝和罗密欧朱丽叶的路子发展下去,我就写篇评论狠批一下这群Naive的理想主义爱情信徒。”但是,文艺片肯定是不会重复这种所谓的经典路子的,看完全片之后我又自己感慨道,这片子其实要比梁山伯祝英台或者罗密欧朱丽叶都要深刻啊。因为,慷慨就义易,从容赴死难。年轻时爱的死去活来的时候其实是很脆弱的,随便一点风吹草动可能就搞出人命了,但是历尽沧桑,尤其是最后怀里还有一个18岁佳人的时候还抱有年轻时候那个美好的梦想是多么不容易的一件事啊。所以,我一定也还要写篇评论,来歌颂一下这个睡了623个女人的痴心情圣。
在片子中两人第一次相见的天雷勾动地火的那即将预兆出绵延50多年缠绵悱恻的一眼中,背景中一直传来一个刚刚在学认字的小孩子的声音:“Mistake Mistook Mistaken。”这也许就是一个预示,预示着这个一见钟情是个错误,还是三个时态的。其实错误不在于某一方,这种事情一向只有愿不愿意,没有是非对错的,问题是在于不搭配。我们的男主角可是一个标准梁山伯级别的人物,面对心上人的父亲的手枪可以说出:“打死我吧,没有比为爱而死更光荣的事情了。”对真心喜欢的人可以长达半个世纪风雨飘摇一颗红心不褪色,其实我本来是怀疑这种人物是不是可能真实存在的,尤其是当一个人号称只喜欢吃菠萝,但是当他尝遍600多种类型很相似的水果之后,为什么还会坚定我一定要吃到菠萝?后来我看到这个人写下472个,499个,544个名字的时候,我相信了,他就是这种二杆子一根筋到底的人。但是我们的女主角可就远不如我们当年的祝英台小姐革命性坚决了,虽然在开始的时候也做出过反抗,但是很快就在皮带的恐吓下屈服了,注意,还不是打的皮开肉绽,只是恐吓了一下,再经过一次远距离徒步,和一个表姐的劝说,就已经成功的转型成为父亲希望的那种人。她远没有为这个可以为她舍弃一切的男人做出最大的努力,而最后她选择的丈夫也就是他父亲希望的那样,有很好的地位和财力,这也无可厚非,因为找个安全的环境抚育下一代,这就是女性的原始本能,正如男人的原始本能是尽可能多的播种,让自己的基因能够延续下去是一样。因此,正是这种错误的不搭配才是造成了这段跨越性罗曼史的根本原因。
除了通过让祝英台同志软弱了一下,导致两人多活了几十年来双双展示一下人性的原始本能之外,我觉得这部片子在整个爱情角色和分类中也提出了颠覆性的观点。在我们通常的概念中,完美的爱情将是要体现在一种专一的性忠诚状态下,这也就是很多原配呼天抢地的抱怨男人靠不住和小三缺德的原因。但是在这场跨越这俩人一生的感情纠葛中,我们看到,专一的一方反倒是在她之前睡了622个女人的男人,相反的,讽刺的是,那个从一而终的女人,倒是在她向那个医生奉献出自己的第一次的时候就已经成为了这场爱情的背叛者。所以,其实在很多时候不能用单纯的身体行为和数量来衡量背叛,放纵不代表不懂专情,正如守贞也不一定就不会背叛,精神上的爱恋往往才是决定性的,而每个男人的心中都会有这样的一个戴皇冠的女神(Crowned Goddess),在任何时候他都将忠于她,但是他的女神是谁,你又是谁的女神,这个就要自己去判别了。
2 ) 这一生我从未如此恨过女人
“Yeah,Then enjoy your pain,take advantage of it now while you are young.Adn suffer,my son,suffer all you can,because these things don't last your whole life.”
我多么需要妈妈对Florentino说的那些安慰呀,可惜,不会的,不会有人说给我。我还没有准备好对任何人说起我的痛苦,除了曾经的你。况且,就算说了又能怎样?妈妈也一定想不到,有些事会持续很久很久,乃至一生。
我不想成为兽欲的仆从,当然,你并不在乎;我也不愿保留我的处子之身,因为你也不在乎。可是我又能够做到什么呢?经过50多年的等待去获取的你的爱情之吻,去获取你的身体,去获取你的信任,我一定等不到那个时候。
你快乐的时候,我躲在暗处;你幸福的时候,我躲在暗处;你一定会忘记我的容貌,忘记你曾经说起的那些味道,对于幸福的你来说,我只是一个影子,是个怪物。只有那么一个时刻,当你被痛苦侵袭的时刻,你才会记得我,才会记得我给予的那些温暖。
但实际上,你是不爱我的,短暂而旺盛的激情之后你就不再爱了。你受制于家庭,受制于富庶,唯独不会受制于曾经所谓的爱情。
我充满了对你的爱,我想这已经无法改变,无论多么深的伤,我都只能如此爱你。但是我无法爱到让你懂得爱。我愿意吻你,但我不愿意等到快要结束时吻你;我愿意爱你饱经风霜的脸庞,但我无法爱自己的衰老。我只希望能够迅速的老去,在你的幸福结束之前离开,如此而已。
一生中,我从未如此恨过女人,但这也无法改变我爱你。
3 ) 爱的路上 默默不死
“爱情是一种优雅,不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爱就是全部,起于爱情,终于爱情。”这样一句台词,相信每个心中有真爱的人都会记忆深刻。
这不是个多么浪漫的故事,不像海报上那么香艳,甚至更多的是残酷。时光,爱情,婚姻,霍乱……那些看似悠远的异域风情之下,是一个人用生命的过程去实现一次爱的苦痛,也只有苦行者才知道“修成正果”需要多少无援的坚持。
他可以勾引到无数个女人,也可以为她保留处子之身。这是痛苦的,他用无数的女人来弥补这种痛苦,他的目标又很明确,他只爱她,这几乎是他生活的全部意义。他的爱太过纯粹和浓烈,找不到释放的出口,却只能将自己灌醉。
他是一个传奇,是为了爱情而生的人,为自己的她守候了一生。从情窦初开到耄耋之年,他们之间错失的那些时光丝毫不能冲淡他执着的爱情。每一次与她邂逅或是擦肩而过,他的脸上都写满幸福,哪怕是失落的眼泪,都带着爱的宽容。无论他流连于谁的怀抱,他爱着的,都是她。
电影的最后,当已年过七旬的他和她在邮轮上金色的阳光中拥吻时,时间仿佛都是静止的。一生漫长的等待与求索,仿佛都凝固在那一刻。我相信那就是生命的永恒。他的一生都在等待这一天,在船上,老得变了形的两人尽享黄昏恋,甚至用身体表达感受。虽然他们早对身体上的感觉迟钝起来,但这让他们在精神上更加进了一层。我想小说电影的结局之所以让他们灵肉最终得以亲近,是为了安慰浮生中那些用生命去爱的人,因为他们可能早早的绝望,可能死在默默爱着的路上,他们的生命没能像这个电影里一样,爱是一瞬也即成为永远,在和她相拥的时候,53年的心灵折磨突然变得轻若鸿毛。浮生中谁会这么幸运呢?而此时的她之于他,会慢慢的,生出一个陪伴和依靠。
最终,他和她相守在这艘船上。从此,这艘船将永远不会靠岸。
注:本篇为转发。
4 ) 保留的童贞
先无关是否伟大,如果一场横跨几十年的爱情只用2小时不到在电影里释开的话,再高明的导演都会顾此失彼的,更何况是马尔克斯的小说。因为他那文字的魅惑在于,不时地时空嬗变,在现在索引将来,在将来的用令人晕眩与时间的回忆方式,总能把人心抖然分散开来,如看广袤天地里碎碎的星光,再细微带入你去看一个人如何成就他的人世,看漫漫一个时间中的苦活,然后智慧老人一般让人知道人生也只是白驹过隙。我觉得电影已经很了不起了,能把那种通过文字想象不够的炎热潮湿的海湾,天空里看不见的灰尘,一个栀子花香的倔强女人,一个深深庄院的影子,一些不可被善解心从深掩中透出光的感觉带来。。。这似乎已经足够了,如果观众观影后再进入书本,或许就像我这一个凡人,突然觉得这一年细心的进入这个壮阔的故事,于是这一年就有了重量。
这样的故事,总是悯人的,至少是一种足够给落入苦爱深渊中的人安慰。爱情既然有那么多种样式,何必拘泥所谓幸福的标准,如果人的一生只算作四季,那么当不存在一个能让一对佳偶逃脱规则而住进温室的话,每一个季节也将有不同的果实。如果人心不去贪婪,一个人只能得到一个季节的果实,那么没有一个季节是最好的,而是否真正用心去体验到那一次这才是最重要的,也许阿里萨等待的意义就在于此,份量就是一生。
看电影我原没能理解的是,暮年的阿里萨对费尔米纳一点也不含糊的说“我在为你保留着童真”。这像一句不折不扣的谎言,而如果你在原著里徜徉于文字,心情用更长时间被文字发酵,直到猛然觉得白云苍狗过去那多变煎熬的生活过后,当平静的站在遥望多年的彼岸时,那些过往的只是一刹生活的表象,时间终能解开它以为能够用“过去”永恒圈住一个人的绳索,所以阿里萨哪里会丢失了他保留的童贞呢。如果要用世俗定义童真,这个故事在世俗偏见眼里早就不是爱情了。
我当然更推崇电影《阿甘正传》阿甘等待珍妮的方式,那种阿甘并不会懂的人心交错,人世苦涩可以被阿甘用无援的奔跑消磨。我们更可能大部分像《霍乱时期的爱情》里的那个年轻人,但与阿里萨不同在于,凡人更以为聪明的看清了时间的遥远,更屈服于时间冲淡的方式而无法将一生允诺一次爱情,这只能留下某些所谓真实的记忆残片,却不能让记忆化为一滴水的海洋:
关于爱,在他们的暮年,写到他们船上的对视:
“ 一想到那身打扮显然是给她看的,她的双颊不禁感到火辣辣的,立刻变得象一块红布。她跟他打招呼时显得有些慌乱,看到她的慌乱他就更慌乱,他们同时意识到两个人表现得跟一对未婚夫妻一样,就变得更加慌乱,而当两个人意识到自己的慌乱时就变得愈发慌乱。。。。”
关于苦,写年轻的阿里萨要坐船离开城镇的夜晚:
“半夜里,他穿上礼拜日的衣服,独自跑到费尔米纳的阳台下面拉起那支为她谱写的爱情圆舞曲,这支曲子只有他们俩才是知音,也是三年来和他朝夕相伴而又折磨着他的心曲。他边拉边低吟着歌词,泪水滴湿了小提琴,那一片痴情,连顽石也会点头叹息。从头几段开始,街上的狗就开始唱和,接着全城的狗都叫开了,但随着如泣如诉的音乐,狗叫声逐渐停息了,圆舞曲在一片可怕的寂静中结束了。”
虽然我们都会一场感情哭过,但很少人会因为一场爱情而学会一辈子的等待而学会过活。
看完电影,要再看回原著。
5 ) 犟龟
爱情是一种优雅,不是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爱就是全部,起于爱情,终于爱情。
这是电影《霍乱时期的爱情》里,我记忆最深刻的一句台词。
当已年过七旬的费尔米娜和阿里萨在邮轮上金色的阳光中拥吻时,时间仿佛都是静止的。
一生漫长的等待与求索,在那一刻凝固。我相信那就是生命的永恒。
阿里萨的一生都在等待这一天,从情窦初开到耄耋之年。他们之间错失的那些时光丝毫不能冲淡他对她执着的爱。
每一次与她邂逅,或者擦肩而过,他都带着幸福的表情。哪怕是失落的眼泪,也带着爱的宽容。
无论他流连于谁的怀抱,他爱着的,始终是费尔米娜。
起初是不喜欢阿里萨的,那么多年间,他竟与622名女子有染。如此,我无法相信他对费尔米娜还保留着最初纯真的爱情。
直到费尔米娜的丈夫去世,他郑重地对新欢说,我要结婚了,然后再次投入到如五十多年前那样痴狂的情感狂流中去。
即使他遭到她愤然的拒绝,他仍然坚持继续给她写信,哪怕她从来也不回复,他仍然一封又一封,直到她允许他来探望。
53年,终于成就一部壮丽的爱情小说。
如果是你,是否有勇气用一生来守护这样一份感情。还是会象费尔米娜一样抛弃幻想,面对现实,继续生活。
费尔米娜选择的是富足而稳定的婚姻。在漫长的五十几年里却仍觉得“困难多于快乐,太多无谓的争吵,太多愤怒。”
我相信费尔米娜的丈夫是爱她的,可是费尔米娜爱他吗?
从一开始她对他就是冷淡的,嫁给他也完全是因为遵从父愿,投奔他高贵的职业和殷实的家业而去。
这大概是时下许多理智人群的聪明之选,很多人都这样做了,并且过得很好。
可是,她们的灵魂是否真的快乐?
但对于这种选择,并没有对错之分。皆有所失,亦皆有所得。
每个人衡量的标准不同。以你的方式,过好你的生活才最重要。
于我,某种精神的享有,虽有不堪言的体味,但却可以在内心一直幸福。
是的,早已习惯,与你之间隔上一层薄雾的颜色。触不到你,却又隐约可见。
和阿里萨那样,坚持写信,日复一日。即使永无回复之日,仍然年复一年。
某时甚至会觉得自己的厚颜无耻。但只是希望你看到,我一直在这里。
生活,未来,太多的不确定,而我,只想遇见你。
走过很多地方,然而你,却无疑是我此生最美的风景。
想起恩德那篇《犟龟》的故事。
会的,只要一步一步坚持走,一定会到的。我的决定是不可改变的。
虽然有些疲劳,但感到非常幸福。她说:“我一直说,我会准时赶到的。”
特立独行,有时候确是很艰难,但它也能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
美好体验。
没有完美的故事,更没有完美的爱情,完美的人生。
这不是源于现实的残酷,只是所谓完美,并非世间万物的状态。
它是你的心态。一切,由心而得。
爱是旅程。无论出自何种选择。彼此好好对待。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永无止息。
6 ) 等了半世纪的爱情如此寒碜
等了半世纪的爱情如此寒碜
文_LoukasTC
声明:我以下发表的任何言论都和原著无关,因为我没有看过原著,只针对电影来说,不管原著和电影是完全吻合还是有些微改动,我的言论都和原著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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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告诉我这不是真的!这部被称为“爱情百科全书”的备受关注、备受期待的经典爱情故事,竟然让我如此无语。我几乎不知道该用一个什么样的词语来恰如其分的形容我的心情和感受。我只觉得这个爱情不值得我如此隆重的期待。我只想说:等待了半世纪的爱情如此寒碜。
首先,男女主角的相遇简直可以说俗不可耐,不过是两个孤独的灵魂依附在两个样貌都不过尔尔的年轻男女身上,然后在一个干柴遇烈火的年纪,擦出莫名其妙的爱情火花。然后他们俩就开始自以为是真爱的书信往来,这简直要了他们的命,搞得生离死别一般,但是哪个大户人家小姐和穷小子之间的爱情故事不是这样?而且回归后的女主角确实也表现出了意料之中的逃避,因为无论是理论上还是现实情况,她都不可能爱这个穷小子爱到深入骨髓,不过是一次随机邂逅,加上几次鸿雁往来,有什么情深致死的理由呢!难得的倒是男主角,竟然可以把这种幻想出来的爱情当成是一生的志向来完成,简直刻骨铭心的祭奠。他根本就不是爱上了女主角,他是爱上了这种执着和忠诚于一个人的感觉。因为他的浪荡和神经质的幻想,他必须为自己的灵魂找到可以寄居的影像,而这个影像就是女主角,这很好,显得他十分忠贞、至死不渝。说起来有谁能爱一个人爱到五十年,多么伟大啊!FML!
我最为之扼腕痛惜的倒是女主角的丈夫。这个男人一出场就气质不凡,更别说长相还有点强尼•戴普的感觉,所以我给了他无限多的同情分和立场分。电影给他安排了一次出轨,这好像会让他在观众心中的地位有所动摇,但是恰恰相反。我看了整部电影,唯一值得百分百肯定的就是,只有他是真心的、全心全意的爱女主角。即使强行安排给他一次出轨,他仍然爱女主角至死。就像他临终遗言所说,只有上帝才知道他有多爱她。整部影片,我也只有在一开场,年迈的丈夫爬梯子失足坠落,躺在女主角怀中说出最后一句感人至深的台词的时候,留了一滴眼泪。其他的真没什么可以打动我。更别提那个寒碜的半世纪之恋。
还有,女主角在男主角的船上,和他有一番“君子”对话,叙述她这五十年来的婚姻其实只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多么多么令人沮丧,这婚姻无疑是她一生最大的失败和失望之源。真是不要脸啊。老公一死,就马上投向旧情人的怀抱,还以如此恶毒的言论来诋毁这份长达五十年的无声的爱。尤其是对一个同样不要脸的滥情男人。即便是当年沉入海底的铁达尼,如果没有沉陷,rose和jack的婚姻生活恐怕也好不到哪去,不过是贫贱夫妻百事哀的无奈版。哪对夫妻,能经历五十年婚姻还没有一点风雨飘摇,七年就是一个坎,你们一起互相扶持,共同走过了七个半坎,竟然可以如此脸不红心不跳的诋毁这段感情,不是无耻是什么!难倒你当初选择了那个电报小伙,你未来的生活就会美满幸福,和睦无双了?除了无耻更无知。果然是一个一生不被经济为难过的女人。
还有男女主角,拜托你们,既然是旷世绝恋了,那就找两个绝世一点的眷侣来演好吧,这两个人的长相也太差强人意了。说回来,还是女主角的丈夫更讨喜一些。
男主角在里面反复强调,爱上女主角是他一生的宿命。我想说,拜托你不要随便扭曲爱情好不好?对,每个人对爱情的看法和理解不一样,但是这不代表,男主角可以如此在所有观众面前肆无忌惮的耍观众。不要以为你终身未娶、嘴里总是念叨着女主角的名字,你就是爱她了;不要以为你每次像个猥琐的偷窥狂和跟踪狂一样盯着女主角,你就执着了。你的形象真和你的内心一样,佝偻着背的丑男。真难以想象他怎么会睡了至少622个女人。这些女人都瞎了吗!
最后我送三颗星给女主角过世的丈夫,愿他来生擦亮双眼,找到一个真心相爱的人结婚。
尽管《霍乱时期的爱情》并不是我最喜爱的加西亚作品,但看着它被改编得如此脉络分明还是挺难受的。南美大陆的癫狂魔幻气息被洗劫殆尽,幻想与现实交叠的旷世爱情变成了一个囚徒困境:结构主义者最大的失败就是总想用因果来注解爱情...
除了医生外,主角们的长相都让我觉得很奇怪,不符合我的审美观。而这样的爱情,看起来是荡气回肠,但实际却很恐怖,爱情也像一种生物,该是有诞生和灭亡的时期吧,不该在没有任何鼓励下长生不老,这是变异。
难看貌似也不能怪导演。原著是如此的热衷于自说自话的叙述,情节反而不那么重要。改成电影就必须放弃原著的模式,因此增添了难度。
用身体睡了600多个女的,但却永远告诉别人自己念念不忘的永远只是那一位。而在念念不忘之后,还有回响,这才是牛X吧
Florentino满怀爱意地注视着他的女皇褪下内衣,眼前呈现干瘪下垂的乳房和略显臃肿的腰身。她不许他看,有些窘迫。事实上,他一生从未这么快乐过。在此之前,他有过623个女人。在他的记录本里,女人年轻、乳房饱满富于激情。他最后的一个情人小到可以做他的孙女儿。但是,正如他所说: “Fermina ,我为你保留了处子之身。”
浪费了好本子 化妆差到可怕。
男主角演的真好!没想到原来题头是这样的意思,如果可以,我也想和爱的人漂泊在一条霍乱的船里,永远不醒来。
沉稳扎实的影像
痴情一生,乱搞一辈子。
我等得太久,以至于不再着急了
感人的 爱情。
金酸梅至少欠这部电影三座奖杯,个人认为啊,各位不要认真。
女人睡了你不代表她爱你,女人嫁给你也不代表她爱你,只有女人思念你的时候她是爱你的,但思念又不是简单的两个字“想你”能表达出来的。马尔克斯有爱情嘛,他把爱情想的那么极致,我觉得他根本就不会爱上任何一个女人。毛姆说:“她对自己的丈夫的感情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做爱情了。”电影《一代宗师》里也有解读“都说人生无悔,那是赌气的话,如果真无悔,该有多无趣啊。在我最美的时候遇见你,是我的幸运,但是我却没有时间了。”
他爱她半个世纪
只要能够在一起,我愿意苟活我愿意等。因为,我相信总有那么一天。
女主之前其实爱的是想象中的男主,所以之后才说他是鬼魂,现实的选择了医生结婚。而男主就算与622个女人做过爱,crowded goodness永远是她。腰部以上是肉体的爱情,腰部以下是精神的爱情,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最后告诉女主,“fermina,我为你保留了处子之身。”
真爱是给偏执狂玩的。
看完首先一句话仍然是,爱情真可怕呀真可怕,第二点是,女主角在两个人都垂垂老矣时说的那句话,你的信让我获得peace,没错,是peace。。所以,人生的一切还是顺其自然而好,既然每个人老年都会有一段时间会获得平和,年青时何必非要去追求它呢?
老子又哭了,马尔克斯你个老混蛋!
怎有可能过了这么多年,经历了那么多事故和争吵,一直觉得幸福。但却该死的连这是否是爱情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