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野性的呼唤
除了知道导演是特立独行的奥利弗·斯通,观看之前并没有对这部影片由任何方面的了解。片名足够简单抽象,但依我的经验,这样极致的精炼往往蕴含着无限的深刻。当然没想到“大门”是一个乐队的名字,是六十年代红极一时的摇滚乐队,男主角吉姆·莫里森更是一代人气偶像。只是由于对美国流行音乐的无知,我在观片过程中不可能怀有那种对名人的景仰心态和窥视目的,更多地只能把这部影片当作一个新奇故事来看。
从前看《亚历山大大帝》就领教了奥利弗·斯通别具一格的传记片风格,虽然本片拍摄得要早很多,但一样可以看出全片充斥的那种强烈的主观感情色彩。导演各种大胆的表现手法和片中人物的极端狂野的演出,使我无论是视觉还是心理上都感受到极大的冲击力。同样是音乐传记片,《一往无前》就没给我留下很深的印象,尽管也有吸毒和出轨,但这些只是情节上的噱头,人物性格并没有进行那个很充分的挖掘,而且约翰·卡什本身也并不具备吉姆·莫里森那样张扬的个性魅力。
按照导演的一贯野心,“大门”这个片名在电影里注定不可能仅仅作为一个乐队的名字而存在,肯定会含有更深层次的象征和隐喻。依男主角自己的解释,它不是赫胥黎所指的“头脑的门”,而是威廉·布莱克所说的“感知的门”,“当代表感知的门被净化后,事物就会呈现出它们原有的面貌”。两者的区别很明显,也就是理智与情感、伦理与欲望的对立。男主角各种放荡不羁的表现,正是他对自我情感和欲望的极度宣泄。所谓“头脑的门”,其实也就是人对自己的理性束缚,是外在体制对内在人性的压抑。男主角自始至终在努力做的,也就是他自己所唱的“冲破束缚,达到彼岸”。
从一开始他追求女友的表现来看,他就是一个极端率真毫无做作的人。他从窗子钻进女主角的房间,女主角问他为何不从大门进入,他说这样太浪费时间了。忘了是谁说过,父亲开了门,请来了物质上的丈夫,但是理想的爱人总是从窗子进入的。门其实是人对外界心理防备的象征,从门进入的客人往往不得不寒暄客套一番,能不能达到本意还要看主人脸色,哪像爬窗子那样直截了当。门和窗这样微妙的区别,其实也可以为片名的含义作注脚。男主角非常喜欢引用威廉·布莱克的另一句话:“那条无人走过的路通向智慧的圣殿”。他要做的就是任性,就是冒险,就是不复制世俗,就是撇除面具直达本心。
男主角在演唱会上好几次都模仿原始人酒神祭奠的舞蹈,观众也随着音乐狂舞,交杂着赤裸的女子和各种幻象,气息氛围神秘而迷乱。他们的谈话中也多次提到狄奥尼索斯和酒神巴克斯,在希腊神话中代表着无序和本能的冲动,暗示神话传说对男主角性格的影响,这样的手法在《亚历山大大帝》中也似曾相识。两部影片的男主角都是被强烈的情感和欲望所折磨,颇有点古希腊悲剧的意味。吉姆有一段饱受非议的即兴的“弑父淫母”的歌词,似乎也隐含着俄狄浦斯情结在内。
沙漠和印第安人是男主角的主要幻象。沙漠代表了他越界探险的欲望,他始终都在那一片茫茫黄沙中寻找他的仙人掌。而印第安人似乎是死亡的象征,童年记忆中那个濒死的眼神总能够占据一生的梦境。还有眼镜蛇、美洲豹、宗教图腾和火焰等等,这些超现实的镜头把主人公迷乱的心理状态进行了视觉化,我记得导演的这种手法在《天生杀人狂》里有着更夸张的表现。当然,这些镜头就像男主角那些意象含混的诗歌一样,只能大体感知到其中的癫狂和野性,无法以此对他的性格命运进行细致理性的诠释。
他在舞台上的那场猥亵演出使影片达到了高潮,依稀记得在张国荣的表演生涯中也曾有类似的情节。不管是静静地在浴缸里一睡不起,还是决绝地从高楼上一跃而下,两人的结局都充分说明了天才与世俗的矛盾。“死神让我们变成天使,给我们翅膀”,出于影片所传达出的那种生命绝望的观点,可以理解这种对死亡的臆想,但愿那些痴狂的眼睛上方真的存在可以自由飞翔的天堂。
2 ) 如果我也可以是个艺术家
我明白那种孤独绝望,
然后让灵感的精灵附身而开出艺术之花的状态,
但我不会画画也不会作曲,唱不上高音也说不出诗句,
我就是一个平凡的人了。
我好喜欢有艺术感的画,音乐,行动或者装置。
可惜这个所谓的艺术感也只是我个人狭隘的标准。
这个世界据我所知的因艺术而高贵的灵魂,总是让我深深感觉自己的平庸。
我只能成为一个爱好者,一个粉丝,一个感受者,体验者和观察者。
这样很好,在我有生之年,我想我还有源源不绝的艺术的资源可以享受,虽然我不创造,但是我感恩地珍惜着这些美好的作品。
多好啊,和导演作者形成某一些经纬度的共鸣,每次我总是惊喜地相信,只要有一点点的共鸣与感悟,我就能艺术的状态更近一步了。
成为一个普通的观察者,我喜欢我享受那么一点点个人的艺术体验.......回味无穷ing ^_^
3 ) 一天听两遍the end的日子
有一段日子,我每天听两遍the doors的“the end”,每两天看一遍奥利佛斯通执导,瓦尔基尔默主演的电影《大门》。
那段日子里我足不出户,整天以方便食品,再加上满屋的烟气度日。迷迷茫茫中,脑子里一会闪过jim morrison的低吟“people are strange when you're a stranger”,一会又闪过他的吼叫“when the music's over, turn off the light”,忽然间我明白了:他妈的,turn off the light就是去死啊!
看到jim二十多岁就死去的既成事实,再想到他的很多歌曲,再想到他著名的“the end”那首歌,很容易的,人们会认为“the end”的意思就是人的终点:死。斯通在电影《大门》里也是抱着这样的观点的,所以电影里当“the end”的旋律响起时,那个让jim魂牵梦系,象征着死亡的印第安老人肃然而立。
但我对这个观点却是不能苟同。一个人,就算他对死很敏感,但也不会在每个时刻都流露出来。就像南朝的陈子昂,一生仕途坎坷,所以有人认为他写下“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泪下”的时候,也是怀着自伤自怜的感情的。我觉得这就有点过分:古人在面对着特别伟大壮丽的景观时,往往会忘记了自己那点对宇宙来说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全身心的去感受宇宙的雄奇广阔。这,我认为就是陈子昂写这首“登幽州台歌”的本意。
jim对土著人的神秘活动非常热心,这表明他对探求人类的本源很感兴趣。在我一天听两遍“the end”的日子中,我感受最深的是歌曲中段伴奏变弱、jim开始像梦呓(微软拼音2。0真垃圾,居然没有梦呓这个词,却有梦遗,KAO)般独白的场面。
“迷失在一个罗马的......痛苦荒野中
所有的孩子都发疯了
所有的孩子都发疯了
等待着夏日的雨
“城镇的边境传来警报
驶在国王的高速路上,宝贝
金矿里奇怪的一幕幕
驶在向西去的高速路上,宝贝
“骑着蛇,骑着蛇
去那条湖,那条古老的湖,宝贝
这条蛇很长,有七英里
骑着蛇......他很老,而且它的皮很冷”
“西边是最好的
西边是最好的
上这儿来......让我们把没做完的做了吧(注:个人感觉是指两人的亲昵)
“蓝色的巴士在呼唤我们(此处blue是指忧郁还是仅指蓝色,有待进一步分析)
蓝色的巴士在呼唤我们
司机,你要带我们去哪儿”
听到jim如巫师般的吟唱,神秘而又似乎无意义的歌词,再加上若有若无的伴奏,这一切,是否把你的理解力逼到了极限?是否你表面的那些东西,比如尊严、坚强,都随着歌声而开始瓦解,而渐渐显现出真实的赤裸裸的你自己?人的基本欲望是生理欲望,基本欲望被满足后,才会想到满足其他欲望,比如名声、金钱之类。当你觉得其他的欲望其实很虚伪很无聊时,那你的基本欲望是不是在慢慢抬头?你是不是感觉自己充满了野性,脑子里满是想什么就干什么的念头?
于是,在歌曲的高潮部分,一切都变得那么自然,那么原始,那么发自内心的诚实。“father, i want to kill you.”这句话jim说得相当轻松,甚至可以说是轻描淡写。“ mother, i want to......”唱到这里时jim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大吼道,“fuck you!”听到这里时我脑子一下蒙了,然后马上醒了过来:他妈的,就得这样啊!这就是我心底里想的啊!
歌曲接下来是模拟做爱快到高潮时的场面,随着强劲迅急的曲调,jim的一声声“fuck”的低吼,不仅是你的精神,还有你的肉体也在向高空飞腾。随着最高潮时鼓点的强极而弱,亢龙有悔,jim倒在了地板上,他已经经历了一次高潮。
我认为,这就是“the end”这首歌的真实内容,这不是一首关于死的歌。
我曾试过一边听“the end”一边手淫,结果成功了,一泄如注。我只试过一次,因为在我幻想着具体对象时,我并没有专心去聆听“the end”,这让我产生了把“the end”当作工具的罪恶想法。
一天听两遍“the end”的日子持续了不到一个月。现在回想起来,那可能是我最颓废的日子。
附注:从心理学上讲,人的一些原始的隐藏的性格、欲望等,统称为阴影,是构成集体无意识的四个部分之一(另外三部分是人格面具,阿尼玛或阿尼姆斯,自性)。平常的时候,人都生活在人格面具下(人格这个词最初的意思就是面具),而阴影则潜藏着。当人格面具和阴影结合得很好时,人就会感觉非常快乐,非常有创造力,非常像头野兽,这也是好多天才看起来都那么疯狂、那么充满兽性的原因。这个或许可以帮助了解“the end”这首歌。
呵呵,再谈两段关于手淫的,女性网友请自制,勿看。
我一个朋友跟我讲他看到的电影里最浪漫的手淫,是迪卡普里奥在铁皮屋顶上,仰面对着满天的星斗和皎洁的月亮。
我觉得最常见的还是凯文斯派西在《美国丽人》里的早起运动。
4 ) Jim
看完《大门》之后,才初步理解了大门的歌。从JIM的死认识大门,当时无法理解他的迷幻,喜欢大门只不过是虚伪的随声附和但是现在不同了。
电影里的莫里森显得稍微有点无病呻吟,但这只能怪电影这门艺术的自身缺陷,蒙太奇不可能完美的表达人的内心就像我们用眼睛不会看到声音一样,虽然我这是吹毛求疵,四星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吧。
莫里森是个诗人是个疯子我们都愿意这么说也都这么认为,他是个感觉主义者,他的投入让他看到了不同的世界,他生活在幻觉里面,他的身体像是一个巨大的生殖器,他很敏感,他感受自然,他感受一切我所羡慕而不敢触及的领域。
他的诗我没读懂过但是就像他的歌一样存在他的味道刺激着我的嗅觉。
感谢这部电影,通过电影我才真正喜欢上了他的音乐,我需要一个想象的空间,一个想象的方向,《大门》给我开启了这扇门。
5 ) the end
看完《大门》之后脑子里总是在回放着morrison的迷离的眼神,阴柔的动作,以至于照着镜子自己也同化了一般的摆着morrison式的pose,原因不是我疯了就是电影或morrison的人物魅力使然。很明显,我当然不会承认自己是个疯子,呵呵。
整个电影都在一首歌的贯穿下进行的——大门乐队的名曲《the end》,当主人公第一次意识到死亡的诱惑时,the end前奏的吉他杂音诡异的响起,像是给人一种启迪似的,之后morrison在一场演唱会上完整的演绎出了这首歌的始末,那骇人听闻的歌词使观众哗然。
大门乐队以一首light my fire红遍了全国,morrison也用这首个歌狠狠的戏弄了一把沙利文,在以后的日子里也是这首在每场演唱会都被观众要求表演的歌曲激怒了或激醒了morrison,所以他大喊道you are all fuckin slaves!
而这句话正是无数摇滚巨星不得不接受的讥讽和引起反思的利剑。
morrison的爱情是放纵的,如同一团烈火,他将性与爱分离,也同时将爱与责任分离,因为他无法自救,这样一个人如何面对他的孩子?
他是一个悲剧人物,因为他的敏感和脆弱,从一个性感明星堕落成为一个满脸胡须肥胖如猪的邋遢鬼,这种自毁慢慢的成全了他的末日,无所畏惧,不受任何羁绊,安心待死。
我个人比较偏爱他的第一张专辑即同名专辑,在那张专辑里蓝调音乐和诗完美地结合在一起,这张专辑已经昭示了他的一切不安,绝望,愤怒,同时预示着他的生命的终结。
oliver stone对整个影片的色彩,结构安排的很完美,整个电影的确拍摄的很迷幻,符合morrison的感觉。这绝对是一部出色的传记电影。
6 ) 早已游完人间的
我的思考损伤了我的神经
像那些酒精和毒品一样
但我依然有爱。。。。。。
我确定我的死神随时环绕身边
我 用对死亡的认识与感觉
创造我的心声
人们将之视为音乐
它的神奇魔力演变成一种宗教
但我依然害怕
害怕老去。。。。。。
摇晃舞蹈,抖动着自己的孤独
也疯狂地摇摆着欲望
一不小心我被挖掘
就想你们忽然领悟自己的孤独或者痛苦或者快乐
以及曾未被感知的一切一样
面对忽然而来的醒,
我也一样害怕
并且因为害怕而疯狂
我知道爱我的姑娘想要什么
我只是害怕老去
我对贴近死神的感觉上瘾
就这样我们快速地游完人间
但是我仍然有爱
我仍然有爱
熟脸太多真不好,看着梅姨和Hodge大叔,情绪怎么也放不进去。歌是歌,人是人。吸毒酗酒乱性伴随摇滚乐任何乐手演员showbiz乃至整个人类,60年代的“飞”建立在毒品和各种异教上,大事件太多,年轻人嗨了疯了傻了操操操,各种混乱各种放纵各种浪费各种心理不健全,反正操死自己就完事了
建议看《此地无人生还》,看完书的人就别看电影了。
其实现在想想给力荐似乎因为这是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让我深入了解JIM的片,骂也好,夸也好,第一个总是记忆犹新的。
Oliver Stone的造神运动Vai Kilmer最尖儿的一出戏
大门铁粉也许会认为此电影对吉姆的描写未能面面俱到以至有所偏颇,但斯通最难能可贵的却是把握住了这支乐队和那个年代迷幻般的精髓
他是命里赴死的人,平常人妳为何也随他而去了。妳说妳爱生活但你难道不也憧憬黑暗?疯癫与文明。骨肉皮和其他西方世界摇滚乐毒品酒精性爱狂乱的头昏昏追随者。他恨他的父亲,电影却没指明原因,多少显得不自然和矫情。电影拍的不错,音乐不错,可惜我不嗑药我觉得可笑。你的诗性,让我每每内心发笑。
中学时读每期《音像世界》看Jim的连载,终于在电影院里把这片看了。头发尖儿的电都通了。字幕起,文艺青年们四散,照样听见有男大喊“太烂了,这片实在太烂了!”(是每次看完电影喊烂的都是这个人吗?怎么连调调都相像)没有过疯狂青春的人,应该进不去吧……若要都明白,你得重新活活那几年:D
这片儿虽然拍得傻了吧唧的,但是基本上和Morrison相似,更何况导演加分,MichaelMadson加分,Meg Ryan更加分……
作为Jim & Pam的迷妹这部电影有些让我失望.....对于Jim的描写太过潦草和负面化。方基默演得很浮夸,梅根也不符合我心中Pam的形象。听到熟悉的音乐想到那些美好的记忆,唉说多了都是泪。
天才都很危险。总之,我爱jim morrison这个疯子。
狂熱、放縱和變幻不定的吉姆莫里森,燦爛如流星,劃過那個紛擾時代的天際,卻放出太陽一樣耀眼的光亮。他就像《悲劇的誕生》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再世,集詩人,搖滾巨星,酗酒狂,藝術家,偶像一身,忘卻那些理性與秩序,帶領人們將感知的門打開。
大概人是很难承受任何突如其来的 虽然理解导演的表现意图 但总有点再看月亮组的错觉 或者往大了说 基本上一个拥有些许才华的人都是这样被挖掘被吹捧被毁掉的
一位灵魂歌者,罂粟、sex、酒精伴随了他生命中的璀璨,也将他的生命耗尽。“我一直相信在视觉和听觉的双重范围内,人们只能感知到理他们较近的东西。然而如今我越来越感觉到在我面前还存在一些更改更远的领域,我仅仅是想探索这些领域。”吉姆莫里森短暂的一生因为音乐而变得永恒。
看了快3个月了。。。。能看下去,是因为Morrison是当初爱过的男人。。。。
奥利弗·斯通九一年的片子,到现在才看。看完后很难受,为什么没有早点看到这片子,或许以前有一些选择会不一样,也可能其实没什么区别,那时候我多傻啊,虽然现在也没聪明多少。但是看完后很热,看到莫里森对帕米拉说:“我不能没有你宝贝”,我就哭了。我去搜评论,他们都说爱上这样的男人注定是悲剧.真讨厌这些评论家,所有的爱都冷暖自知,凭什么你就觉得是悲剧?去你的!!如果能这样活一回,27七岁就死掉也没什么。把自己折腾到心力衰竭,不是所有的人都如此爱自己!总之他在舞台上性感到让你抓狂,他写的词是最美的诗,他的人生很帅~
莫里森中后期基本被人群裹挟了,变态一样吸收那些名望,一些镜头看着痛心。好像68年以后很多人都有疯狂自大倾向,见过神的人觉得自己就是神(all is one, one is all, I'm the God, I can do everything )。莫里森演员长得有点像张杰
We're reaching for death on the end of a candle. We're trying for something that's already found us. Last words. Out.
有点失望,传记果然还是不好拍,要不就是被琐碎的片段组乱叙事,要不就是难以抓住人物内心
每次看摇滚传记片都是一段自我毁灭之路。当然原声都是超赞的!
68/100。只有表面没有内在,想通过此片了解一下Jim Morrison的内心世界基本没戏。全是支离破碎和片段,没有人物内心的变化。最后死得太突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