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很多评论,必须补充一句,我本人是不赞成过分强调这些技巧的,而且也不擅长,不过,为什么我们不能折中一点,学习一些人际技巧呢?起码可以润滑同事、家人、朋友关系,武器在有的人手里是凶器,在有的人手里是圣器,一念成佛,一念成魔。2010年3月
——《十二怒汉》观后感
苏格拉底以死证明,“多数人民主”也可能是“多数人专制”,尤其面对一个似乎证据确凿的杀人案和十二个例行公事的陪审员时,就如同企业里准备不足、例行公事的决策会议,很容易变成领导或是“权威”的一言堂。
除非碰到一个清醒执着的反对者,而且,还要有理有据有技巧,才能战胜十一对一的强大群体压力,《十二怒汉》就为我们展示了这样一个人和质疑与引导技巧。
太极之刚柔并济:
说服十一个陪审员,8号(在一群没有姓名的男人中间,只能如此称呼)运用了不同的策略,你柔我刚,你刚我柔,借力打力。对沉默寡言认真思考的或是表面逻辑清楚,实际并没有认真思考的,充分抓住思考成熟的逻辑论述,一句不让,直接说服,或是利用机会凸显自己的逻辑正确,争取信任,比如,面对12号,一直追问到他说出“没有人可以确认那一点(指证人不会犯错),我们又不是在做科学论证”;对被情绪控制的,制造沉默,避其锋芒,利用群体压力,凸现其无理性,比如很多时候对3号和10号的态度;对其相互之间意见的不一致,充分放大和利用,引起内部争议,静观其变而得到更多有利于自己的论据和支持者,分化论敌,比如当出身于贫民窟的5号与其他人关于出身问题发生争执时,还有很多情况下,都是任凭大家互相讨论,而没有急于发表自己的看法,虽然有时候他其实已经有成熟的意见(这点堪为部分企业一把手的楷模)。
当然,有的情况下也要以刚对刚,但要击其关节,令其避无可避、转无可转。手中有驳倒对方逻辑基础或者基础证据的杀手锏时,有目的的把对手逼到最后一步,再准确出击,从根本上击倒对手的逻辑信心,面对3号提出的凶器证据,8号就拿出了最有信心和最出其不意的论据,一把和凶器完全相同的摺刀,而且是把大家的指证从泛泛的“出身”、“前科”逼到凶器上才拿出来。
兵法之知己知彼:
十一个反对者,组成一个反对群体,实际上分成两部分,核心反对人员和助力人员,而体现在个体身上,群体的作用则体现为两种——社会助长作用和社会抑制作用,前者指在群体活动中,个体的活动效率因为群体中其他成员的影响而出现提高的现象,后者相反,个体活动的效率因为群体中其他成员的影响而受到减弱。说通俗一点,就是有的人见到人多就激动,有的人见到人多就发蔫。分化、瓦解、说服这个群体,要利用争论充分暴露和了解反对群体的组成结构和成员性格,针对性的组合语言、情绪和逻辑。
在面对助力人员时,社会助长型性格的,可以激发其英雄式的责任感,比如当6号很认真的询问9号老人意见时,就促发其充分发表了独特的意见;社会抑制型性格的,可以减轻其身上的责任压力,给以重视,通过赞扬和提供容易发挥专长的表现机会来提高自信和参与热情,比如对戴眼镜的2号和出身在贫民窟的5号,在讨论电车通过时间时,8号专门询问他们的意见,给注意语法的11号创造投无罪票和充分得到重视并发表意见的机会。还有一种群体懒惰者,只想随大流的人,对他们则要给予并利用压力,两种压力——负责和思考的压力,急于结束的压力,在讨论刀子刺入部位的时候,8号就专门向12号和7号提问,直接导致7号轻易的改投“无罪”票。
对核心反对人员,社会助长型性格的,可以离开、搁置他,降低激情和动力,避免可能造成的盲目偏执,比如,在讨论孩子为什么回去取刀时,10号非常激动的四处指责,8号并没有与其争论,而是提出再投票一次的建议,缓解其偏执的情绪;社会抑制型性格的,可以通过关注、理解以及主动的了解来拉近心理距离或是进行说服,这使得很多认真思考、意见坚定的反方在同意“无罪”之后成为“无罪”方很重要的力量,提出很多新的质疑。
同时善用群体压力,当自己处于弱势时,回避群体压力,比如第二次采用秘密书面投票,就避免赞同者因为迫于群体压力而不敢赞成无罪,而且借机凭借“善解人意”赢得了更多支持。
当己方占据优势时,可以充分发挥群体压力的作用:强调优势地位事实,并且可以利用沉默强化压力,寂静(寂寞)状态下,往往情感压力更大。在最后只有三票有罪时,面对情绪激动10号,大家都置之不理,反而使得这个社会助长型性格的老人变得懦弱无力。
情感之三十六计:
远交近攻
尊重人的感情和情绪,利用一切细节感染他人,关心、安抚是最佳的突破心理隔膜的机会,对不同的人和不同的观点,寻求一部分共性的内容或看待角度,缩小差距,建立信任,寻求支持者,既是对争论对手的分化瓦解,也是对本方人员的支持鼓励。重视1号作为主持人尽职尽责的特点,充分尊重他的组织权,并且在关窗户的时候认真听这个橄榄球教练讲故事;重视2号希望做一点事情的想法,当2号善解人意的为9号老人解围,询问谁要喉糖时,8号立即表示了支持,并且模拟开门场景时请他记录时间;重视7号对球赛时间的要求,并没有说他的要求无理;对很多人的部分质疑,都及时的给予支持。很多这种细节上的行为,反而更突出其他受情绪控制或者简单认为有罪的陪审员的无理。
暗渡陈仓
敌对方试图拉近距离的时候,可以接受其建立关系的努力,这种影响其实是双向的,在其主观接近的同时,不知不觉也会收到己方的影响,可以避免克服敌意单向接近,最终哪一方能影响和改变另外一方,取决于信念、理念、逻辑和策略。比如在卫生间里对6号和7号的态度。
欲擒故纵
说话要抓住要点和关键环境,不必争的不用争,听或者让其情绪激动,多说多暴露可能更有利于寻找问题点。
“我们可以花一小时来讨论,球赛八点才开始”;“他过了悲惨的十八年,我觉得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机会”;“我想要提出一些问题,或许他们毫无意义”……在面对大家反对的弱势情况下,8号说话不多,而且总是保持一种收敛的情绪,没有走动,没有慷慨激昂,而且对一些容易激动的人,更多是引导和避让,并不针锋相对。
前期对3号的态度则通常是针锋相对,激怒他,制造他与其他陪审员的矛盾,积累其情绪冲动和其他陪审员对他的斥力与群体压力,而且,3号在激动情绪下说出的话和做的事,事实上也多次为他提供了证据,拿错了折刀(不是案件的凶器,而是8号买到的一模一样的刀),“他(作证人的老人)怎么能肯定他看到的都是真的”,“我要杀了他”……
反客为主:
当最后只剩下3号坚持有罪的时候,8号开始反过来挨个的询问反对方,并且最后站立着凝视和质疑3号,给予其最大的群体压力和情感压力,“我们想听听你的说法”。而3号作为面临情感压力者,往往会用行动掩饰自己的脆弱和痛苦,可能会暴露出真正的痛苦或意见来源,以及背后的一切真相。正是这种反客为主的压力,大家的凝视和无语,促使3号暴露了情感原因的偏执,当情绪宣泄一空后,只能承认“无罪”。
看完全片,探讨微观组织行为学和沟通技巧的同时,不妨也宏观上反思一下我们的企业,是不是在减少仓促决策的同时,能够培养几个这种了解企业战略、积极思考、坚持质疑的不同声音,而不是象征性的请示各位领导,最后无所适从。记得,不要让我们的员工在会议室里沉默的仰视领导,离去时低头默默无语,走进企业时仰视领军者个人魅力,离开时看轻企业的整体决策能力,就象整个影片为我们展示的,开篇时仰视着法院庄严肃穆的大门,结尾只有从内部俯视的台阶和匆匆离去、稀疏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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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justlaugh.com.cn/books第一次看《十二怒汉》,还是刚上大一的时候,当时感觉非常非常震撼。因为以前虽然听说过陪审团制度,但多数是从嘻嘻TV等媒体上接触到的,自然是批判性的。可当时看了这部电影之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以前自己以前的想法错了,这个制度虽然不完美,但实在是一个“最不坏”的选择。
多数80后的人最早接触陪审团制度应该是上世纪90年代轰动世界的辛普森案,记得当时国内媒体把此案炒的红里发紫,作为美国司法制度失败和无能的典范大加宣扬,而我当时亦深以为然,感觉美国的法制在老辛的“梦之队”律师团这个金钱堆起来怪物面前不堪一击,甚至觉得美国的司法就是保护有钱人的,所以才会使辛普林这样“罪大恶极”的人逃脱制裁。记得当时批判的主要是陪审团黑箱操作,陪审员容易带有感情色彩,审完就解散,不用负任何责任等等。看了《十二怒汉》之后,我突然兴起,想详细了解一下辛普森案的审理经过特别是其陪审团的构成,于是第二天就开始在图书馆和网络上查相关资料。
翻阅了很多资料之后,不得不感叹于信息不透明的强大,可以让一个正常人变成弱智。简单的分析一下此案吧,谈一谈当时想法上的错误。
首先,现在可以看出来,当时的检方绝对是拼尽全力想把辛普森送进大牢的,派出了本地区最好的未尝一败的西方不败检察官、洛杉矶的总检察长亲自坐镇,前后调动了数百名刑警和刑事侦察专家,花了几百万美元,可谓是尽心竭力,当时国内媒体影射检方想放辛普森一马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陪审团的构成也是没有问题的,这个陪审团对辛普森其实很不利。虽然在梦幻律师团和所谓“种族问题”的压力下把此案放在了洛杉矶黑人较多的区法院来审理,在随机抽取的12人陪审团中有9个是黑人,直觉上陪审团容易因肤色问题偏向辛普森。但仔细看陪审团的构成后会发现9个黑人中有8个是女性,这一点对辛普森其实是很不利的。因为美国有一项黑人女性讨厌哪种黑人男性的调查,结果显示最讨厌的是两种,一是赚钱或成名后马上娶个漂亮白人老婆的,二是喜欢家庭暴力常对老婆拳打脚踢的。众所周知,辛普森同学这两样占全了。根据多数女人的性格,在这样一个人身上估计很难唤起同肤色的“认同感”。
最后辛普森被判无罪并不是很意外,美国的司法系统对程序正义有着近乎苛刻的追求,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而主要的间接证据又因采证程序上的问题未被采纳,在美国这个一切重证据,“宁可放过一千,不可冤枉一个”的国家,陪审团最后只能做出无罪判决。当然,如果辛普森是一个穷光蛋,请不了那么好的能言善辩的律师,估计他是要坐牢的。但这种假设意义也不大,因为在一场审判中,谁都无法保证所有人的起点公平,能保证的只能是过程公平、程序正义,这一点这个案子上完全做到了。
美国司法首要的目标并不是把罪犯绳之以法,甚至也不是追求真相,而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政府的侵犯。如果只是要查明真相,打击犯罪,那么就不应该有米兰达警告,就不应该有对程序正义的极端强调。因为没有程序上的正义,最终必将损害实体正义。因为在国家专政机器面前个人很弱小,不强调程序上的正义,也许一段时期内能很好的打击犯罪,但从长远来看,对社会正义的损害更大。“包青天”是靠不住的,对法律制度的严格的近于机械的执行,rule of law才是靠得住的。这一点中国人最懂也最不懂,冤假错案面前,中国人首先想到的是能够上达天听,批示远比证据重要,关系远比程序重要。在这样的环境中,佘祥林含冤入狱11年却能被当成司法公正的典型就不奇怪了。
昨晚又重新看了一遍这部电影,没有了当初的那种激动,但看后更感觉这是一部好电影。虽然绝多数情节都是发生在一间封闭、阴暗的小屋子里,只能靠人物对白推动情节发展,但巧妙的安排不会让人觉得丝毫厌倦。看完后细细回味才发现,导演竟然在短短的一部电影中讲述了十二个人的主要生活经历、生活观、价值观等等,人物的对白、动作没有一点浪费!仅此一项,就足以让这部电影成为经典!
房子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大。使它显得大的是阴影、对称、镜子、漫长的岁月、我的不熟悉、孤寂。
除开日出日落外,又一部以对话为主的电影。有张力,也有法律的基础常识、以及如何说服人和群体决策等要素。
一个人在与11个人持对立观点的情况下如何一一说服众人并反败为胜!
这就叫典型的剧情片
精湛的表演,恰到好处的对话与矛盾设计。
人类电影精华。天气随着讨论的进行由闷热、大雨到平静。Lumet的调度和运镜是殿堂级的,或者是摄影机被技巧高超的剧本和表演所带领,编和导的完美配合,给出这部紧张感从头保持到尾的神作。一个悬念,多个波澜,故事的设置和表达都已入化境。你黑泽明拍7个人,我Lumet就拍12个!哈哈。
偏见,合理的怀疑。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怀疑的能力。最后,当意见终于统一,每个人默默地穿上外套,离开,桌子上是刚刚一个半小时内发生的巨大震荡留下的痕迹,烟灰缸,纸团,凌乱的纸张,笔,还有那把刀。经过这些震荡后的十二个男人,不管之前是多么的抱着偏见不放,此刻都闪着光。这是人类进步的光芒。
民主、人性、理智、原则。合理怀疑。
罗生门,只有阐释,没有真相
“我们会来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责大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拿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那就是我们的国家能这么强大的原因。”精采!剧本、导演、演员个个出色★★★★★
情节展开的不错,但是戴维斯主张的部分都只是模棱两可的推测,实际上挨个求证这些东西之后,孩子有可能是凶手,也有可能不是。只是控方的初期工作没有做好,辩方的交叉质询没有做好,案子应该重新调查,而不是简单的判决无罪。看到有人截屏引用这个十一年前短评做庸俗群众代表我很荣幸。现在我要补充的话,会说,权利机关的失职是一回事,合理质疑没有毛病,但结局判决无罪是有毛病的。因为不管群众是盲从机构推测,还是盲从男主推测,都只是被碾压。文艺青年批评我追求真相庸俗,那么只要和机构观点相反就行,接受无罪结局才是公平和正义吗。
知道这是一部牛片,只是没想到居然这么牛。
抽丝剥茧,各个击破,非常牛逼……感到非常非常大的压迫感。气氛竟然还跟一场雨融合得那么好。
看着五十年代的饮水机电风扇和豪华厕所只想感叹“万恶的资本主义”!
美国之所以能够标榜民主,正是因为这种陪审团制度所映射出来的倾听每一个声音,尊重每一个个体。提出你的“合理怀疑”,大家来讨论,来表决,来投票。但是,并不是每一个陪审团里都有这样一个8号陪审员,而偏见永远存在
意见领袖在电影中的上佳诠释
法学狗看了真的深有体会,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正义,一环扣一环,你心中会有自己的答案。
投票不管用,意见领袖也没用,你得让每个人都说个够。然后明智的共识才会产生。
西德尼·吕美特的长片处女作。随着剧情发展,焦距逐渐加长,而长焦镜头使空间显得愈加狭窄,似乎身后的墙壁都在不断收紧对角色们的包围圈;影片前1/3的镜头高度在视平线以上,中间1/3与人眼视线相同,而后1/3则在低于视平线的高度取景,角色的重要性、统治力和热情愈加增进,而观众愈加臣服于角色。
人是说谎者,人是连自己也会欺骗的说谎者。因为冷漠,成见,因为麻木,可笑的自尊,或者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去坚持一个谎言。一个没有理智的社会,往往同时也是一个没有感情的社会。强烈推荐,精采绝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