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1957

剧情片美国1957

主演:亨利·方达,马丁·鲍尔萨姆,约翰·菲德勒,李·科布,E.G.马绍尔,杰克·克卢格曼,爱德华·宾斯,杰克·瓦尔登,约瑟夫·史威尼,埃德·贝格利,乔治·沃斯科维奇,罗伯特·韦伯

导演:西德尼·吕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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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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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6-05 20:48

详细剧情

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因为涉嫌杀害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证人言之凿凿,各方面的证据都对他极为不利。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他们要在休息室达成一致的意见,裁定少年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少年将会被判处死刑。  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各有不同,除了8号陪审员(H enry Fonda 饰)之外,其他人对这个犯罪事实如此清晰的案子不屑一顾,还没有开始讨论就认定了少年有罪。8号陪审员提出了自己的“合理疑点”,耐心地说服其他的陪审员,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观也在冲突和较量……

 长篇影评

 1 ) 为啥大家叫好之余一致开始赞美所谓“民主”?

如果看了一部影片,就让你对美国的民主自由五体投地;
如果看了一部影片,就让你因咱残根缺腿的法制而自惭形秽;

如果这是一部其他影片,还算你possibly看进去了……

但这是《12 Angry Men》,男主人公最多的一句台词是啥?I don't know.Possibly.

如果看完了连怀疑都不会还叫看进去啦?

 2 ) 12 Angry Men,令人惊叹并为之折服

海报上有这样一句话:Life is in their hands,Death is on their minds。
影片并非揭示某种结果,因此从头至尾,法庭的镜头极少无比。
一个下午,12个人关在一间房内,设备破旧,他们最主要的道具是那一张方形桌子,至最后,全部人离开,桌子的全貌缓缓展现,几个小时的争论后只剩余几张纸与碎屑,曾有过的人的愤怒的吼叫与平静的论述不再重放。
即便所有观影的人都从一开始便了解他们辩论后的结局,影片也能够不失去任何一秒钟的魅力,简单的布局下,12个人在表达各自思想进而流露出人生百态。
12 Angry Men实际上是一种冷静的平和的态度,少数两个人总在声音高昂话语粗鲁,而更多人会睁大清醒的双眼平静地一步步表述,每个人的想法都自成一体,即使它们相撞击后的磨擦尤为剧烈,但最终会有人道歉,也有人谅解。
两类人群相对立的理念并非不平凡的内容,事实上随处可见这样的纷争,不同的是他们的争论必定要代表正义,并且要给一个孩子平等的命运的对待。
少数服从多数是争论过程中的主旨,有理不在声高是明了的态度,固执己见的人十分可贵但也十分顽固不化,坚持是亘古不变的成功的法则。
多少人愿意为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而坚持,即使事关这个人的生死,并且自己要担负着被指责为哗众取宠、标榜另类等恶名的状况。
多少人不会被多数人的诅咒声而使自信心褪色,进而迅速地降下旗帜,作一名默默无闻的跟风者。
而又有多少人仿佛墙头草般,看到将自己征服的信旨能够见风使舵,义无反顾地将拉拢自己一同举着伪善的旗帜呐喊的人抛于脑后。
正确与否并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有没有尽全力表达,我从影片中看到的观点是,12个人的表达机会均等,从始至终坚持表达完整自己对某件事的质疑,才是勇敢的语言者。
语言在这一刻令人相信为比人的手足更能够使人独立的东西,而酣畅淋漓的语言环境,影片剧本是绝佳的功臣。
最后,始终彼此信赖的两个最初被别人所鄙夷的男人友好地握手,由此得知,如果能够听见不同的声音,请耐心倾听并且专注地交流,无论事情本身是什么,都会是一件乐事。

 3 ) 宏观企业管理,微观组织行为学

看到很多评论,必须补充一句,我本人是不赞成过分强调这些技巧的,而且也不擅长,不过,为什么我们不能折中一点,学习一些人际技巧呢?起码可以润滑同事、家人、朋友关系,武器在有的人手里是凶器,在有的人手里是圣器,一念成佛,一念成魔。2010年3月

——《十二怒汉》观后感
苏格拉底以死证明,“多数人民主”也可能是“多数人专制”,尤其面对一个似乎证据确凿的杀人案和十二个例行公事的陪审员时,就如同企业里准备不足、例行公事的决策会议,很容易变成领导或是“权威”的一言堂。
除非碰到一个清醒执着的反对者,而且,还要有理有据有技巧,才能战胜十一对一的强大群体压力,《十二怒汉》就为我们展示了这样一个人和质疑与引导技巧。

太极之刚柔并济:
说服十一个陪审员,8号(在一群没有姓名的男人中间,只能如此称呼)运用了不同的策略,你柔我刚,你刚我柔,借力打力。对沉默寡言认真思考的或是表面逻辑清楚,实际并没有认真思考的,充分抓住思考成熟的逻辑论述,一句不让,直接说服,或是利用机会凸显自己的逻辑正确,争取信任,比如,面对12号,一直追问到他说出“没有人可以确认那一点(指证人不会犯错),我们又不是在做科学论证”;对被情绪控制的,制造沉默,避其锋芒,利用群体压力,凸现其无理性,比如很多时候对3号和10号的态度;对其相互之间意见的不一致,充分放大和利用,引起内部争议,静观其变而得到更多有利于自己的论据和支持者,分化论敌,比如当出身于贫民窟的5号与其他人关于出身问题发生争执时,还有很多情况下,都是任凭大家互相讨论,而没有急于发表自己的看法,虽然有时候他其实已经有成熟的意见(这点堪为部分企业一把手的楷模)。
当然,有的情况下也要以刚对刚,但要击其关节,令其避无可避、转无可转。手中有驳倒对方逻辑基础或者基础证据的杀手锏时,有目的的把对手逼到最后一步,再准确出击,从根本上击倒对手的逻辑信心,面对3号提出的凶器证据,8号就拿出了最有信心和最出其不意的论据,一把和凶器完全相同的摺刀,而且是把大家的指证从泛泛的“出身”、“前科”逼到凶器上才拿出来。

兵法之知己知彼:
十一个反对者,组成一个反对群体,实际上分成两部分,核心反对人员和助力人员,而体现在个体身上,群体的作用则体现为两种——社会助长作用和社会抑制作用,前者指在群体活动中,个体的活动效率因为群体中其他成员的影响而出现提高的现象,后者相反,个体活动的效率因为群体中其他成员的影响而受到减弱。说通俗一点,就是有的人见到人多就激动,有的人见到人多就发蔫。分化、瓦解、说服这个群体,要利用争论充分暴露和了解反对群体的组成结构和成员性格,针对性的组合语言、情绪和逻辑。
在面对助力人员时,社会助长型性格的,可以激发其英雄式的责任感,比如当6号很认真的询问9号老人意见时,就促发其充分发表了独特的意见;社会抑制型性格的,可以减轻其身上的责任压力,给以重视,通过赞扬和提供容易发挥专长的表现机会来提高自信和参与热情,比如对戴眼镜的2号和出身在贫民窟的5号,在讨论电车通过时间时,8号专门询问他们的意见,给注意语法的11号创造投无罪票和充分得到重视并发表意见的机会。还有一种群体懒惰者,只想随大流的人,对他们则要给予并利用压力,两种压力——负责和思考的压力,急于结束的压力,在讨论刀子刺入部位的时候,8号就专门向12号和7号提问,直接导致7号轻易的改投“无罪”票。
对核心反对人员,社会助长型性格的,可以离开、搁置他,降低激情和动力,避免可能造成的盲目偏执,比如,在讨论孩子为什么回去取刀时,10号非常激动的四处指责,8号并没有与其争论,而是提出再投票一次的建议,缓解其偏执的情绪;社会抑制型性格的,可以通过关注、理解以及主动的了解来拉近心理距离或是进行说服,这使得很多认真思考、意见坚定的反方在同意“无罪”之后成为“无罪”方很重要的力量,提出很多新的质疑。

同时善用群体压力,当自己处于弱势时,回避群体压力,比如第二次采用秘密书面投票,就避免赞同者因为迫于群体压力而不敢赞成无罪,而且借机凭借“善解人意”赢得了更多支持。
当己方占据优势时,可以充分发挥群体压力的作用:强调优势地位事实,并且可以利用沉默强化压力,寂静(寂寞)状态下,往往情感压力更大。在最后只有三票有罪时,面对情绪激动10号,大家都置之不理,反而使得这个社会助长型性格的老人变得懦弱无力。

情感之三十六计:
远交近攻
尊重人的感情和情绪,利用一切细节感染他人,关心、安抚是最佳的突破心理隔膜的机会,对不同的人和不同的观点,寻求一部分共性的内容或看待角度,缩小差距,建立信任,寻求支持者,既是对争论对手的分化瓦解,也是对本方人员的支持鼓励。重视1号作为主持人尽职尽责的特点,充分尊重他的组织权,并且在关窗户的时候认真听这个橄榄球教练讲故事;重视2号希望做一点事情的想法,当2号善解人意的为9号老人解围,询问谁要喉糖时,8号立即表示了支持,并且模拟开门场景时请他记录时间;重视7号对球赛时间的要求,并没有说他的要求无理;对很多人的部分质疑,都及时的给予支持。很多这种细节上的行为,反而更突出其他受情绪控制或者简单认为有罪的陪审员的无理。

暗渡陈仓
敌对方试图拉近距离的时候,可以接受其建立关系的努力,这种影响其实是双向的,在其主观接近的同时,不知不觉也会收到己方的影响,可以避免克服敌意单向接近,最终哪一方能影响和改变另外一方,取决于信念、理念、逻辑和策略。比如在卫生间里对6号和7号的态度。

欲擒故纵
说话要抓住要点和关键环境,不必争的不用争,听或者让其情绪激动,多说多暴露可能更有利于寻找问题点。
 “我们可以花一小时来讨论,球赛八点才开始”;“他过了悲惨的十八年,我觉得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机会”;“我想要提出一些问题,或许他们毫无意义”……在面对大家反对的弱势情况下,8号说话不多,而且总是保持一种收敛的情绪,没有走动,没有慷慨激昂,而且对一些容易激动的人,更多是引导和避让,并不针锋相对。
前期对3号的态度则通常是针锋相对,激怒他,制造他与其他陪审员的矛盾,积累其情绪冲动和其他陪审员对他的斥力与群体压力,而且,3号在激动情绪下说出的话和做的事,事实上也多次为他提供了证据,拿错了折刀(不是案件的凶器,而是8号买到的一模一样的刀),“他(作证人的老人)怎么能肯定他看到的都是真的”,“我要杀了他”……

反客为主:
当最后只剩下3号坚持有罪的时候,8号开始反过来挨个的询问反对方,并且最后站立着凝视和质疑3号,给予其最大的群体压力和情感压力,“我们想听听你的说法”。而3号作为面临情感压力者,往往会用行动掩饰自己的脆弱和痛苦,可能会暴露出真正的痛苦或意见来源,以及背后的一切真相。正是这种反客为主的压力,大家的凝视和无语,促使3号暴露了情感原因的偏执,当情绪宣泄一空后,只能承认“无罪”。

看完全片,探讨微观组织行为学和沟通技巧的同时,不妨也宏观上反思一下我们的企业,是不是在减少仓促决策的同时,能够培养几个这种了解企业战略、积极思考、坚持质疑的不同声音,而不是象征性的请示各位领导,最后无所适从。记得,不要让我们的员工在会议室里沉默的仰视领导,离去时低头默默无语,走进企业时仰视领军者个人魅力,离开时看轻企业的整体决策能力,就象整个影片为我们展示的,开篇时仰视着法院庄严肃穆的大门,结尾只有从内部俯视的台阶和匆匆离去、稀疏的人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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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理性和制度的力量

A:电影本身

1. 如果全世界都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你是否敢做布鲁诺?
如果人人都相信秦始皇是好皇帝,你是否敢重写历史?
如果十二个人中,有十一个都认为你是杀人犯,你是否会被送上电椅?

2.剧情:

描述一名纽约青年被控杀父,将被判处一级谋杀的死刑。已经有十一名陪审员裁定疑犯有罪,只有一位(陪审员8号)觉得事态可疑,坚持已见提出异议,并且凭耐心与毅力逐一说服其他陪审员推翻原意,终于为这一宗几乎已成冤案的判决平反。

3.推荐原因:
A. 电影本身:该片的场景单调得离奇——全片只有一个场景,就是一间陪审团的休息室,把旁边的小厕所计算在内都不会超过40平方米!全部电影一个半小时候的情节几乎全部发生在这里。担任此案陪审团的12个人要与案件结案前在陪审团休息室里讨论案情,并要一直通过嫌犯是否有罪,才能正式结案。这部电影就是从11比1认定嫌犯有罪到12个人全部认定他无罪讨论的全过程。出色的演技,精彩的对白,巧妙的切换,一气呵成,丝丝入扣让人看的心潮起伏,畅快淋漓,爽就一个字。

B. 电影背后:
I.关于陪审团制度:杀人罪属于刑事案件,对于刑事案件,而在刑事判决中,控方的职责在没有合理疑问情况下证明被告有罪(to prove 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法庭就才可以判被告有罪。辩方只要能够证明存在合理的疑问(reasonable doubt)就可以脱罪。至于在控辩双方呈堂辩论,分析证物,提问证人之后,基于这些事实还
有没有可能存在合理的可能性嫌犯是无辜的,只要有这可能性,就不能判有罪。谁来界定到底是否存在这种可能行呢?陪审团!整个电影中8号陪审员反复强调,到底嫌犯有没有杀人,我不知道,我们也不知道,也不可能确切的知道。但是我们的工作不是这个,我们的工作是找出是否存在这样的可能性,嫌犯是无辜的,只要有这个这个可能性,我们该判他无罪。

II.关于讨论和真理:
“这部电影试图向人们展示:(在理性的条件下)各种观点可以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论证而达成共识,并切中客观真相。” 八号陪审员从对一个人到十一个人的绝对劣势到最终全面的其它人的这一过程,靠的不是武力,不是权威,而是规则。两个规则,一是逻辑规则,二是制度规则。

其它的这十一个人各自背景不同,开始的时候还让观众
觉得他们中有些是“讲理的”,有些是“不讲理”的,看到最后仔细想想其实那些“不讲理”的人也还是讲道理的,最起码在讨论的时候遵守基本的逻辑规则,通过论据论证论点。你要证明我的论点不对,可以指出我的论据与事实有出入,我的论证推理不严密,我的论点总结不科学,如果这些你都反驳不倒我,那么你就只该认同我的这一个
论点,不能先搞偷换概念歪曲我的论点,再东拉十八扯去说别人的其它论点,到最后说不过了再死活不认账或者顾左右而言他。八号陪审员提出一个又一个合理的假设,置疑一个又一个控方提出的证据,每次他提出一个假设的时候先都一定有人会反驳他,但是当他证明他的假设合理,对方又再找不出反驳的时候,对方就会放弃之前有罪判决,从而倾向于无罪判决。这难道不是“讲理”吗?

 第二个规则是制度规则,在这里具体的是投票制度。要确定有罪或无罪,必须是全票通过,“一票都不能少”。投票的过程,是每个陪审员履行陪审职责的具体表现。这个电影之中,好多陪审员的观点都在改变,有的人甚至来回变。但表达他们的观点的方式始终没用变,投票!刚开始讨论摸底,投票,1:11。说服一个,再投票:2:10。提出一个假使,证明一个,再投票,3:10。。。一直到最后11:1,12:0,唇枪舌战不停在发生,但是大家对每人一票的尊重是贯彻始终的,不会说从数量上讲,现在我们是11:1,你的那一票就不算数;从质量上讲,我觉得你比我傻,你的一票就只该算半票,甚至0.1票。一人一票,每票相等。这是另外一个规则。


逻辑和制度,正是这两个规则保证了少数可以说服多数,一个群体可以从各持己见到达成共识,接近客观真相。

 5 ) 十二怒汉、辛普森案和程序正义

第一次看《十二怒汉》,还是刚上大一的时候,当时感觉非常非常震撼。因为以前虽然听说过陪审团制度,但多数是从嘻嘻TV等媒体上接触到的,自然是批判性的。可当时看了这部电影之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以前自己以前的想法错了,这个制度虽然不完美,但实在是一个“最不坏”的选择。
多数80后的人最早接触陪审团制度应该是上世纪90年代轰动世界的辛普森案,记得当时国内媒体把此案炒的红里发紫,作为美国司法制度失败和无能的典范大加宣扬,而我当时亦深以为然,感觉美国的法制在老辛的“梦之队”律师团这个金钱堆起来怪物面前不堪一击,甚至觉得美国的司法就是保护有钱人的,所以才会使辛普林这样“罪大恶极”的人逃脱制裁。记得当时批判的主要是陪审团黑箱操作,陪审员容易带有感情色彩,审完就解散,不用负任何责任等等。看了《十二怒汉》之后,我突然兴起,想详细了解一下辛普森案的审理经过特别是其陪审团的构成,于是第二天就开始在图书馆和网络上查相关资料。
翻阅了很多资料之后,不得不感叹于信息不透明的强大,可以让一个正常人变成弱智。简单的分析一下此案吧,谈一谈当时想法上的错误。
首先,现在可以看出来,当时的检方绝对是拼尽全力想把辛普森送进大牢的,派出了本地区最好的未尝一败的西方不败检察官、洛杉矶的总检察长亲自坐镇,前后调动了数百名刑警和刑事侦察专家,花了几百万美元,可谓是尽心竭力,当时国内媒体影射检方想放辛普森一马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陪审团的构成也是没有问题的,这个陪审团对辛普森其实很不利。虽然在梦幻律师团和所谓“种族问题”的压力下把此案放在了洛杉矶黑人较多的区法院来审理,在随机抽取的12人陪审团中有9个是黑人,直觉上陪审团容易因肤色问题偏向辛普森。但仔细看陪审团的构成后会发现9个黑人中有8个是女性,这一点对辛普森其实是很不利的。因为美国有一项黑人女性讨厌哪种黑人男性的调查,结果显示最讨厌的是两种,一是赚钱或成名后马上娶个漂亮白人老婆的,二是喜欢家庭暴力常对老婆拳打脚踢的。众所周知,辛普森同学这两样占全了。根据多数女人的性格,在这样一个人身上估计很难唤起同肤色的“认同感”。
最后辛普森被判无罪并不是很意外,美国的司法系统对程序正义有着近乎苛刻的追求,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而主要的间接证据又因采证程序上的问题未被采纳,在美国这个一切重证据,“宁可放过一千,不可冤枉一个”的国家,陪审团最后只能做出无罪判决。当然,如果辛普森是一个穷光蛋,请不了那么好的能言善辩的律师,估计他是要坐牢的。但这种假设意义也不大,因为在一场审判中,谁都无法保证所有人的起点公平,能保证的只能是过程公平、程序正义,这一点这个案子上完全做到了。
美国司法首要的目标并不是把罪犯绳之以法,甚至也不是追求真相,而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政府的侵犯。如果只是要查明真相,打击犯罪,那么就不应该有米兰达警告,就不应该有对程序正义的极端强调。因为没有程序上的正义,最终必将损害实体正义。因为在国家专政机器面前个人很弱小,不强调程序上的正义,也许一段时期内能很好的打击犯罪,但从长远来看,对社会正义的损害更大。“包青天”是靠不住的,对法律制度的严格的近于机械的执行,rule of law才是靠得住的。这一点中国人最懂也最不懂,冤假错案面前,中国人首先想到的是能够上达天听,批示远比证据重要,关系远比程序重要。在这样的环境中,佘祥林含冤入狱11年却能被当成司法公正的典型就不奇怪了。
昨晚又重新看了一遍这部电影,没有了当初的那种激动,但看后更感觉这是一部好电影。虽然绝多数情节都是发生在一间封闭、阴暗的小屋子里,只能靠人物对白推动情节发展,但巧妙的安排不会让人觉得丝毫厌倦。看完后细细回味才发现,导演竟然在短短的一部电影中讲述了十二个人的主要生活经历、生活观、价值观等等,人物的对白、动作没有一点浪费!仅此一项,就足以让这部电影成为经典!

 6 ) 《十二怒汉》为何要怒



55岁的洛杉矶黑人公民格林含冤入狱25年,前几天被无罪释放。1983年有证人指证格林杀害一名妇女,因此被判终生监禁。不久前这个证人承认,当时他受到毒品的影响,并在警方的“协助”下指认了格林为涉案人。老态龙钟的格林出狱时对人们说,他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对这个故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翻3月22号《参考消息》第六版。)

司法公正,这么神圣的一个词,此刻听起来更像是一种反讽。25年的含冤因为一个证人的转念得到洗刷,真不知是所谓司法的胜利,还是悲哀。开这么个头是因为最近看了老版的《十二怒汉》,相信看过的朋友基本都会和我一样,对于美国司法的陪审团制度会稍微有点认识,在庆幸这十二个怒汉纷纷回心转意的同时,也会为那个无辜的大眼睛少年捏一把汗。

从表面上看,《十二怒汉》似乎是在表明美国司法尤其是陪审团制度的公正和伟大,但透过一个光明无比的结局,我们似乎也看到了影片对于这一制度的深深质疑。这种质疑远比一个“逆转胜”的感人故事更震撼人心,我相信这也是这部电影能够名垂影史的真正原因。



法律问题就不多说了,因为基本上我也是个法盲。透过《十二怒汉》,尤其是亨利·方达,那种根植于人性当中的怀疑精神其实比法律和道德更有说服力。看这十二个人的态度——完全不同的性情和经历——能在最后全都扭转过来,情节的调度固然精彩,但那只是技术性的,人性深处的较真才是关键。

何为较真,我想在这里应该指对于真理(真实)的义无反顾的诉求。因为我相信这十二个性格迥异的怒汉中没有纯粹的坏人,道德这个东西在此时很不靠谱,因为它引起的情绪反应只能将那个少年置于死地。



说了半天我相信喜欢这个电影的朋友最喜欢的还是它的故事。能把故事讲好的电影是很难得的,尤其是这么一部靠对话支撑的电影。这里涉及的其实是一种趣味,比如故事的演进。通过几次对案件新疑点的提出,以及不同模式的内部投票,让观众产生了一种层层解码的观影快感。说实话这种模式并不新鲜,貌似怒汉们在破案,其实案件进入这个层面,似乎不可能留给他们这么多疑点,但这招对于观众却屡试不爽,人们也情愿相信办案人员都是傻瓜。

比较过瘾的还有对话,绝对是暗藏机锋,相信英语好的朋友应该更有此感受。比如那个架着眼镜的阶级论者辩说这种贫民窟的孩子必然犯罪,因为他们连英语都说不好,然后旁边出身贫民窟的一位怒汉马上指出了他的语法错误。类似的精彩桥段有很多,尤其是那个受了自己儿子伤害、最后一个改悔的怒汉,总是让情节配合他的语言,自己打自己的嘴。这种好玩的设计把我们也看得不亦乐乎。



有人说这个电影最成功的地方是把十二怒汉的性格都塑造得很成功,这个观点我相信大多数观众都会认可。十二种性格没有雷同,每一个都十分出彩,这种集体表演所达到的高度让很多影片难望项背。我想这也是天作之合,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从1比11开始,逐渐转变每一个人的态度,直到0比12,本身就具备了绝佳的戏剧效果。

如果非要在其中找到一个性格弱势的话,肯定是亨利·方达,这倒不是说方达演的不好,而是作为影片的第一主演,他是唯一坚持己见,没有转变的角色。作为影片的制片人,我相信将自己的身家都投入其中的方达未必不知道这个人物的弱势,但看惯方达做英雄的观众却不会答应花钱看有缺点的偶像。结尾处,电影还“画蛇添足”地给了方达一个角色名字,摆明了是冲着当年的奥斯卡使劲,结果也只能是未遂。呵呵,当然这只是我的臆测。



胡乱说了法律、人性、故事、人物,该说说电影本身了。这部影片是导演西德尼·吕美特的处女作,而此时制片人兼男主角方达已是大明星,所以我估计方达在片场的影响力不比导演小。西德尼出身电视导演,而这出戏也是拷贝自当时的热门电视剧。让一个电视导演去指导更适合电视剧形式的电影,这是棋高一招的地方。

说影片是幕室内剧一点也不为过,其他场景的戏几乎可以忽略。但恰恰是在这样一个有限的空间里,西德尼通过运镜、光线、布景的变化辗转腾挪,把个室内剧拍得活灵活现,毫不沉闷。为了表现闷热的天气和开始时局面的压迫感,摄影多取俯视视角,随着角色立场的转变,镜头开始灵活起来,或平视或仰视,以契合局面的变化。对待特殊人物的特殊视角也很有意思,比如那个最老的怒汉,镜头时常给出大特写,用以表明他的弱势和倔强;而大家纷纷离席以示对那个热感冒患者的喋喋不休表示不满时,广角镜头最大限度地涵盖了所有人,把那种厌烦的情绪拉到了极致。

类似这些精彩的地方还有很多,就不多举证了,但它们都证明了电影卓越的戏剧表现力,比较装的说法是,非常具有戏剧张力。何为戏剧张力我不懂,但我知道,一部电影如果只是把观众的情绪完全调动起来,或者只是让人看完之后有这样那样的所思,都未必是一部张力十足的好戏,这也是为啥很多所谓大师的经典失于沉闷,很多催泪肥皂剧让人叹气的原因。而这部《十二怒汉》则使出十八般武艺,完美地融合了观众对于情感与思考的双重诉求,看似彰显又很隐蔽,看似弥漫又很明朗,我想这也许就是张力的境界了吧。

 短评

房子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大。使它显得大的是阴影、对称、镜子、漫长的岁月、我的不熟悉、孤寂。

3分钟前
  • 狄飞惊
  • 力荐

除开日出日落外,又一部以对话为主的电影。有张力,也有法律的基础常识、以及如何说服人和群体决策等要素。

7分钟前
  • 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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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与11个人持对立观点的情况下如何一一说服众人并反败为胜!

9分钟前
  • ji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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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叫典型的剧情片

10分钟前
  • 蛮爷
  • 还行

精湛的表演,恰到好处的对话与矛盾设计。

12分钟前
  • 艾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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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电影精华。天气随着讨论的进行由闷热、大雨到平静。Lumet的调度和运镜是殿堂级的,或者是摄影机被技巧高超的剧本和表演所带领,编和导的完美配合,给出这部紧张感从头保持到尾的神作。一个悬念,多个波澜,故事的设置和表达都已入化境。你黑泽明拍7个人,我Lumet就拍12个!哈哈。

15分钟前
  • 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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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见,合理的怀疑。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怀疑的能力。最后,当意见终于统一,每个人默默地穿上外套,离开,桌子上是刚刚一个半小时内发生的巨大震荡留下的痕迹,烟灰缸,纸团,凌乱的纸张,笔,还有那把刀。经过这些震荡后的十二个男人,不管之前是多么的抱着偏见不放,此刻都闪着光。这是人类进步的光芒。

17分钟前
  • 一湄
  • 力荐

民主、人性、理智、原则。合理怀疑。

21分钟前
  • 鱼丸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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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生门,只有阐释,没有真相

25分钟前
  • so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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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来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责大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拿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那就是我们的国家能这么强大的原因。”精采!剧本、导演、演员个个出色★★★★★

28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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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展开的不错,但是戴维斯主张的部分都只是模棱两可的推测,实际上挨个求证这些东西之后,孩子有可能是凶手,也有可能不是。只是控方的初期工作没有做好,辩方的交叉质询没有做好,案子应该重新调查,而不是简单的判决无罪。看到有人截屏引用这个十一年前短评做庸俗群众代表我很荣幸。现在我要补充的话,会说,权利机关的失职是一回事,合理质疑没有毛病,但结局判决无罪是有毛病的。因为不管群众是盲从机构推测,还是盲从男主推测,都只是被碾压。文艺青年批评我追求真相庸俗,那么只要和机构观点相反就行,接受无罪结局才是公平和正义吗。

29分钟前
  • süden
  • 推荐

知道这是一部牛片,只是没想到居然这么牛。

33分钟前
  • kissdemon
  • 力荐

抽丝剥茧,各个击破,非常牛逼……感到非常非常大的压迫感。气氛竟然还跟一场雨融合得那么好。

34分钟前
  • 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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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五十年代的饮水机电风扇和豪华厕所只想感叹“万恶的资本主义”!

37分钟前
  • 王大根
  • 力荐

美国之所以能够标榜民主,正是因为这种陪审团制度所映射出来的倾听每一个声音,尊重每一个个体。提出你的“合理怀疑”,大家来讨论,来表决,来投票。但是,并不是每一个陪审团里都有这样一个8号陪审员,而偏见永远存在

42分钟前
  • 狷介有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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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领袖在电影中的上佳诠释

46分钟前
  • 扭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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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狗看了真的深有体会,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正义,一环扣一环,你心中会有自己的答案。

50分钟前
  • bornfreey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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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不管用,意见领袖也没用,你得让每个人都说个够。然后明智的共识才会产生。

51分钟前
  • NullPo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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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德尼·吕美特的长片处女作。随着剧情发展,焦距逐渐加长,而长焦镜头使空间显得愈加狭窄,似乎身后的墙壁都在不断收紧对角色们的包围圈;影片前1/3的镜头高度在视平线以上,中间1/3与人眼视线相同,而后1/3则在低于视平线的高度取景,角色的重要性、统治力和热情愈加增进,而观众愈加臣服于角色。

52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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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说谎者,人是连自己也会欺骗的说谎者。因为冷漠,成见,因为麻木,可笑的自尊,或者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去坚持一个谎言。一个没有理智的社会,往往同时也是一个没有感情的社会。强烈推荐,精采绝伦。

56分钟前
  • 亚比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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