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好一盆洗澡水!——说说《十二宫》
《午夜场》上早早就登出了《十二宫》的影评,但是等到看完影片,我才抓来翻翻,提到《法国贩毒网》算是想到一块去了,因为这部《十二宫》实在太独特了,我想了半天,才觉得恐怕就《法国贩毒网》的味道与之最为类似。但是,也只是感觉类似,认真追究一下的话,《十二宫》的特质真的是独一无二的。
最值得说的是它的去戏剧性。想起《法国贩毒网》很多人都会第一时间想到纪录片风格,确实,那部电影的超写实风格给人这样的感觉,那么《十二宫》也能说成是纪录片风格吗?我觉得不然,因为,从头至尾,尽管它表达上非常的简省和朴素,但是和纪录片所努力要做到的让观察者消失的感觉不一样,《十二宫》的效果恰恰是因为太强调一种冷静,而越发让你感觉到观察者的存在,连观察的角度都是严格限定好的。
在这部电影中,我们习惯的芬奇式长镜头那形同鬼魅般的游移看不到了,在"Panic Room"中那个对房子全景式的描述是相当令人拍案叫绝的,取而代之的是大量的中景和全景,几乎没有特写和很绚丽的长镜头跟镜,而且给你的感觉是,他就始终压在那里不动。以湖边双杀桥段为例,最平常的谈话,突然被一个逐渐走过来的杀手打破沉寂,对杀手的推进,给的机位几乎没有变,就是受害者视角,在谈话同时的几个平稳的切换中,可以看见凶手按正常步速走过来,然后亮出手枪——这简直不像一部描述悬案的电影中的凶杀场面,就像描绘一次上街购物一样平常,到后来双方对峙的时候,仍然是中景和近景的切换,平缓得不得了若不是对话里天然的紧张感甚至显得有些冗长,到凶手开始动刀都没有一点点变化。如果是一般警匪片怎么拍?肯定是不停地在受害人和凶手间做快速切换,当凶手制服了两人,开始行凶的时候,有可能就是希区柯克式的举在半空的刀--受害者惊恐的脸的特写--手臂挥舞的动作--飞溅的血(视分级考虑是否保留)--受害者乱晃的四肢……具体方式或许不同,但用快速切换来营造紧张感是几乎不会少的。如果是纪录片式的拍摄法,怎么拍?虽然纪录片也喜欢用定机位,也喜欢镜头保持不动,但对于这种场面,更可能的方式是手提,晃动,也许切得可能不会太多,但高速运动中那种真实或者仿真的模糊感,还是让你感觉到紧张,比如《伯恩的霸权》。可是,无论哪种拍摄法,虽然制造的紧张和刺激都要比《十二宫》强大得多,但在《十二宫》这样又迟缓又冷静的镜头里,看着两个人似乎有点希望但很快被扑灭所有希望无助地被害时,那种真实的绝望感是其他拍摄法无法比肩的。我想这才是芬奇这样“压抑”镜头欲的原因吧。同时,我们也看到了,他只是最大限度地将叙事技巧中主观加入的戏剧化去掉,凸现出事件本身,从手法上来看,并不能说是纪录片式的。
从叙事方式上来看,这种去戏剧化就更加明显了,最大体现在避实就虚上。每当遇到一个值得去大书特书的情节时,芬奇总是很令人觉得意外地一笔带过,之前做的铺垫越多,就越是草草一笔了事。比如解开十二宫密码的时候,那个历史老师的解谜过程忽略不提,只是在她刚打算介入的时候提一下,然后迅速在传媒上宣布解谜成功。这个还算小的,《午夜场》上提到的那两处更为典型,老记者去会见线人,还有受害者母女(洋人名字记起来总是很麻烦,相信看过电影的都知道我说的是谁,大家见谅啦)逃脱魔爪,这两处极具戏剧性的场面,都仅仅在开头后迅速给出结果,过程被完全忽略,这是一个反悬念,如果按照希区柯克那个经典的桌子下面的炸弹来说明的话,这就好比,刚刚给你看到桌子下面有定时炸弹,下一个镜头就切到火车被炸毁的废墟上警察们在勘测现场,对于受过希区柯克式的悬念训练的人们来说,甚至带着调皮的挑战意味:当你已经做好准备按照惯例将信息预设的受害者猜成凶手并打算在展开的情节中一步步逼近你的目的时,答案被直接揭晓,不管你是否猜对了,你都会觉得像被愚弄了一样,因为人家根本就没打算让你猜……希区柯克的理论是经典,但经典和俗套往往只有一步之遥,芬奇的叙事效果无疑是成功的——这种成功恰恰建立在人们对希区柯克技巧的熟悉上,虽然那本身是打破思维惯例的,可是现在自己也成了惯例。毫不夸张的说,芬奇完成了一个飞跃。值得注意的是,在过往的悬念电影中,观众们所关注的问题,也恰恰是主角所关注的问题:凶手是谁?动机如何?而在这部电影中,芬奇却要打破这样的集中,凶手是谁确实很重要,但那是几个角色关心的问题,芬奇用这种反悬念尽力地打破观众对此的关注。而这种显得非常刻意甚至有些强行的剪切,又跟影片一直的平缓显得有些不对,但这并非风格的不统一,而恰恰是通过这种不一致来打破所谓的纪录片假象,真实地传递着芬奇自己的意图:我不让你们跟着凶手跑,你们应该关心的是这些人,这些跟着凶手跑的人。
这样就终于涉及到了芬奇的主题,他这样做是想表达什么?这是个很不好回答的问题。我们不如首先看下这部电影中的十二宫杀手。按照一般犯罪片或者悬念片里的方式,要么是将凶手全知全能化,站在幕后,无比强大,但总会在结尾被主角神奇地制服,要么就是将凶手人性化(这个尤其是近些年来的风潮,本来是新玩意,结果也要臭街了),偏写实风格,有些讨巧。芬奇的se7en有些前者的意思,只是凶手最后牛b到将传统的正义一方制服。而按照十二宫案件来看,如果按照前者那样拍,也绝对会很炫的。但芬奇不然,他不仅突破了自己,也没有使用第二种方法的俗套,他所做的,是将凶手去魅,不让他明星化,这点是很重要的,这么多年来传媒的宣传,让十二宫成为了不亚于开膛手杰克这样的神话级人物,首先将那些无良媒体覆盖上去的东西去掉,还原为一个普通人,这是芬奇要做到的,通过前面几次对谋杀过程的冷静描述,我们已经看到了,这个所谓的神秘杀手,不过是个心理有些变态动作不酷想法也并不天才的家伙而已,光环消失了。但芬奇也丝毫没打算做什么人性化处理,他只是打算去魅,同时这个凶手基本上就不被当“人”看了,只是赛狗中那只诱使狗跑起来的假兔子,芬奇要表现那群奔跑的狗。
是的,那群人,他们才是影片想表现的。我本来以为这和棒子拍的《杀人回忆》一样,是一部借案件来展现社会全景式的电影,结果我错了,除了一部和案件有关的"Dirty Harry",影片几乎没有任何跟社会背景相关的内容。对警察局间配合效率低下的讽刺,对新闻媒体过分投入的冷眼,都只是略微提及,故事稍一展开,就按顺序聚焦在大记者、警察和小记者身上,并且通过他们辐射到了所有跟案件相关的人们。这时候,芬奇的野心才暴露出冰山一角,一个悬疑故事,已经不能满足他的需求,一个有哲理的悬疑故事,他也早就玩过了,一个折射历史的,似乎也有先例,为什么就不能单纯关怀这个案件本身,为什么不能单纯关心跟案件相关的人们,探查一下,一个案件,到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怎样的影响——怎么说得都有点老马丁的味道了,像,但又不全是,因为芬奇所做的,是一项全新的事业。它从头到尾保持着冷静,既没有传统真相大白的解脱,也没有那种"JFK","Rocky"式的“失败者的胜利”那样的感动,那些都有些俗套了,他只是将这些很内敛但有取舍艺术地忠实地告诉你,波澜不惊(注一)至少我看到最后仍然会有一种被打动的感觉,或许是人物的执着,但我更觉得是整部影片一种沉默的力量感。
最后给个评价吧,有人说这是芬奇最好的电影,有人说芬奇不愤青了而且背叛了自己,其实,我觉得评说下或许可以,但盖棺还太早了。这部还远远算不上芬奇最好的电影——无论是就他过往作品的质量还是对他将来的期盼来说,而从风格上讲,只能说影像上或许不像过去那么先锋,但骨子里仍然保持芬奇一贯的探索和创新,我个人觉得,这部虽然算不上大师级的杰作,但可以看成是芬奇一次堪称伟大的实验,在主题上的暧昧,使其表达时多少有些模糊,这是它的缺憾,但芬奇却展现了他比过去更纯熟的掌控力——如果说过去的激进张扬是烧开水,那么现在这样内敛平稳更像是烧洗澡水,得不冷不烫,尺度拿捏上要更小心,但又不能中庸,基本上,他做得很到位。与其说他转型了,不如说他根本不给自己定型,在继续探索,有理由去期待芬奇会有更杰出的表现。
注释一:整部电影中唯一带有戏剧化味道的情节就是小记者去见线人,地下室惊魂那一段,但我们可以看到,那一段对案件的推进作用是微乎其微的,所以,就整个案件来说,这个情节是无关紧要的,这是为进一步完善小记者的人格形象服务的。
2 ) 十二宫的“案子”,德勒兹破了!
这部为人低估的片子我看了好几遍,但一个容易为人忽视的细节令我百思不得其解:卡通画家罗伯特(杰克•格伦哈尔饰)拜访潦倒的记者保罗(小罗伯特•唐尼饰),劝最了解这些案子的他写本书。进门第一件事,保罗就把罗伯特按在沙发上,指着他们正对着的一台电视说:
看到那个了?很催眠吧。
在一个特写镜头、然后是一个全景中,我们看到了“那个”著名的电子游戏《乓》(Pong)的画面:屏幕左边发了一个球,本来应该有人操纵屏幕右边的乒乓板把球打回去的,可是没人按键——我们都没看到手柄在哪儿,好像没人在乎去接球了。于是球在重力的作用下,从屏幕右下方溜走了。然后是下个球,再下个球……奇怪的是,比分一直停留在 15:9。在两个旧日同事的谈话间,球撞在屏幕上下方的两壁上时发出的差异微小的音效,给他们点出了逗号。
那么问题来了:芬奇竭力以法西斯式的精确来重现多年前的真实氛围,这样一个控制狂怎可能随便安排这么显眼的拍摄对象?
直到读了德勒兹的运动-图象研讨班第 7 讲,被德老师吩咐去查了平均自由程这个物理概念,我才恍然大悟。分子的平均自由程(mean free path),指的是分子两次碰撞之间的时间内经过的路程的统计平均值。比如下图中,左边的分子的平均自由程比右边的长得多。
要是把《乓》中的球看成一个粒子,其不规则的布朗运动的平均自由程显然是像左边那样,比较长,接近固体状态。原因就是如下图所示,随着温度升高,物质形态会从固态转为液态,甚至进一步转为气态,而粒子的平均自由程也会越来越短。
可这和罗伯特有什么关系?
罗伯特,被同事戏称为“他妈的童子军”(事实上他是鹰级童子军 [Eagle scout]),“烟酒不沾,连脏话都不骂”,衣柜里全是格子衫和毛绒外套,在罐头般的公寓里过着老婆孩子热坑头的达标生活,而《乓》描述的就是对他眼中的固态世界:
这是当一些分子的运动被其它分子的作用限制在一个有限空间内,以至于振动在一个位置上、围绕一个平均位置而振荡着。(第 7 讲)
其法则,就是“一个作用与一个反作用的关系”。
于是,他以为,犯罪和破案的过程,乃至世界,就是受害人、嫌疑犯、目击者、警察、媒体、还有他这样的业余侦探等等各个变量在打乒乓那样互相作用,而这一连串作用以及吹毛求疵地将其忠实再现在屏幕上的本片,则可以看成两种运动的交织:首先是凶手几乎全是随机地杀戮受害人的连环运动,而穷追着凶手这只兔子不舍的狗,就是追凶的运动。
德勒兹把知觉-图象分为两个状态,
……一个是分子态,一个是克分子态;一个液态,一个固态;一个是带动的状态,一个是消除的状态。(《运动-图象》第五章)
那么,对应于这一固态世界的他的固态知觉,就是
以机体-身体为中心的主体性的克分子(molar)知觉:在我们这些不确定性的中心(注:也就是人)的作用下,固态的星丛才形成了。于是,我的知觉显然是对固体的知觉。......因为被隔离的运动-图象,......正是所谓的一个固体。......在固体上剪裁的知觉......把固体当做对象、条件和环境。(第 7 讲)
由此,罗伯特相信有可能从草蛇灰线之中,事后地回溯、还原乒乓的至少一部分运动轨迹。这一工作在片中展现为大量的思想运动和解谜、档案研究——也就是符号间的互相指涉,而这些
言说符号搭起了一个隔离出了图象、固化了图象的取景框。(《运动-图象》第五章)
正是在这一知觉中,对这一系列案件的痴迷/强迫症(obsession)驱使着罗伯特埋首于堆积成山的事实碎片、交叉延伸的千头万绪,一心想从这团乱麻中抽丝剥茧,连起这些点(connecting dots),好“搞出点意义”(他瘫坐在地上,在卷宗的包围中对要离开的老婆说:“什么都没意义了。”Nothing makes sense anymore.])——他自己虚构出来的意义:
没人在乎了。(除了我)
这就是为什么全片最戏剧性的段落、也就是第二个高潮——地下室惊魂一段对推进破案的作用微乎其微,而主要是为了描绘罗伯特的固态知觉:很可能,他只是在自编自导的杯弓蛇影里吓到了自己。
和罗伯特一样,十二宫的相关事件也改变了保罗的人生轨迹:在对十二宫的报道进展不顺后,他离开了报社。但不同于罗伯特抓着陆地系统不放,任由一地卷宗这些记忆性的滞留(retentions)侵占整个公寓,直至把老婆孩子都赶回了娘家,本来就嬉皮的保罗已经“佛”了,搬进了位于“陆地与水流的隔离线”(第 7 讲)上的一座船屋,东西随意散落了一屋子。
当罗伯特瞟了一眼《乓》的时候,他还没意识到那就是他:他非找到不可的那个莫须有的人造正义,是在催眠自己。
而保罗则喜欢《乓》,喜欢到不玩还开着游戏。但其实,他喜欢的是《乓》这个游戏设计的反面——不去“乓”,不去玩,来玩,对那也许总要落地的乒乓选择“放手”,就像在日报这“一种按日来算、也就是在于今日的商业中工作”的他丢掉了他关于十二宫这起陈年旧案的资料,或者一边整天啜着酒一边祝自己健康那样。放荡不羁的他更习惯于这样杂乱无章的混沌,反劝罗伯特收手:你整天死盯着这桩案子不放,但你知道真实世界中死了多少人吗?旧金山“东湾的通勤每三个月死的人比那个白痴杀得还多”,你不管?
与保罗不欢而散后,下了一阵凄风苦雨。凶案刚发生时,罗伯特是给时事画漫画的;可画来画去,他想画的却只有十二宫事件的真面貌这张图式了。从此,他做起了业余侦探,不惜搭上所有个人生活,几乎是单枪匹马地追查到最大的嫌疑人和第一个被害者曾住在门对门不到五十码的地方,简直是在暗示那两人很可能有过交集、打过乒乓了!
可惜啊,就像德老师说过的那样:
宇宙不是固态的,而是液态、气态的,在深底里是气态。(第 6 讲)
宇宙的粒子运动远比地上最可见的固态世界要偶然、复杂得多。就像影片的标语说的那样:
想死在一个杀手手里,何止一种方式。(There is more than one way to lose your life to a killer.)
还有种缓慢的死法,是一生都在自囚的那座迷宫中苦苦寻找出路。看完根据他的两本纪实小说改编的这部影片《十二宫》后,罗伯特本人说:
直到看到影片,我才发现自己身陷囹圄。
于是,当旧金山地标——金门大桥那黑暗中的迷雾在片中数次出现、并在影片海报上笼罩了全城的时候,那
……就是超越了固体、液体的第 3 种图象状态、即气态图象那个计划:达到“另一”知觉, 而这一知觉也是整个知觉的发生式元素。摄影机-意识升高到了一种不再是形式或物质的规定性,而是一种发生式的、微分的规定性。
而对运动的还原,即完全的抓取(total apprehension),就是与“事物融为了一体,则必然是液态的事物。或者更糟,是气态的事物。”
在片尾,罗伯特终于亲自和邪恶本人对上了眼,直视了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深渊,有如金门大桥上的迷雾和桥下的水流:
他就是那个人!我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可他得意洋洋地拿到了假释判决书!我们对他无能为力,而死者不会说话。
罗伯特本人说。
眼睛是间隔,没法抓住整个运动的真相。(第 6 课)但如果真有一只眼/视力能板上钉钉地断定“他就是那个人”,那就是总体知觉之眼。总体知觉,就是
......普遍互相作用的知觉。......它有另一种本性,它是总体知觉的眼睛。......而在普遍流变中,非常多的事物,即在自己之中、相互地流变的图象,则是真正的知觉。与其说我抓住了一个图象,不如说这个是互相作用中的图象捕捉到了它们接收的所有作用、它们执行的所有反作用。(第 7 讲)
和许多发生在大城市中的戏剧一样,《十二宫》的第一个镜头是摄影机从旧金山湾上方慢慢靠近城市。
也就是说,这是不依赖征象(indices)就可以还原运动的纯粹知觉,“一种无身体无图像的思维”(《时间-图象》第七章),突破了意识-视觉系统,将知觉汇入物质微粒之间的原始气态运动、“放回”广大的宇宙-图象的生成流变中。(姜宇辉《肉体之眼,机器之眼与不可见之力——贯穿尼采、巴塔耶与德勒兹的视觉之思》)
由此,我才明白为什么这部片对我有这么大魅力。
一方面,用德勒兹的话说,这是一出戏剧(drama)或者说戏剧性的东西(la dramatique),限定在人物视点上,“完全与对人物的刻画结合在一起”(柏格森《笑》)。这样,受害者的绝望和记者、警察的执着才得以感染其他角色,乃至观众。
表现在取景上,就是大量的中景、全景。以湖边双杀桥段为例,两个受害者正聊着天,突然他们的视角中出现了一位杀手缓缓走来、亮出手枪,从而打破了平静。但全程中机位几乎没变,到双方对峙时仍是中景、近景的平缓切换,平常得不像凶杀场面。
另一方面,这一主观化(subjectivation)进程,却向现实这部广袤的“纪录片”而开放着。
影片极为反戏剧化、反罪案片类型,非但没有真相大白、揭开谜底的解脱,反而留下了很多断头的线索和无解的悬念。这尤其体现在反悬念上,要打破观众对悬念的期待。比如记者见线人、母女逃脱魔爪的戏剧性情节,本来值得大肆渲染,片中却一起头就翻牌,一笔带过、避实就虚,表达极为简省、克制。
为什么要采取这种手法?
原因可能藏在导演的亲身经历里。
这个凶手是导演大卫·芬奇的童年阴影。当时,他刚满七岁,在旧金山市郊长大:
我记得我回到家,然后听说警方跟踪我们的校车两个多星期了。
片中,警察读出了凶手寄给旧金山警方的最后一封信,其中揶揄道:
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而当芬奇继 1971 年的电影版之后重拍这个故事时,他显然决心做一部“好电影”来超越凶手那扭曲的期待,并还那些锲而不舍的猎狗以恰如其分的尊严。这个目标也许可以用德勒兹所说的“适度的维尔托夫主义”来描绘,因为:
镜头能给我们提供如其所是的真实。...…我称之为、或者维尔托夫说得更好的——如其所是的真实,那不是图象背后的某物,而是全部图象,只要它们在其不断互相作用的系统中被把握。这就是说,在一个系统中,它们各自为了自己、为了彼此而流变。
3 ) 一些背景资料
简直找不到什么优雅得体的表述方式,这么说吧:电影热爱杀人狂。好莱坞胖乎乎的制片人会告诉你,这是因为杀人狂的故事紧张刺激。说得没错,当然,不仅仅如此。
杀戮,一次又一次的、盛大、庄严、精致的杀戮,如同某种仪式——心灵的阴暗面需要祭祀品;又是狂欢——观众和杀手共同的狂欢。病态的狂热击中了你,激起你无法启齿的最隐秘的内心需求,同时又强迫你压制它,披着道德和正义的外衣。
水牛比尔、电锯杀人狂、汉尼拔博士……人们逃避恐惧又不可抑制地想要接近它。你从颤抖的指缝中注视他们,喘不过气来,抓住他,抓住他!不,别放下屠刀……我们不能看,我们……在劫难逃……
本文将讲述一个连环杀手和一部有关他的电影的传奇。
旧金山——
四十年来,旧金山海湾地区的老祖母都这样吓唬捣乱的孩子:如果不听话,“十二宫”就会来把他们抓走。孩子们从黑洞洞的窗口看出去,刷地安静下来,风呼啸着穿进烟囱管道,水壶里烧开的水嗡嗡地响起来……他们想到他,那个自称“十二宫”的杀人狂。
1968年的某个夜晚,他在掩映着阔叶树的情侣小径上枪击一对年轻的夫妇;然后是一个糟糕的白天,他在贝利萨湖畔的开阔地带袭击了另一对夫妇;还有倒霉的洛杉矶出租车司机保罗·斯汀,他在自己的车里被十二宫打穿了后脑……他杀了达莱娜·法琳,他杀了茜茜莉娅·塞帕德……他写信给《旧金山记事报》,描述谋杀的细节,他往报社寄古怪的密码信和满溅被害者鲜血的T恤,他威胁将袭击学校的校车……旧金山城陷入恐慌,警方庞大累赘的官僚机构在这个神出鬼没的连环杀手面前筋疲力尽。整个案件最终不了了之。
一切都已成为过去,但“十二宫”始终是一道难以退却的阴影,横亘在旧金山的高楼大厦之间。还会有噩梦,还会有辗转反侧的生活和彻夜睁着的眼,总有人在梦里哭泣,不,安静下来,安静,嘘……
恶魔永远不死,人们不会善罢甘休。
格雷史密斯——
1968年时,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以给《旧金山记事报》画政治漫画为生,他本应无聊而平静地度过一生,但“十二宫”改变了他的命运。
杀手寄来的密码信引发他的兴趣,最初只是出于纯真的好奇心,为了解谜他反复推理、研究,却逐渐遁入魔魇,他确信自己窥见了杀手的面貌。“这个凶手是个疯子,毫无理智可言。”同样的话可以用来描述格雷史密斯本人。
罗伯特·格雷史密斯,今年64岁,头发稀少,思维迅捷,有些神经质。“他(十二宫)险些杀死我,他毁掉我的生活。”在过去的四十年里,疯狂地寻找十二宫的线索已然成为他生命的唯一内容。这是一场绝望的游戏,他付出了太多,他让自己的孩子卷入案件之中,他毁掉了自己的婚姻,他成了一个精神崩溃的偏执狂。
也不能说毫无收益。在调查过程中,格雷史密斯写出了七本关于真实犯罪的畅销书,俨然是个犯罪专家。他对所有疑案都有定论,证据充分、条理清晰。你问他:“‘开膛手杰克’究竟是谁?”他会告诉你:“凶手名叫蒙太古·约翰·屈特,真实身份是律师和板球运动员,在虐杀了一个名叫玛丽·凯利的妓女之后,他跳进泰晤士河身亡。”而对于格雷史密斯而言,是跳进了悬案的迷雾和阴影之中无以自拔,“我享受碰触真实的感觉”。
他碰触到真实了吗?不。他只是被堆积成山的事实和细节缠绕着,他试图解开谜题却迷失在真实的岔路上,他的个人网站里充斥无休止的辩论和谣言。“为了捍卫正义和追寻真实,我们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又一句冠冕堂皇的谎言,这种废话太多了,每个面临道德困境的疯子都会这么说。
事实是,他堕入迷潭却毫不自知。“直到看到影片我才发现自己身陷囹圄。”他说的影片是大卫·芬奇的新作《十二宫》,根据格雷史密斯的两本纪实小说改编,在书中,他记录下自己和十二宫的一切。
连环杀手十二宫绝对是个天才的犯罪专家(正如大卫·芬奇影片中的其他疯子),他聪明,骄傲,充满想象力,对犯罪的敏感度极高,手法无懈可击。他通过电话、信件和邮件肆无忌惮地嘲弄警方和平庸的世界,他践踏这个城市,将所有人玩弄于股掌之中。在寄给旧金山警方的最后一封信中,他揶揄道:“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好电影”——真有趣。
如今他梦想成真。
大卫·芬奇——
“我记得我回到家里,然后听说警方已经跟踪我们学校的校车两个多星期了。”这是《十二宫》导演大卫·芬奇印象中的十二宫事件。他在旧金山市郊长大,案件发生时刚满七岁。芬奇的父亲不喜欢拐弯抹角,也不太考虑童年阴影之类的东西,他很直接地告诉儿子:“好吧,是的,有一个自称十二宫的连环杀手,已经杀了四到五个人,可能会打爆你每天乘坐的校车的轮胎。”
对于年幼敏感,性格阴郁的小芬奇而言,十二宫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终极怪兽”。长大之后,他热衷于展现《七宗罪》、《颤栗空间》这样的邪恶影像和隐藏在潜意识之中的魔鬼(《搏击俱乐部》),很难说是否受到了十二宫事件的影响。不过无论如何,世界始终被这样那样的恐惧折磨着,总有一个疯子在黑暗中静静地等待。这是诸神的黄昏,我们被迫面对永恒的眩晕和烦扰。
阿瑟·利·艾伦——
阿瑟·利·艾伦死于1992年,时年58岁,死因是心脏病。无论是芬奇的电影还是格雷史密斯的书,最后都将凶手的矛头指向他。
艾伦生前在一家五金商店工作,被确认有恋童癖和严重的强迫症,后来一直住在改装的拖车里;他从前的住处离第一个被害者达莱娜·法琳家仅隔一个街区;他曾向搭便车的人炫耀过一把沾着血的刀;他是个枪械迷,屋子里到处都是与谋杀相关的小玩意;他的手表中央有一个明显的痕迹,与十二宫的标志一模一样……然而除了这些越积越多的蛛丝马迹,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足以定罪。
“他就是那个人!我一看他的眼睛就知道。可他得意洋洋地拿到了假释判决书!”格雷史密斯说,“我们对他无能为力,而死者不会说话。”
四十年来严密编织的论断被一个化验结果推翻了。当局检验了十二宫舔过的信封,上面残留的DNA与艾伦的DNA并不一致。
格雷史密斯叹息道:“该死!1978年以后,所有十二宫的信件都被保存在萨克拉曼多的一个小匣子里,那儿的夏天有华氏112度,鬼知道谁在看管它们。而且艾伦有可能是托他的朋友帮忙寄信。”
相比于格雷史密斯的迷惘和自毁,大卫·芬奇显然要高明许多。
影片《十二宫》延续了《搏击俱乐部》中法西斯式的规范精确,竭力复现四十年前的真实氛围:格雷史密斯罐头盒子一般的公寓,1968年用过的画板,无休止的审讯和争论,警局和报社办公室里堆积如山的证据,封闭空间中阴暗的光线……演员必须严格遵照要求进行表演,一举一动要绝对的“正确”。饰演格雷史密斯的杰克·吉伦哈尔满腹牢骚地抱怨说:“漫画家真不是好当的。”
大卫·芬奇不是一个折衷主义者,他选择踯躅真实,于是毅然放弃炫人耳目。影片《十二宫》丝毫没有哗众取宠或创造传奇的意思,实际上,它很少脱离现实生活——绝少的戏剧化和虚构,像一部电视文献片。
芬奇看完小说后提出必须要与阿瑟·利·艾伦的家人谈话,“不然我不会接手影片的拍摄。”他不让作者在剧本中加入任何主观的臆测和想法——每一个结论都必须要有官方承认的确凿证据作为支撑。他花好几个小时来挑选保罗·斯汀被害时身着的T恤,他反复确认车中喷溅到鲜血的确切地点。
在贝利萨湖检查拍摄场地时,当地的十二宫专家肯·纳罗中尉带领他们来到一个小半岛,半岛呈竖长形,像一根伸向湖水的手指。大卫·芬奇用手和膝盖支撑着跪下来,大喊了几声,倾听回音,然后他回头看了看来时的道路,说:“错了。”他指向旁边的一个半岛:“凶案应该发生在那边。”“他是对的!”纳罗惊叹道。
芬奇通过测量土地的软硬程度判断现场留下靴印的情况,他测试回声,计算它需要传到多远才能引发凶手的注意。他从各个角度侦查整个空间,思维方式就像……十二宫本人。
摄制组邀请命案的幸存者布莱恩·哈特奈尔观摩样片,他被十二宫刺了七刀,受伤后为求救在地上爬行了510码。哈特奈特对格雷史密斯的原作的评价是“不够可怕”,但他信任大卫· 芬奇,“大卫想找到正确的感觉,很明显,他不想要任何感性的或是不够准确的东西。”他是对的,有什么比天然存在的真实更可怕?
刀子下落,划出一条冰冷的抛物线。谋杀案就这样发生了。
影片在开头处完美地复现了茜茜莉娅·塞帕德和布莱恩·哈特奈尔被害时的凶案现场,漫溢令人血冷的恐怖力量,闪耀出邪恶的迫人光华。
整部影片如同一面通向绝望的镜子,繁冗的线索彼此交叉延伸,被无数逻辑和待定事实包裹着。有人说《十二宫》是一部“软体动物电影”,不断地自我阐释和挤压,将所有精力注入一个狭窄的自我困扰的贝壳之中。它诚实思考着,自我折磨着,试图在银幕上开辟一块真实世界的冷酷乌托邦。
影片分为两条线索:一边是两位不辞辛劳的警察,被错误的线索耍得团团转;另一边是《旧金山记事报》的记者保罗·埃弗里和政治漫画师罗伯特·格雷史密斯的绝望缉凶。影片发展下去,只有一件事情逐渐明朗起来——该案件并无解决之可能。
事既至此,我们不得不自问:人们自我逼迫,在狭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到撞上死胡同,这到底是为了什么?任何一个诚实的精神分裂症患者都会告诉你,在谜团上投入大量精力并非为了某个既定目标,吸引他们的是困扰本身,它迎合某种隐秘的、不为人知的需求。那些满怀着纯真简单愿望的人们,那些格雷史密斯们,他的真正需求是在调查中获得自我身份的认同,这种认同比寻找杀手更为重要。
而对于真实本身,我们热情洋溢地寻求它,自以为能够无限接近它,实际上却早已偏离,在谬误之路上渐行渐远……
“我在等待一部关于我的好电影,我很好奇,扮演我的人会是谁呢。”
他的罪行终于在银幕上完美地复现了。
十二宫第一次行凶时大约是三十岁,这样看来,如果他还活着,现在是七十岁,如果格雷史密斯是错的,那么你在影院观看《十二宫》时,真正的杀手可能就坐在你身边。
4 ) 这电影就是让你拧巴来的
看了太多关于《十二宫》的负面评论。我虽然没觉得这片子有多出色,但总不会太差。首先,这片子前半部还是挺精彩的,当然你得要看进去。,倘若你磕嗑瓜子,发发短信,聊聊QQ,那么《十二宫》对你来说,就理所当然是部大闷片了。而且我认为看这片子的前半部时你得跟在剧中的杀手“后面”,这样你就会被前半部那些简单直接但又无比诡异的杀人场面所吸引。千万不要以一个审视者的角度去看这些早已确定下来的谋杀案,不然你就真会觉得这电影太无聊。
片子到了后半部,似乎和十二宫杀手没了多大关系。与其说是这些警察、记者、漫画家在破案,不如说是在表述一个20几年悬而未决的连环凶杀案对这个社会上不同职业不同背景的几个人生活和人生上的影响。他们中,有的因此失去了家庭,失去平静的家庭生活,甚至有人失去了健康和原本正常的生活。
我们要知道,在一个经济和文明都高度发达的国家,一个像“十二宫”这样的案子持续了二十几年没有破掉,对于这个社会和生活在这周围的人的影响有多么大。这不仅仅是死了几个人再去追踪凶手的问题,这个案子无时不刻都在考验是人们的神经,把很多人搞的心力交瘁。我相信大卫芬奇拍这部电影的初衷也不仅仅是要还原“十二宫”的案子和凶手疯狂诡异的杀人方式,这背后更是想追溯围绕在“十二宫“凶杀案周围的若干人等这二十几年因为这宗命案的发生而改变的生活轨迹。
老实说对于很多人对这部电影所诟病的节奏拖沓我倒并不觉得,《十二宫》并不是一部严格意义上的连环凶杀案的电影,要尊重事实的发生轨道,其中穿插其他情节是很正常。
说句题外话,现在社会上的这些人,又有几个能真正坐下来心平气和的看完一部二个多小时的电影,不要把个人内心的浮躁归罪于电影。
5 ) 这部被严重低估的犯罪片,说出了关于人生的真相
被低估是什么意思?
如果一部电影讲的是A,大家理解成了B,叫被误解;如果一部电影明明很好,却少有人知道,叫被埋没;如果一部电影原本很不错,但多数人看不下去,叫艺术电影。
那么什么是被低估?
我想最明显的一个特征应该是:我们把它想简单了。
从这个意义上讲,如果要我说一部被低估的电影,我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大卫·芬奇导演的《十二宫》。
它是一部犯罪片,讲的是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旧金山一个自称“十二宫”的连环杀手,在近十年的时间里,犯下多起命案。影片根据真实事件改编,讲述了整个追凶的过程。
如果是通常的犯罪片,应该会把叙事重点放在警匪对决上,情节应该跌宕起伏、险象环生。
可《十二宫》并没有。
它更像是一部节奏缓慢的文艺片,而且凶手最终也没有被指认。看的时候你甚至会冒出疑问,难道大卫·芬奇用将近3个小时的时间,只是在讲一个真凶逃脱的故事吗?如果不是,他又在讲什么?
也许影片开始的两个镜头,可以给我们一些提示。
第一个镜头是,即将遇害的一对青年男女开车出去约会,摄影机从车内向外拍,如卷轴一般展开了整座城市的街景。
第二个镜头是“十二宫”杀人后,寄了一封写有密码的信去警局。大卫·芬奇故意把这封信从分拣到送至警局,再到穿过走廊最终落在办公桌上的过程,完整地呈现给我们。
这两个镜头对一部犯罪片来说,都是过场戏,甚至是废戏,但大卫·芬奇却觉得它们很重要,值得花时间呈现。为什么?
其实他在用这种方式提醒我们:别总盯着案件本身,我想讲的比这要多。
比如讲一座城市,讲一个年代,讲一群人的生活,讲人的际遇是多么奇妙的事情。就像那徐徐展开的街景,浸透着一个颓败的黄金年代;就像那封信从千百封信中脱颖而出,最终落在了一人之手。
《十二宫》绝不止是一部简单的犯罪片,它讲的是比犯罪还要凶险的人生。
围绕十二宫杀人案,影片重点讲了三个人物。一个是负责调查案件的警官大卫,一个是负责报道案件的《旧金山纪事报》的记者保罗,另一位是报社的插画师罗伯特,他本与案件无关,却因酷爱解谜深陷其中。
看完影片我就在想,如果没有十二宫杀手,或者十二宫并没有出现在旧金山,这三个人的人生一定会是另一番景象。
保罗还是那个报社的红人,玩世不恭,风流倜傥;罗伯特依旧是个安静的插画师,与家人过着安稳的生活;大卫也依然相信自己的直觉,并对警察的事业充满热情。
然而十二宫出现后,这些美好也只能沦为幻想。它就像一块巨大的磁铁,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轨迹。
写到这里,我想起大学时候看《十二宫》和最近重看的感受,是完全不同的。
那时看《十二宫》,也很喜欢,但更多是被它那股颓丧劲儿吸引。在那时的我看来,《十二宫》是一部关于“失败”的电影。
影片中的三个主角为了抓到十二宫杀手,把自己一生中最好的十几年都搭上了。在一次次燃起希望又一次次与真凶失之交臂后,他们的人生都被不同程度的贴上了“失败”的标签。
保罗离开《旧金山纪事报》,去了一家不知名的小报社,终日烂醉在家中;大卫对案件彻底绝望,以至于整个人都变得消极。他甚至觉得,反正罪犯是抓不完的,做警察又何必那么较真。
相比之下,最好的是罗伯特,只有他始终没有放弃。甚至到最后,他经过多年调查终于锁定了凶手。可是,年头太久了,证据已消失殆尽,他只能眼睁睁看着真凶从眼前溜走,并连自己的幸福生活也一手葬送。
这个故事简直太丧了。它如此大费周章,其实是想告诉我们这样一句话:原来时间,才是最无情的连环杀手。
这是我年轻时的理解。
可最近一次看,我的想法变了。
我发现《十二宫》尽管表面看依然很丧,但内里却是积极的。
它也并不是一部关于失败的电影,而是一部关于“意义”的电影。说得更直白一点,当一个人恍然发现自己的人生并无意义时,他该如何面对这个残忍的真相?
这才是《十二宫》真正想要探讨的事情。
具体到影片中,当十几年过去,追凶已彻底无望时,所有人都意识到自己最好的年华已被浪掷。他们陷入到一种巨大的虚无之中,于是每个人做出了不同的选择。
保罗把余下的生命交给了酒精,以肉体的自毁来消解精神的无力。
大卫成了一个犬儒主义者,以对什么都无所谓来掩饰内心的不甘。当他的搭档离开重案组,找到一个清闲的差事养老时,他不舍又羡慕地说:“嘿,这回你终于有时间去尝尝生鱼片的味道了。”
而他还要继续沤在这里,像罐头中的鱼一样毫无生气。
面对杀手的缺席所象征的意义的虚无,主角们不是自弃,就是自欺,只有罗伯特依然在执着追凶。
但实际上,他是离案件最远的那个人。他一不是警察,二不是记者,哪怕他真的认定了凶手,也根本没有权力执法。
那么他为什么还要这么做?
对此,罗伯特的回答是:因为没有人肯做。
我觉得他把自己想得过于伟大了,其实他这么做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为了给自己多年的付出一个交代,更是为了用自己虚构的小意义来反抗巨大的无意义。
为此,他立下誓言:“我要站在那个人(指十二宫)的面前,盯着他的眼睛,确认他是真凶。”
这件事还真的让他做到了。
那是1983年12月20日,距离十二宫杀手首次犯案已经过去了整整14年。罗伯特在一家杂货店里,见到了他认定的真凶亚瑟·李·艾伦。
李向他献上礼貌的微笑,和任何一个店员一样,询问道:“Can I help you?”
那是整部电影最接近真相的一刻。面对罗伯特凝视的眼睛,李的眼神由松弛变得狐疑,直到写满了惊恐。罗伯特从中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但他并不能做什么,只能回一句“No”,然后转身离开。
我曾经以为那是罗伯特的又一次失败,但现在我觉得,在那短短五秒凝滞的空气里,他一定瞥见了自己的生命中有一束微光正在悄悄展开。
尽管影片最后,大卫·芬奇再一次无情地用字幕告诉我们,李很可能是无辜的。但那已经无所谓了。
正如人的一生,并没有什么终极意义,我们实际都在为自己虚构的意义而活。可是,那一点也不虚假,相反,为它执着无畏地奋斗,以此反抗无意义的人生,才是意义本身。
影片最后,罗伯特把自己这十几年的追凶经历,写成了一本书《索命十二宫》。那本书被放在明亮的玻璃窗里,永远铭记着一个故事,那是一个没有抓到真凶的故事,有遗憾,却不绝望。正如每一个为自己认定的事拼命的人,才是生活里真正的勇者。
最后我想说,很多人把《十二宫》视为美版《杀人回忆》。
表面看很合理,两部电影讲的都是“凶手永远逃走了”的故事。可是,它们最终的表达落点又是很不同的。
这点从影片的结尾就能看出来。
《杀人回忆》的结尾,宋康昊回到曾经查案的地方,一个小女孩告诉他,真凶或许也曾经来过。这时一个大特写拍宋康昊惊恐的脸,他突然看向镜头,看着屏幕外的我们,仿佛在说:凶手就在我们之中。
而《十二宫》的结尾,正如前文所述,罗伯特在杂货店中见到了李。
前者是永远找不到;后者是某一种找到。这是两部影片截然不同的地方。
所以前者的表达最终落在了“真相的难以还原”,并借此诉诸一种社会批判;而后者的表达要更广阔,指向人生,并上升为一种哲学思辨:意义并非客观存在,而是我们的主观认定,并最终依靠不懈的追寻来达成。
6 ) 无差别杀人案是没法破的
这一颗星不是给导演,是给凶手。
我看到许多人说这个凶手是什么“高智商犯罪”。得了吧,别搞笑了,这算什么高智商,根本是弱智。
你们想想吧,那个年代没有摄像头、没有DNA检测,警察从何查起?一般的杀人案,就是从仇家、债主、邻居、同事、亲戚……所有相关人员一个个调查。可是如果凶手根本是陌生人,应该怎么查?旧金山有几百万人,全部调查一遍?何况凶手也可能是外地人。
举个例子吧,我开车到深圳,买个面包吃饱,深夜走到僻静处,看到有人经过,不管男女老幼,上去一枪打死(假设中国也有枪)。然后开车回老家,第二天继续上班。警察怎么查?
查子弹?通用9mm,每年售出几百万发。
查脚印?100块的皮鞋,浙江大量生产。
出几个谜题别人解不开?太自闭了,我用我最喜欢的颜色、食物、音乐做引,这样的密码爱因斯坦也没辙——他又不认识我。
别他妈开玩笑了,这算什么高智商?根本是弱智。
有本事你就把你老婆杀了,把你仇家杀了,让警察不仅没证据,甚至没起疑心,那才是真正的高智商!
导演能在这部里隐藏自己的风格,就是最大的突破。
有一种电影总是在看过之后时不时想起,甚至觉得回味无穷。这部就是。
纯对白片 适合听力课
完全理解很多人对片子闷和无趣的控诉 但是这种平缓松弛的节奏感和流水账似的表达方式完全是我的菜
簡潔、鎮定、沉穩、大氣。令人感慨以致無語。
精彩之处在于真实 没有奇迹 没有巧妙安排 推理有时是冗长枯燥 甚至毫无结果的
说是关于十二宫杀手,其实都是关于那群苦寻不得失去一切的人,年年停在华盛顿樱桃街角叹息无言的镜头看来真是异常苍凉心痛。在所有的人都渐渐忘记,渐渐放弃的时候,不肯放手的人心里这种漫长而沉溺的苦楚和执念,要如何才能说清?
资料馆2014.1.25.4pm 节奏较快、信息量很大,但最有趣的还是当cartoonist决定一定要找到凶手后的如痴如狂的调查,抓到十二宫变成了某种绝对的人生意义。即使真相(谜底)永远不可知,但每个人都需要一个谜底来赋予努力以意义。因此每个警探都会有自己的头号嫌疑人,而这多种解释使世界免于崩溃。
我要知道他是谁,我要站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我要知道那就是他。
其实归为伪纪录片都行,走的完全不是传统犯罪片的道路,完全被误导,带着看犯罪悬疑片的心态去看绝对会觉得坑爹。。。主角就不是zodiac,而是所有这二十多年来查这案子的人,悬疑的点在所有人都符合凶手的部分特征,但永远找不到这人是谁。。。讨论区的讨论很有意思啊~
我和我老公一致认为十二宫凶杀案绝非一人所为。影片的前两个小时都很无聊,直到漫画家真正着手调查才开始有意思起来。影片的真正高潮在电影放映员说出海报均有他亲手所画的那一刻。不过结局让人有一种打了两个小时飞机结果就高潮了一秒的感觉。
沉稳大气,有条不紊。大卫芬奇终于摆正了心态,放弃了《七宗罪》和《搏击会》里哗众取宠的伎俩。
看完《十二宫杀手》,做了一个被杀的梦,站马路牙上,一个小孩见我抽烟,伸手来要,递过去一支,他比划着要一整包,并扑过来抢,一躲闪,突然眼前一亮,一刀扎过来,朝胸口位置,基本闪不开了。慌得醒了,心想这不是十二宫杀手,应该是上帝之城。
勇气、机敏、执着...正义的力量一再发光,却始终不能把黑暗照亮,所有的聪明才智在未知的凶手面前显得荒谬而幼稚。经过漫长的拉锯战,电影在两小时后开始发力,线索和证据每次回顾都有新发现,似乎再前进一步,就能揭开真相。可是,当你沉溺于谜底的时候,其实你也成为案件的“被害者”了。
真实的犯罪中没有戏剧、没有转折、没有英雄,甚至没有玩弄一切的幕后黑手。更多的是巧合、误会与错过。人们因此将生命浪费于追逐幻影,于虚无中寻找意义,于酒精中自我消沉。如果说十二宫有「贡献」,或许是给了这些人些许「追求」。就是这么荒诞。
挺枯燥的……
《七宗罪》《搏击俱乐部》的大卫·芬奇,拍出这样毫无兴奋点的片子实在是有些失望!
冷静的叙述者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动情的参与者。
就像钟表的12个刻度一样,用力非常平均。
案件迷人之处就在于,你觉得自己无限接近于真相,却无法验证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