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献给我的纯真年代...
昨天,我花了四个小时,重温了马丁.史高西斯的《纯真年代》,在对待这部电影的态度上,也是一样,大家都认为这是他最烂的一部电影(在《飞行家》面世之前),我却认为恰恰相反,这是他最好的电影。首先是我很喜欢这些人,马丁;丹尼尔.day.刘易斯是我很喜欢的男演员,不但因为他很帅而且因为他演的电影都是很帅的电影;米歇儿.菲佛,她在这部电影里的最后一博,把她即将年华老去之前那一瞬间的所有妩媚迷人,知性之美,雍容大度,艳丽,慵懒,柔媚,娇羞像烟花一样的释放了,释放的太彻底了,不仅迷倒了刘易斯,也打动了我;唯一的失误在于薇罗纳.瑞德,而原因不在于她不好,而在于她太好了,太美丽了,直接的结果就是导致了剧情的不可信,为什么和这样一位美丽动人又善解人意,纯真又智慧的女人的婚姻会像地狱一样暗无天日呢?——这让我们,善良的观众们被她的美丽给间离掉了,误会了小说作者的良苦用心,一个男人的责任、崇高的理性、包容、信念与隐忍,在我看来,就这部电影所反映的,就是顺坡下驴,见好就收吧,该着的便宜一样没拉下,反正身边的人也差不到哪儿去,理性的光辉蜕变成了“及时发现身边的美丽”—— 唉,我太庸俗了。
1870’年代的美国,上流社会(我靠,我竟然开始叙述一部电影了?!)——电影开始于一场歌剧,《浮士德》,女主角玩弄着一只黄玫瑰,嘴里念叨着“他爱我-他不爱我-他爱我……”很烦,刘易斯也很烦,因为他注意到ellen回来了。ellen曾经是他少年时代的梦中情人,现在的未婚妻“梅”的表姐,而且她已经结婚了,现在的身份是欧洲一位伯爵的老婆,当时的美国上流社会很八婆,他们清楚ellen的老公是个花花公子,而她不愿意作一个虚伪的伯爵夫人,于是回到新大陆,以为在这里可以找到真正的女性主义的自由。小说的作者恰巧也是一位女性,《浮士德》里也说,永恒的女性的光辉迎领我们走出黑暗来着,所以,我们可以把这部小说看作是一部女权主义小说,揭露和批判了美国社会腐朽与没落的伪善道德观,自由,平等,追求幸福,性解放,独立之于女性的枷锁和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混乱)——我们一直是这样解读外国文艺作品的。
好了,不开玩笑了,刘易斯有点儿慌了,他急不可耐的要向全世界宣布,他要和梅结婚!以此来告诉所有人,包括ellen,我现在是有主的人了,更多的成分其实是告诫自己,理智一点儿,管住自己的大脑和小弟弟吧。但是事与愿违,男人总是很贱的,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尤其又是伯爵的女人。于是接下去发生了一些理智与情感的事故,人性与兽性的纠葛。
这些家伙们的生活似乎很乏味,生活的全部就是一个接一个的宴会,期间穿插几封语焉不详的短信,就是男人和女人调情和试探的全部,不过挺好玩的,刘易斯一下子从《布拉格之恋》里那个老流氓加老油条转变成了一个细腻,敏感,脆弱而多愁善感的小男生了,试探,进攻,挫败,忍住,猜测,吃醋,挣扎,犹豫,再试探再进攻,ellen倒像是个此中高手,进一步退三步,退一步进三步,大玩恰恰,搞得刘易斯魂不守舍——其中有一段戏拍得很美,刘易斯受命去海边把ellen找回来,夕阳西下,ellen的背影,楚楚动人,她站在一座栈桥的尽头,不远处有一个灯塔,刘易斯此时完全认识到了自己根本不理性了,他转而借迷信和宿命的方式来解决对爱情的困惑,他对自己说:“如果那艘帆船驶过灯塔之前,她都没有回头,我就转身离开这里。”——影片的曼妙之处也在与此,导演在这里用了十好几个镜头,和极富感染力的电影音乐,摄影机不厌其烦的拍着刘易斯的中景、近景、特写,丰富但不易觉察的表情变化,ellen的背影,大全景,小全景,中景、近景、特写,其间穿插着帆船穿越灯塔的全过程,刘易斯的表情从欣喜感伤希望失望到彻底的绝望,其间的两个人没有任何的肢体动作,相隔一百步,却咫尺天涯。如果我是导演,早就让菲佛像《人约黄昏》那样回眸一笑了,妈的,所以我不能成为马丁.史高西斯。女性的隐忍和理性的光辉在这一刻高度绽放。
说到这里,我想替女权主义者们辨白一句,其实本是同一种东西,在男人的身上,成为了所有代表高贵品质的理性主义的代名词,责任,大局观,取舍,隐忍,牺牲;而到了女人的身上,就是他妈的“现实”“物质”“功利”,卑鄙的现实,自私,绝情和自我保护,这是不对的,尤其考虑到女性在社会中的弱势地位,和她们想得到成功和安全所必须付出的几倍于男人的努力而言,这是更不对的;尤其是考虑到,在情感和性的方面,男人总是更主动和得了便宜还不卖乖这一点来说,这更是不对的。妈的,又扯远了。
还是说说电影吧,刘易斯在经历了80分钟的试探徘徊挣扎痛苦欲说还休之后,终于向他的ellen表白了。在这部电影(原本是小说)里,男人的智商总是比女人要低的多的多,因为原本小说就是女人写的嘛,可以理解为泄私愤。ellen呢,其实早就知道了,虽然刘易斯装逼装得很像,自以为隐藏的很好,但在ellen看来,其实他表面上那种拒人千里之外的假惺惺的绅士派头恰恰说明了他内心的躁动,“你丫终于不装了?”——但是ellen没那么说,她甚至也没说,“其实我也一直爱着你”这种肉麻的俗不可耐的老套话,这里的对白很经典,可以作为女孩子拒绝已婚男人的性冲动的最佳脱身理由—— “Newland, you could't be happy if it meant being cruel, if we act any other way, you'll act against what I love you most. And I can't go back to that way of thinking. Don't you see? I can't love you unless I give you up.”——太牛逼了,翻译成中文是:“若你狠心你也不会快乐,我怎能要你变心呢?我就是因你的人品而爱你的。我再也无法任性而为。难道你不懂,除非放弃你否则我无法爱你。”——看看吧,ellen有多聪明,刘易斯的处境多么的尴尬。
说到这儿,影片后来又有一段对白:ellen问,“那天在海边你为什么没有叫我?”刘易斯说,“我是想来着,可是我告诉自己帆船穿越灯塔之前,如果你还不回头,我就离开你”;ellen说,“其实我知道你在身后,所以故意一直不回头的”;刘易斯很惊讶的问,“你怎么知道的?”ellen说,“我看见了你的马车。”
男人总是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样,是大脑还是小弟弟支配着他们的行为,他们想要什么,他们到底想得到的究竟是什么——影片进行到100分钟的时候,刘易斯终于搞明白了,他知道永远得不到ellen的灵魂了,转而希望得到一次ellen 的肉体,小说和电影里说的可没我这么粗俗——“come to me once then.”这里被翻译成“那就给我一次好了。”——哈哈,看来各种语言和文明里都有类似中文里的“云雨”代表“嘿咻”之类的隐讳而不淫秽的说法的。小说的作者毕竟是个有良知的女性,她到底还是没有让可怜的刘易斯得手,作为象征意义的一枚钥匙,酒店开房间的钥匙一直被他揣在衣兜里。直到丫老到了57岁,彻底丧失了贼心、贼胆和贼。
影片结尾处,刘易斯57岁了,may死去多年了,他的儿子都胡子拉查了,儿子邀请他同去欧洲拜访一位伯爵夫人,刘易斯欣然前往。在路上,儿子道出了真相,其实母亲一直知道你的真爱是ellen,但是她至死也没有让你知道。天呐,连单纯善良的近乎白痴的薇罗纳.瑞德都知道一切,并隐忍和包容了四十年。女人的智商、情商和高度自治和理性在这一刻达到了顶峰。
小说的作者是个美国人。1870’年代的美国是自由、独立,平等和博爱的代名词,人们以为在那里能得到有别于古板、苛刻的欧洲大陆贵族阶层的清新空气的,但是事与愿违,ellen最终回到了欧洲伯爵的身边,刘易斯一直怀揣着钥匙,郁郁寡欢直到老朽。刘易斯在电影里的名字叫Newland,本身就是新大陆的意思,德沃夏克的那种象征着希望、人性和光明的自地平线的新大陆的意思,在这里是一个象征性的意象,很反讽。他的妻子叫做MAY,第一拨来到新大陆的欧洲避难者,就是搭乘着一艘叫做“五月花号”的邮轮抵达的大西洋彼岸的,岂料,此岸即彼岸。
我反省着自己的人生,从18岁成人离家漂泊至今的半生倥偬,惶如隔世。这十几年的时间,对于我来说,像一场梦,我慷慨地挥霍掉了青春,拦都拦不住,至今一事无成。我这些年浪费掉的时光,基本上可以统统归入两大类中:失恋前,和失恋后。“恋爱中”不存在,因为那时候基本上没有思维和意识活动,属于行尸走肉。我忙于丹尼尔.戴-刘易斯在这部三个小时电影里干的事,煞费苦心,小心翼翼,苦苦经营,最后和他一样悲惨,连走向自己的爱人的勇气都没有。可能这么说起来,我的遭遇更像《海上钢琴师》里的1900,嗯,也许是太敏感,也许是太胆怯,我们连走向自己的爱人的勇气都没有。好在我们还有理性,我们还能继续热爱自己。
影片的结尾处说:“谨以此片献给我的父亲——luciano 史高西斯”——如果我是导演他爹,一定会从棺材里跳出来抽他。
2 ) 完美的谋杀
粗看《纯真年代》,只觉得是讲述一段婚外情未遂的故事,细看之下,越觉得彻骨寒冷。本以为只有旧中国才有吃人的礼教,原来搬到十九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一般适用,天下真的大同了。这段故事用官话来说是他悬崖勒马,终被纳入正轨,而她总算学乖,退出江湖,没再生事。而在我看来,却是——他们的爱生生地被扼杀了!
May代表上流社会最美的一面,雪肤花貌,温柔娴静,俨然又是一个宝钗。她射箭时箭箭中靶心,也毫无骄矜之色;明知丈夫心有所属,也照样纯真无邪,只三两下手势,就将危机化解于无形。
蜜月时,Newland想邀请一个比较谈得来的人做客,May说,你不觉得他粗俗吗?让他打消了念头,并让他知道,今后有很多问题将会如此为他先行解决。Newland与May对坐在书房,看她娴静地绣着花,突然感到无法呼吸,他起身刚打开窗,身后传来温柔的询问:你不怕那样会感冒吗?他发现自己如行尸走肉,死了很久了。
Newland与May去探望祖母,说起Ellen,May说,或许她回到丈夫身边,会使她快活些。Newland实在忍不住:我从不知道你如此残忍,即使是魔鬼,也不会觉得人在地狱会快乐!而May依然天真地说:那当初她就不该远嫁海外啊。
Newland终于下决心去旅行,追寻Ellen的踪迹,May过来伏在他的膝头说,我恐怕你不能去。因为今天上午,医生刚确诊她怀孕了,但两周前,她就已经在热络的聊天中,把消息透露给了Ellen,导致Ellen仓皇地离开。
Newland无力拒绝May的纯真,正如他无力掀起上流社会精致的帷幕,因为他知道,帷幕后面只有空洞和苍白。在上流社会混是必须遵守游戏规则的,比如,到处嚼舌根的八卦活百科可以成为座上宾,而遇人不淑的女人就活该遭人白眼,吃闭门羹;男人可以四处猎艳并作为炫耀的资本,而女人要离婚则必为世人所不容。
相对于May的纯洁无瑕,Ellen简直就应该拿只麻袋套住自己,不要出来现世了。而她偏偏出现在人流云集的剧院,出现在窃窃私语和望远镜瞄准的地方,穿着鲜红的礼服姗姗步上宴会的台阶。第一次遇见Newland,她笑着伸出手来让他吻,倒让他一呆。第二次,仍然是她主动伸手,他欣然与她相握。第三次,她在众人面前径直走到他独坐的地方,坐下与他说话,都不合规矩、不守礼法、有违传统,但她是那样的粗心,竟然毫不自觉。
她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人是不哭的?为什么她要寂寞地住在这些人当中,戴着面具过活?为什么她只是嫁错了人,就仿佛给按上了不洁的印记?后来,在现实的教育下,她也知道,再也不能任性而为了。
所以,她明知道,Newland就在她身后,却忍住没有回头。
Newland望着她的背影想,如果帆船驶过灯塔,她回头,我就过去。
Ellen也在想,如果他过来找我,我就和他在一起。
她没有回头,他也没有走过去。
之前,她也不是没有给过自己机会的。在剧院的众目睽睽之下,她合着舞台上的剧情问他:你说第二天他会不会送她一束黄玫瑰?然而第二天,城里的黄玫瑰居然卖完了。第三天也是如此。当黄玫瑰终于出现时已经迟了,他只是匆匆走过。
这是一个充满寓意的世界。如果他与她要仰仗天时地利方能结合,就必定错失。偏偏他们就不肯再自私任性一点,离开这令人窒息的地方,只能徒留遗憾。道德和规矩只是让表面遵守的人获利,造就了一批虽无过犯、但言语无味、面目可憎的卫士,而内心纯净无私、对自身更加苛严之人反而倍受诟病。
在最后的送别会上,Newland将一桌慈面善目的人视为一群沉默的共谋者,他们默默盯着,竖起耳朵静静地听,成功地把他和他的情人分开了;他们不动声色地团结起来,决定痛惩不守规矩的人。连最后一个让他与她独处的机会也不给。当他给她披上披风,想送她上马车,马上有人接口:我们会送她回家的。她简直是被押上马车的。
他们的爱被纯真的社会微笑着剥夺了,空余夕阳下一个绝美的背影,一个苍凉的手势。
如果谁都没有错,就怪社会吧!
3 ) 《纯真年代》
在电影频道无意间与它重逢,我已经是第三次看这部电影了。之前看的都是D版的VCD。个人以为无论配音演员多么出色,喜爱这部片子的人一定要去找原声版本再看一次。
它有另外一个名字叫《心外幽情》
马丁史克西斯的手笔下永远离不开纽约。但这一次,是你意料之外的马丁,是暗巷与枪火之外的马丁,它有最最古典优美的姿态,它甚至那么忠于原著。
大到长镜头摇过的全景,小到餐桌上的器皿;壮观到整个舞场,微妙到一个眼神之外。每一个镜头都精美如画,每一样用具都华丽如雕如镂如绣。男人与女人们,他们的生活合乎规则,举止无可挑剔,面具完美无暇。
纽兰想要撕开这假面,爱情第一次给了他逃脱的欲望和勇气。你以为你可以控制你的生活——你以为你能改变一切。但是机会稍纵即逝,而命运已经在那里了。
我总是觉得丹尼尔.戴.刘易斯就是纽兰。他的痛苦如此动人,如此扣人心弦——他的绝对文雅温和与这外表之下的自私冷酷。爱令人变得自私冷酷。你无法不爱一个人而不伤害任何人。
——他嘲笑爱伦,他享受他的新婚,他希望梅死去,他为了见爱伦那么冷静地向梅撒谎……为了怯懦的爱情他牺牲了另一个无辜的女人。所以你没有权力指责梅,这是你要付出的代价。一开始你便要预备好为这爱情戴上枷锁。并且永远戴下去。
于是,这样的爱情,一样也可以被隐瞒,被自己蒙混,被遗忘,变成另外一张面孔。最后,还可以被埋葬。
一段爱情。一个人的一生。纽兰坐在长椅上,小巷的天空飞舞着鸽子,随时间的溪流滔滔。阳光照着爱伦的窗。“他知道他失去了某些东西:青春年华。但是他现在明白,那东西不仅根本得不到,而且也未必真有。如果因为失去它而不满,就好似因为抽签没有抽到头彩而绝望一样。在抽签筒里有千百根签,而头奖只有一张,好运气几乎绝对不可能落到他头上。所以想到爱伦。奥兰斯卡,他总是把她作为抽象的美好事物来追忆和缅怀……她成为了他失去的一切的混合幻象……”
所以,当关窗的男人出现,连幻象也破碎。生活的真相砸中了他。也砸中了我。
看电影的我,含了好久的泪水,终于滚落下来。
4 ) 如何理解纯真的含义
记得以前看过的一句话:单纯不是知道的少而是坚守的多。看过纯真年代的大部分人都在争论纯真的到的是Ellen还是May,Ellen在外漂泊多年,后因婚姻触礁而归国,她见识多,对物质环境多不在意,不故意划分阶级差距,原著中说她见识了夫家数不尽的奇珍异宝,有无数的画家排队想要帮她画像,她过了多年这种众星捧月的生活,但当回到纽约时,她也可以迅速习惯住在与潦倒记者,裁缝为邻的“贫民窟”,并且用婚变后的残骸把自己的小房子打扮的颇具生活气息,虽然婚变的原因是丈夫风流成性,她却比她丈夫表现的大气许多,她从未在任何人面前控诉过丈夫来博取他人的同情,她一直是向前看的,newland喜欢她简直是必然的,两人有太多太多共同点,Ellen的离经叛道,Ellen的口不择言都是newland想做却做不到的,她对上流社会的那套阶级论不屑一顾,帮女仆披上自己的斗篷去给邻居送花,在银行家的夫人名誉扫地时公开支持,Newland对Ellen已经不能用like和love来形容,应该是adore,Ellen与newland的心灵是相通的,这样相似的两个人怎么可能不互相吸引,所以评论里说Ellen蓄意勾引newland的说法不成立,而当双方都查明了彼此的情谊后,Ellen选择的是刻意保持距离,几次出逃都是为了躲避newland的疯狂追求,她并没有太过于在意世俗的看法,她与上层社会所摒弃的“粗俗之人”交朋友,公开支持快被除名的银行家夫人,这些连newland都无法想象。如果她真的如某些人所说的那样自私,以newland那样的疯狂,她只要不作回避,早就可以与newland在一起了,May根本不会享受半分婚姻的温存,而是没有尽头的煎熬,就如她在欧洲丈夫家一样,她当然是不愿意的,因为她对未来的表妹夫已经产生了“非分之想”,她愧对May,她愿意违背自己的意愿放弃newland,在Ellen与newland的爱情中,Ellen背负更多,她离经叛道过,她知道其中滋味,她不愿newland为了她背负这么多,也不愿意May和明戈特家族被淹没在谩骂和嘲笑中。她是不在乎所谓上层社会的看法的,但是她在乎的人却非常在乎,所以她只能妥协,独自离开舔舐伤口,说她自私,她伤害了谁?反观May,永远以单纯的形象示人,只会不轻易间将newland抓得死死地,让他永远寻不到机会逃离她的身边,婚前说要给newland一个机会(此时还不知道newland与Ellen互生情愫),让他寻求真爱,结果火速请求母亲同意将婚期提前。不经意间提起Ellen来刺探newland的心意,然后将一家人对Ellen的处理进行隐瞒,为让丈夫不再与Ellen藕断丝连就联合家族对她进行财务逼诱,强迫她回到丈夫身边。在还不确定怀孕的情况下告诉Ellen自己已经怀孕,让Ellen心怀愧疚的离开,她披着单纯的外衣,让所有人同情怜悯她,这就是所谓的纯真?相比于May,Ellen才是纯真的代表,她什么都懂,知道万事万物的底线在哪,尽量不去伤害别人。插一句那些骂渣男小三的人真的看了这部电影吗?还是颜值即是正义,话说我觉得选角非常好,菲佛大美女的气质与Ellen非常吻合,即使笑容再灿烂也像是冬日的阳光,明媚却带有一丝寒意,Ellen在经历了那么多后回到故乡,带有的笑容就应是这个样子的,若即若离,这也是她与众不同且吸引newland的一个地方,newland觉得奇怪,每次久别重逢都想不起Ellen的脸,仿佛每次她都是一副新的面孔出现在她面前,而菲佛对我来说就是这样,她好像有魔力似的可以让我不停地爱上她,Ellen和菲佛就像是融为一体的,角色,演员都是我的爱,这样的电影真的不多见
5 ) 遗失了的上流社会浮世绘
在被这部影片打动之前,我脑子里倒是有一些与舒缓、优雅、高贵、纯真毫无关联的东西。
对于《纯真年代》里的贵族们,无论是斯科塞斯还是伊迪斯若顿(原著作者),很显然都懒得用如同他们地位一般高贵的镜头或是语调去描述他们,通常他们的言行格调都不与他们家里四壁挂满的艺术画成正比,反而别人的私生活八卦却是他们饭桌上的主流话题。
事实上,“贵族们”总是很难受文艺作品待见,尽管出镜率高,但大体上都与正面口碑的累积无关。(狭义上的贵族与我们的时代和生活相去甚远,本人这里从广义上进行解读,或是家族大亨,或是商政界名流)
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一现象倒是能凸显文学和电影大众文化消费的本质。这些身体上流淌着“贵族”血液的人,过着《私人订制》里所说“宁愿撞死也不亲手开门”一般的生活,如果还有一些高尚的品格或是超凡脱俗的道德,那就很容易激起大众不满,即使真有,也不能在作品里被描绘得尽善尽美,总要加一些险恶、歹毒、保守、算计之类的元素在里头。
观众的不满倒不是简单的“红眼病”,更多的是人性潜意识里的公平诉求,也不乏诸如“宁愿一起穷死,也不愿你先富再拉我富”之类的想法,好一点的说法是佛曰:众生平等。我在这里输给你,总有赢过你的地方;另外,这些作品稍有不慎,便会被很容易的贴上物欲主义和拜金主义的标签,这关系的就不是作者的技艺问题,而是被上升到道德人品的高度了。
当然,也有一些壮士去懵头懵脑的趟这块雷区。比如说郭敬明的《小时代》,亮瞎人眼的物欲和拜金,结果被知识分子精英们批得体无完肤,导演本人更是被批得人气又上升了好几个档次,脑残粉纷纷进化为死忠粉,以至于后来郭敬明对《南方人物周刊》的记者说出“没人能成为我前进目标”之类的话了(原话记不清了,意思大体如此)。
非要改善这种尴尬现状的话,个人觉得最好的办法莫过于将知识分子精英纳入“贵族”社会圈。可怜的“贵族”们其实最缺的就是说话人,即最缺的是能在社会系统中拿捏话语权的意见领袖,而不是傻乎乎的伸脖子挨宰。站在传播学视角上,这可被称为传播障碍,缺的是有效的双向沟通。也正如佛说:众生平等,“贵族”们不都是三头六臂的恶棍,俗人也并非皆为混日子的五体不勤者。说白了,谁家孩子不是孩子。
再说回《纯真年代》,斯科塞斯前一部片子是《恐怖角》,第一次涉足惊悚题材,本片也是第一次以文学名著为创作蓝本。所以个人看来,导演完成本片并非出于什么急切的表达欲望,只不过是想甩掉之前街头、酒吧、混混、黑帮的风格印象而已,力图精心筹备一桌精致典雅的晚宴,彰显自己在导筒面前的自信。郭敬明拍《小时代》,大致也逃不出这个心理范围,能导能写,文能上畅销,导能上热映,确实谁又敢作他的偶像?不过这些也就俗人的瞎想,业界行话都称作“艺术追求”。
《纯真年代》的文学代入感很强,小说味很浓,给人一种阅读视听版小说的强烈错觉,例如“黑框重点提醒”,“情感宣泄时的画面定格”。但这丝毫不能抢了影片视听效果的戏,与配乐同样优雅的镜头摇位,总能让观众陶醉在这个“充满寓言”的世界。这些华丽的外围建构亦足以使本片跻身经典。
《纯真年代》实质上有一个叙事重心转移的过程。前部分着重于对贵族生活的刻画,在与我们时代和生活相去甚远的情况下,我更愿意将其理解为作者对保守主义的嘲弄与批判,这些人安于现状,人伦方面性格保守,宁愿相信前辈的经验判断,也不愿加入丝毫个人的理性思考,这正是与“自由主义”最迥异的差别之一。最后这种流行的思维模式压抑人性,酿成了一桩又一桩的情感悲剧,让人在本可改善的悲惨境况下苟延残喘,这点几乎可以与封建主义相提并论。
在经过前面足够丰满的铺垫之后,后面便开始了爱情故事的构建。有人评论《纯真年代》“不用多想,只是一个很简单的三角恋故事。”,对于这个简单,个人觉得倒是过于轻薄,事实上人类情感都是共通的,即使有什么畸形的不伦恋,在如今也早已被写烂。所以影片里的爱情故事最令人唏嘘叹惋的地方应在于时代背景和社会烙印将其置于的特殊处境,身处保守的上流社会圈,面对锐意却不敢革新的美国社会,这段三角恋,每一个涉事者的悲痛都牵扯着他们生存的宏观环境,而这远非一个人、一个家族能左右。
还有人在影片下留言:“我也想拥有一份这样的爱情”。如果这位朋友的自虐倾向还属正常值的话,第一:没人不允许你作未婚夫后又爱上另一个人;第二:你与任何人的结合都不会有太多人的持久关注;第三:在情感上战斗的,身前身后都只是你一个人。
这大概才是问题的症结。
最后,关于片名《纯真年代》,影片中解释的是梅眼中的世界,纯真美好。梅的逝去则暗喻着纯真年代的逝去,导演凭此表达对双亲健在时代的怀念。
而事实上,每个人眼中都有一个纯真年代,它不但已逝,且离我们越来越远,不过能令我们释怀的是,它给我们留下的印记却不曾有丝毫消逝,即使是被动接受,就像男主角纽伦一样。
6 ) 纽约纽约,一百年
马丁西科塞斯在1880年的纽约告诉我们,纯真年代里,真正的爱情只有一个结局:终生相望但并不在一起。
马丁西克塞斯在1980年的纽约告诉我们,纽约纽约里,真正的爱情只有一个结局:结婚然后离婚,却可以相惜如初。
一百年风吹云散,所有钟情的喜悦不过是瞬间。
诗人之子,孤独的演员丹尼尔戴刘易斯,内敛、深情,扮演的男人纽兰在结婚前夕爱上未婚妻名誉不佳的表姐。一百年前的纽约,清教徒之都,上帝的清白之城。女伯爵夫人从欧洲带来了骄奢淫欲以及刘易斯惶惑已久的爱情。炽热的爱恋之后欲望的归欲望,婚姻的归婚姻。哪怕从此以后两不相见任彼此苍老在大洋的两边任是无情也动人。
我会和很多人一样,热烈的讨论那两个美好感伤的镜头。纽兰看着坐在海岸边的她,夕阳如酒,想她如果在帆船经过灯塔前回头,那么他就会去找她。但她没有。于是时光变幻到纽兰晚年,他带着儿子来到她居住楼房的窗下,坐在街角的长椅上,鸽群呼啦啦的掠过窗子,有人来关窗子了,白发苍苍,并不是她。
我看这部片子是在六年前,我的age of innocence,或者说我的清白年代。我会一直记得他们之间的美好,而美好必要用千里相隔的痛苦来映衬。甚至,所谓爱情,不过是毅然决定放弃的那一瞬间从心底涌出的东西。就像她坐在海岸看着帆船开过灯塔,虽然知道纽兰就在她身后,但坚决不会回头看他。就像纽兰在决定私奔的前夜,目光划过他或许怀孕的妻子的面庞,于是放弃了私奔。他与她,不过是在应当接受的时候接受,在应当拒绝的时候拒绝,而这爱情就在这些点滴的瞬间产生。
假如,纽兰真的与她结婚,又该怎样?
镜头会转向西克塞斯的老电影,《纽约纽约》。我爱的意大利式的忧伤,不羁、自由、永不屈服,即使我爱你。有些演员其实是诗人,如刚才提到的戴尼尔戴刘易斯,也包括这里的罗伯特德尼罗。我会想德尼罗是银幕时代的游吟诗人,唱着民谣,飘洋过海,从西西里来到曼哈顿下东区。德尼罗扮演的爵士乐手吉米在战后一次盛大狂欢中,爱上了爵士女歌手丽莎。然后,才子才女,萨克斯蓝调配百老汇女腔,就这样热烈烈的爱恋、结婚、共同巡回演出。
我同样会和很多人一样,忘不了这部音乐剧中百转千回的爵士歌曲,丽莎的扮演者明尼里原本就是著名女歌唱家。在电影中,他与她都对音乐有着自己的追求,吉米放荡不羁,丽莎固执内敛。他们可以因为珠联璧合而走到一起,也会为了诸如怀孕与否、到哪个城市定居这样的事情而吵架。并且,直到他们的爱情拯救不了彼此的孤独——那种性格里骨子里,与生俱来的孤独,所以他们离婚了。
爵士乐是这样一种音乐,无论怎样忧郁的爱着对方,却牢牢守住自己的音线。你有你的华彩漫天飞舞,我有我的尾声余音绕梁。吉米的萨克斯和丽莎的歌声除了调性一致,其实是各自独立的。
他们离婚后的六年中,各自仍然有着骄人的事业。直到有天,夜色深沉,纽约的夜雾格外缠绵忧郁,他来剧场看她盛大的演出。就像昨天一样,他仍然叼着烟斗,打着节拍,露出不羁的笑容和由衷的欣赏。她在台上唱那首好听的《纽约纽约》,她看到了他,他们相视一笑,就像昨天一样。
电影在持续的爵士乐中走向The end,我在音乐里想起《纯真年代》里纽兰的一句话:“他知道他失去了某些东西:青春年华。但是他现在明白,那东西不仅根本得不到,而且也未必真有。”
纽兰说的“那东西”,不过是another saying of love。
假如纽兰与她结婚,结局不过是吉米的翻版。
对有些人而言,爱情只是生命中一些点滴的瞬间,而且转瞬即逝。它的结局只有两个,或者永远隔山隔水,用时间拉成一条细到看不见的线;或者结婚然后离婚,并在多年以后带着淡定重温或多或少的那些瞬间。
2008年10月13日
马丁西克塞斯:
《纯真年代》:9.5分
《纽约纽约》:9.5分
(老马的电影几乎都看过,大部分是不错的。但这两部我最喜欢,其次是《穷街陋巷》、《出租汽车司机》等。)
每當憶及她,他縂感到虛幻寧靜,宛如畫中的仕女,她象徵他所錯失的一切。
那是一个男人都是戴礼帽的绅士而女人都是穿长裙的淑女的年代,那是一个行事讲究体面传统即使发乎情也得止乎礼不逾矩的年代,而现在是一个想打出“纯真”输入法最先跳出的却是“车震”的年代。
恬静浮华下暗涌的渴望和彻骨的残忍,笑着杀人从来不见血。片尾终获自由之身,来到爱人楼下却又静静走开,这份感情已被时间神化至不真实,竟无须用重逢去证明。终明了阿佳妮为何会爱DDL,MP一如既往大女人,可爱可敬
Newland——男主的名字代表的就是纽约,这块新大陆上带着伦敦旧式的规则和新式的反叛。在我看来这并不是婚外真爱,仅仅是因偷不得而念念一生。May是个典型好妻子,发现丈夫的异心也仍能温婉聪慧地给他选择机会。丹尼尔太适合这种多情又优柔的角色,而且正是因为这部戏导致他与阿佳妮情断。
15.9.20 尤其喜欢最后在楼下的一段,所谓“很久以后想到你还是会记忆一阵汹涌”的感觉能被影像化成这样,无敌了。私以为本片代表了马丁心里最柔情最雅致最温和的部分,就像《巴里·林登》之于库布里克。看到片尾那行字更是一阵唏嘘,老马他爹有老马这样懂他的孩子,太幸运。
“每当忆起她,他总感觉虚幻宁静,宛如画中的仕女,象征他所错失的一切。”马丁纯情起来配上眼花缭乱的视听语言真是不得了。
迷人的镜头语言。男主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兼假道学,光说不练的典范,他根本没有爱过他的妻子,他甚至希望她去死。也正因如此他们才能平静度过一生。马丁的厉害之处就是把你吸入人类心灵这个公共厕所,且你走进去了还意识不到这是公共厕所,因为你也是个公共厕所,你会做出一样的选择。
破配音,使劲模仿。很讨厌Michelle Pfeiffer的嘴唇很讨厌!且丑。音乐不错,片中器皿美。
生活就象被强奸,当你无力反抗的时候,只能默默承受
有Winona Ryder这样的白玫瑰,还要Michelle Pfeiffer这样的红玫瑰作甚!
很喜欢这个故事,但是老马处理有两点比较遗憾:1.相较于古典场面调度,摄影机运动和剪辑都过于现代,影片整体节奏可以更慢、更稳;2.MAY复杂性完全被两位主角戏份作空,成为一个仅有叙事功能的局外人。但事实上,这个人物其中的“纯真”和隐忍,如若构成三角对戏,整个电影深度会上一个档次。
看似多情的少妇也曾专情,看似纯情的少女也最无情。一间书房如同囚笼,困住男人的自由。炉火旁没有出口的话,终于把爱火熄灭。他习得全部礼数,却愿跪在她脚边亲吻。她忤逆任何礼数,却能放手成全别人的幸福。可这个故事哪有人会幸福,堂皇之下百花皆枯。那天我迷信,灯塔旁的你没有回头,便辜负一生。
又是这种红玫瑰与白玫瑰亘古不变的讨论话题,不过是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罢了。从May的立场来看,男主和表姐实在有渣男贱女的嫌疑,婚前的自由抉择空间给了,婚后又温柔大度勤劳持家,男主倒是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我呵呵了。若想责任欲望兼得又没这个能力,总得付出代价吧是不。ps.年轻时的薇诺娜真绝色。
摄影与戏服美轮美奂,油画般古典安静的氛围之下是汹涌澎湃的渴望和冰冷彻骨的残酷。为原著和老马丁所折服!
马丁·斯科塞斯也拍古代…好吧是近代爱情片儿啊。还是上流社会题材。可以说剧情毫无新意甚至老掉牙,但是主演们都TMD太帅太美了,无论是丹尼尔·戴·刘易斯还是薇诺娜·瑞德,都很有气质。所以整体观感很好。摄影和服装布景细腻精致很好看。旁白略啰嗦可以删去。结局太仓促,铺垫2小时结果虎头蛇尾略坑
人生就是这样,你会背负着无法向人说起的秘密终老,并且永远抓不住你最想要的东西,却无法有怨言。好难过
1.独属于那个时代的故事,老马丁首次让角色向社会屈服。2.不动声色后的暗潮汹涌,冠冕堂皇中的冷酷残忍,虚伪矫饰下的隐忍激情。3.服装与布景美若油画,摄影机近乎一刻不停地轻缓运动。4.复古的圈入式强调,及模拟歌剧院望远镜视角的摄影。5.帆船驶过夕阳下的灯塔,徒留我在记忆中勾勒你的倩影。(8.5/10)
女人分很多种,像May 那样的,会很幸福
居然有人说梅有心计……?请问一下你的表姐跟你老公暧昧你心里不急吗???你会两手一摊,好,你们是真爱,我离婚成全你们???有意思。“我在信里看出你有些忧郁……”“但你来了就不一样了。”这种语言挑逗大家看不出来?就算是年轻时的朋友,也不会在表妹和表妹夫结婚之前单约自己的表妹夫吧???“他会给他的情人送黄玫瑰吗?”这句不是勾引是什么?谁是谁的情人?还有第一天收到信故意第三天回的欲擒故纵……丈夫出轨是有错在先,但自己跟众多男人闹绯闻就是正确的???还有纽伦,既然不爱梅想带着艾伦离开,还要跟梅doi生孩子?艾伦结婚前干嘛去了?无语太无语了……只能说女人才能看到女人的小心思,我和妈妈都这么认为……那些感叹真爱的,祝你们也拥有这样的表姐。
男人们的一个永恒问题:老婆和情人,你更爱哪个。慢,推进都是小说读旁白,时间跳跃有点意思。古典,主人公的行事原则包括那些世人看法,都跟那个时代有着脱离不开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