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怒汉

剧情片美国1957

主演:亨利·方达,马丁·鲍尔萨姆,约翰·菲德勒,李·科布

导演:西德尼·吕美特

 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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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5-23 04:48

详细剧情

一个在贫民窟长大的18岁少年因为涉嫌杀害自己的父亲被告上法庭,证人言之凿凿,各方面的证据都对他极为不利。十二个不同职业的人组成了这个案件的陪审团,他们要在休息室达成一致的意见,裁定少年是否有罪,如果罪名成立,少年将会被判处死刑。 十二个陪审团成员各有不同,除了8号陪审员(H enry Fonda 饰)之外,其他人对这个犯罪事实如此清晰的案子不屑一顾,还没有开始讨论就认定了少年有罪。8号陪审员提出了自己的“合理疑点”,耐心地说服其他的陪审员,在这个过程中,他们每个人不同的人生观也在冲突和较量……©豆瓣

 长篇影评

 1 ) 美国的十二怒汉与俄罗斯的十二疯汉

我是先看完了俄罗斯人的翻拍,再来看这部半个世纪以前的原著作品。
拍案叫绝。衷心致敬。

这两部片子,其实就其核心价值来说,还真可以说是两部取向迥异的片子,虽然他们顶着相同的名字。

核心问题,就是对待法律的态度和情绪。

以美版来看,所有人都信任法律,法律是他们展开讨论的前提,也是他们互相愤怒的原因。认为“无罪”的人,是因为觉得依照法律,他没有得到充分的被说服,证据不够有效;认为“有罪”的人,也是依照法律,认为目击者的证词的效力。
所以其实英俊的亨利·方达先生(及其后来的帮手们),把陪审员各个击破的过程,其实是一个摆事实讲道理,把看起来无懈可击的证词各个击破的过程。
当最后任何一个证据都被宣告不那么成立的时候,大家也就很自然的走到了“无罪”释放的唯一选项。
与其说大家认为那个孩子无罪,还不如说大家只是依法论证了那个孩子“不够有罪”。
所以因为,陪审团的用语是“not guilty”而非“innocent”?
当然,这只是我一个法学半文盲和英语半吊子的一点猜测。

以俄版来看,就是另外一个故事了。
从片末的那句话,便可见一斑。
“法律是永恒 至高无上的 可如果 仁慈高于法律呢”
这一理念,其实贯穿了12个俄罗斯人争执的全部,在这十二个人的桌上,推理和辩论反而退居其次,讲述各自的故事,并依照个人的经验所得到一些非常感性的结论,并以此去鼓动他人,是这边的人的主要做法。
最大的差别,就是在于无罪:有罪已经11:1的时候。在美国版里,最后一个人是因为个人感情固执了一阵,然后还是说出了无罪。
而在俄罗斯版里,则是有一个大逆转的架势。chairman用最高瞻远瞩的眼光,表明,我们虽然都知道那个孩子是无罪的,但是对于现在他的处境,他在明敌在暗,他如果无罪释放,说不定没几个月就被悄悄人间蒸发了,而无期徒刑(此时的俄罗斯已经废除死刑),才是对他最好的保护。起码在监狱里,他还可以好好活着。
这一处的不同,从小处看是电影的不同,从大处看却是社会的不同。

对于美国社会而言,法律,或者更准确的说是宪法,是绝对的。这一想法,是贯穿到了美国人的心中。
而对俄罗斯社会(当然还有与此类似的其他国家)而言,法律是一个大家觉得好的东西,应该遵守的东西,但是并不是那么的原则和前提,所以与法律最常起合理冲突的人情,就时常会成为难解的结。
所以人情为体,法律为用,就成为了时不时的情况。
而且俄罗斯版新加的这一段,更是表达了他们对法律的复杂情绪。

作为一个法学门外汉,我也没有鼓吹法律神圣的觉悟和义务。但是我想说的是,法律,尽管有其弊端,还是一项最不坏的制度了。
因为仁慈的界定实在太难,所以让仁慈凌驾于法律,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作为电影,还得说两句,之所以更喜欢美国版,不是因为单纯的我更赞赏美国的法治观念,而是单纯的,觉得俄罗斯版的有些设定太过刻意。比如车臣的孩子,比如穿插的战争镜头,比如结尾的衔着断手的狗;有些表演也太过神经质般的用力,比如模拟用刀的那段和让一个人想象自己的妻与子都被杀害的场景。

单从表演来看,如果说12个美国人是十二个angry men,那么12个俄罗斯人就可以被叫做12个crazy men。

 2 ) 十二怒汉

影片很简单,主要情节就是12个人围在一个小房间里说话,导演频繁使用中远景和中近景镜头的前景和后景的对比以及与特写镜头的互切,更重要的是配合着台词和演员们的超高演技把陪审团的12个人物的十二种性格塑造得栩栩如生,令人印象深刻。更重要的是电影本身的质量实在是高到叹为观止,不仅拍摄手法出众,更是传达了关于人性,道德,法制,民主,合理怀疑等理念,看完后内心被深深地震撼到了,引人深思。

 3 ) 《十二怒汉》为何要怒



55岁的洛杉矶黑人公民格林含冤入狱25年,前几天被无罪释放。1983年有证人指证格林杀害一名妇女,因此被判终生监禁。不久前这个证人承认,当时他受到毒品的影响,并在警方的“协助”下指认了格林为涉案人。老态龙钟的格林出狱时对人们说,他相信司法是公正的。(对这个故事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翻翻3月22号《参考消息》第六版。)

司法公正,这么神圣的一个词,此刻听起来更像是一种反讽。25年的含冤因为一个证人的转念得到洗刷,真不知是所谓司法的胜利,还是悲哀。开这么个头是因为最近看了老版的《十二怒汉》,相信看过的朋友基本都会和我一样,对于美国司法的陪审团制度会稍微有点认识,在庆幸这十二个怒汉纷纷回心转意的同时,也会为那个无辜的大眼睛少年捏一把汗。

从表面上看,《十二怒汉》似乎是在表明美国司法尤其是陪审团制度的公正和伟大,但透过一个光明无比的结局,我们似乎也看到了影片对于这一制度的深深质疑。这种质疑远比一个“逆转胜”的感人故事更震撼人心,我相信这也是这部电影能够名垂影史的真正原因。



法律问题就不多说了,因为基本上我也是个法盲。透过《十二怒汉》,尤其是亨利·方达,那种根植于人性当中的怀疑精神其实比法律和道德更有说服力。看这十二个人的态度——完全不同的性情和经历——能在最后全都扭转过来,情节的调度固然精彩,但那只是技术性的,人性深处的较真才是关键。

何为较真,我想在这里应该指对于真理(真实)的义无反顾的诉求。因为我相信这十二个性格迥异的怒汉中没有纯粹的坏人,道德这个东西在此时很不靠谱,因为它引起的情绪反应只能将那个少年置于死地。



说了半天我相信喜欢这个电影的朋友最喜欢的还是它的故事。能把故事讲好的电影是很难得的,尤其是这么一部靠对话支撑的电影。这里涉及的其实是一种趣味,比如故事的演进。通过几次对案件新疑点的提出,以及不同模式的内部投票,让观众产生了一种层层解码的观影快感。说实话这种模式并不新鲜,貌似怒汉们在破案,其实案件进入这个层面,似乎不可能留给他们这么多疑点,但这招对于观众却屡试不爽,人们也情愿相信办案人员都是傻瓜。

比较过瘾的还有对话,绝对是暗藏机锋,相信英语好的朋友应该更有此感受。比如那个架着眼镜的阶级论者辩说这种贫民窟的孩子必然犯罪,因为他们连英语都说不好,然后旁边出身贫民窟的一位怒汉马上指出了他的语法错误。类似的精彩桥段有很多,尤其是那个受了自己儿子伤害、最后一个改悔的怒汉,总是让情节配合他的语言,自己打自己的嘴。这种好玩的设计把我们也看得不亦乐乎。



有人说这个电影最成功的地方是把十二怒汉的性格都塑造得很成功,这个观点我相信大多数观众都会认可。十二种性格没有雷同,每一个都十分出彩,这种集体表演所达到的高度让很多影片难望项背。我想这也是天作之合,在一个封闭的空间里,从1比11开始,逐渐转变每一个人的态度,直到0比12,本身就具备了绝佳的戏剧效果。

如果非要在其中找到一个性格弱势的话,肯定是亨利·方达,这倒不是说方达演的不好,而是作为影片的第一主演,他是唯一坚持己见,没有转变的角色。作为影片的制片人,我相信将自己的身家都投入其中的方达未必不知道这个人物的弱势,但看惯方达做英雄的观众却不会答应花钱看有缺点的偶像。结尾处,电影还“画蛇添足”地给了方达一个角色名字,摆明了是冲着当年的奥斯卡使劲,结果也只能是未遂。呵呵,当然这只是我的臆测。



胡乱说了法律、人性、故事、人物,该说说电影本身了。这部影片是导演西德尼·吕美特的处女作,而此时制片人兼男主角方达已是大明星,所以我估计方达在片场的影响力不比导演小。西德尼出身电视导演,而这出戏也是拷贝自当时的热门电视剧。让一个电视导演去指导更适合电视剧形式的电影,这是棋高一招的地方。

说影片是幕室内剧一点也不为过,其他场景的戏几乎可以忽略。但恰恰是在这样一个有限的空间里,西德尼通过运镜、光线、布景的变化辗转腾挪,把个室内剧拍得活灵活现,毫不沉闷。为了表现闷热的天气和开始时局面的压迫感,摄影多取俯视视角,随着角色立场的转变,镜头开始灵活起来,或平视或仰视,以契合局面的变化。对待特殊人物的特殊视角也很有意思,比如那个最老的怒汉,镜头时常给出大特写,用以表明他的弱势和倔强;而大家纷纷离席以示对那个热感冒患者的喋喋不休表示不满时,广角镜头最大限度地涵盖了所有人,把那种厌烦的情绪拉到了极致。

类似这些精彩的地方还有很多,就不多举证了,但它们都证明了电影卓越的戏剧表现力,比较装的说法是,非常具有戏剧张力。何为戏剧张力我不懂,但我知道,一部电影如果只是把观众的情绪完全调动起来,或者只是让人看完之后有这样那样的所思,都未必是一部张力十足的好戏,这也是为啥很多所谓大师的经典失于沉闷,很多催泪肥皂剧让人叹气的原因。而这部《十二怒汉》则使出十八般武艺,完美地融合了观众对于情感与思考的双重诉求,看似彰显又很隐蔽,看似弥漫又很明朗,我想这也许就是张力的境界了吧。

 4 ) 十二怒汉、辛普森案和程序正义

第一次看《十二怒汉》,还是刚上大一的时候,当时感觉非常非常震撼。因为以前虽然听说过陪审团制度,但多数是从嘻嘻TV等媒体上接触到的,自然是批判性的。可当时看了这部电影之后,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以前自己以前的想法错了,这个制度虽然不完美,但实在是一个“最不坏”的选择。
多数80后的人最早接触陪审团制度应该是上世纪90年代轰动世界的辛普森案,记得当时国内媒体把此案炒的红里发紫,作为美国司法制度失败和无能的典范大加宣扬,而我当时亦深以为然,感觉美国的法制在老辛的“梦之队”律师团这个金钱堆起来怪物面前不堪一击,甚至觉得美国的司法就是保护有钱人的,所以才会使辛普林这样“罪大恶极”的人逃脱制裁。记得当时批判的主要是陪审团黑箱操作,陪审员容易带有感情色彩,审完就解散,不用负任何责任等等。看了《十二怒汉》之后,我突然兴起,想详细了解一下辛普森案的审理经过特别是其陪审团的构成,于是第二天就开始在图书馆和网络上查相关资料。
翻阅了很多资料之后,不得不感叹于信息不透明的强大,可以让一个正常人变成弱智。简单的分析一下此案吧,谈一谈当时想法上的错误。
首先,现在可以看出来,当时的检方绝对是拼尽全力想把辛普森送进大牢的,派出了本地区最好的未尝一败的西方不败检察官、洛杉矶的总检察长亲自坐镇,前后调动了数百名刑警和刑事侦察专家,花了几百万美元,可谓是尽心竭力,当时国内媒体影射检方想放辛普森一马是站不住脚的。
其次,陪审团的构成也是没有问题的,这个陪审团对辛普森其实很不利。虽然在梦幻律师团和所谓“种族问题”的压力下把此案放在了洛杉矶黑人较多的区法院来审理,在随机抽取的12人陪审团中有9个是黑人,直觉上陪审团容易因肤色问题偏向辛普森。但仔细看陪审团的构成后会发现9个黑人中有8个是女性,这一点对辛普森其实是很不利的。因为美国有一项黑人女性讨厌哪种黑人男性的调查,结果显示最讨厌的是两种,一是赚钱或成名后马上娶个漂亮白人老婆的,二是喜欢家庭暴力常对老婆拳打脚踢的。众所周知,辛普森同学这两样占全了。根据多数女人的性格,在这样一个人身上估计很难唤起同肤色的“认同感”。
最后辛普森被判无罪并不是很意外,美国的司法系统对程序正义有着近乎苛刻的追求,本案没有直接证据,而主要的间接证据又因采证程序上的问题未被采纳,在美国这个一切重证据,“宁可放过一千,不可冤枉一个”的国家,陪审团最后只能做出无罪判决。当然,如果辛普森是一个穷光蛋,请不了那么好的能言善辩的律师,估计他是要坐牢的。但这种假设意义也不大,因为在一场审判中,谁都无法保证所有人的起点公平,能保证的只能是过程公平、程序正义,这一点这个案子上完全做到了。
美国司法首要的目标并不是把罪犯绳之以法,甚至也不是追求真相,而是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不受政府的侵犯。如果只是要查明真相,打击犯罪,那么就不应该有米兰达警告,就不应该有对程序正义的极端强调。因为没有程序上的正义,最终必将损害实体正义。因为在国家专政机器面前个人很弱小,不强调程序上的正义,也许一段时期内能很好的打击犯罪,但从长远来看,对社会正义的损害更大。“包青天”是靠不住的,对法律制度的严格的近于机械的执行,rule of law才是靠得住的。这一点中国人最懂也最不懂,冤假错案面前,中国人首先想到的是能够上达天听,批示远比证据重要,关系远比程序重要。在这样的环境中,佘祥林含冤入狱11年却能被当成司法公正的典型就不奇怪了。
昨晚又重新看了一遍这部电影,没有了当初的那种激动,但看后更感觉这是一部好电影。虽然绝多数情节都是发生在一间封闭、阴暗的小屋子里,只能靠人物对白推动情节发展,但巧妙的安排不会让人觉得丝毫厌倦。看完后细细回味才发现,导演竟然在短短的一部电影中讲述了十二个人的主要生活经历、生活观、价值观等等,人物的对白、动作没有一点浪费!仅此一项,就足以让这部电影成为经典!

 5 ) 12 Angry Men,令人惊叹并为之折服

海报上有这样一句话:Life is in their hands,Death is on their minds。
影片并非揭示某种结果,因此从头至尾,法庭的镜头极少无比。
一个下午,12个人关在一间房内,设备破旧,他们最主要的道具是那一张方形桌子,至最后,全部人离开,桌子的全貌缓缓展现,几个小时的争论后只剩余几张纸与碎屑,曾有过的人的愤怒的吼叫与平静的论述不再重放。
即便所有观影的人都从一开始便了解他们辩论后的结局,影片也能够不失去任何一秒钟的魅力,简单的布局下,12个人在表达各自思想进而流露出人生百态。
12 Angry Men实际上是一种冷静的平和的态度,少数两个人总在声音高昂话语粗鲁,而更多人会睁大清醒的双眼平静地一步步表述,每个人的想法都自成一体,即使它们相撞击后的磨擦尤为剧烈,但最终会有人道歉,也有人谅解。
两类人群相对立的理念并非不平凡的内容,事实上随处可见这样的纷争,不同的是他们的争论必定要代表正义,并且要给一个孩子平等的命运的对待。
少数服从多数是争论过程中的主旨,有理不在声高是明了的态度,固执己见的人十分可贵但也十分顽固不化,坚持是亘古不变的成功的法则。
多少人愿意为一个素昧平生的人而坚持,即使事关这个人的生死,并且自己要担负着被指责为哗众取宠、标榜另类等恶名的状况。
多少人不会被多数人的诅咒声而使自信心褪色,进而迅速地降下旗帜,作一名默默无闻的跟风者。
而又有多少人仿佛墙头草般,看到将自己征服的信旨能够见风使舵,义无反顾地将拉拢自己一同举着伪善的旗帜呐喊的人抛于脑后。
正确与否并不是关键,关键在于有没有尽全力表达,我从影片中看到的观点是,12个人的表达机会均等,从始至终坚持表达完整自己对某件事的质疑,才是勇敢的语言者。
语言在这一刻令人相信为比人的手足更能够使人独立的东西,而酣畅淋漓的语言环境,影片剧本是绝佳的功臣。
最后,始终彼此信赖的两个最初被别人所鄙夷的男人友好地握手,由此得知,如果能够听见不同的声音,请耐心倾听并且专注地交流,无论事情本身是什么,都会是一件乐事。

 6 ) 《十二怒汉》电影剧本

《十二怒汉》电影剧本

编剧/(美国)雷格纳·罗斯
译/光宁
校/洪熙

《十二怒汉》原是美国轰动一时的电视剧,一九五八年由原作者改编成电影剧本,搬上银幕。影片以一件凶杀案为背景,选取陪审这一独特角度,剖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弊病,并以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和新颖的艺术手法引起了人们极大的兴趣,曾获柏林影展最佳影片奖。
纽约贫民窖一名少年被指控杀死自己的父亲,经过州刑事法庭煞有介事的冗长繁复的六天审讯,基本定案,最后交由陪审员讨论。十二名陪审员中的十一个,未经审议便举手赞成其有罪。仅仅是由于八号陪审员主持公道,力排众议,严密推理,精细盘查,抽丝剥茧地推翻了一条条伪证,一步步地说服了大家,才把被诬陷的少年从电椅边缘挽救下来。剧本通过八号陪审员这个理想化的人物,表达了人民的愿望,那就是:一定要坚持公正判决,维护人的尊严,对一切错案、冤案要实事求是弄清真相,对听信诬陷、草率定罪的做法,要不惜与之斗争到底。作为八号陪审员的对立面,是法庭的草管人命,陪审员们的冷漠无情和资产阶级的可耻偏见……剧本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重重阴影。正如剧中人所指出的:“我们这里并非万事如意”,“远非一切完善。”
剧本在艺术上也很有特色。人物十分简明,场景非常集中——故事从头到尾发生在一个房间里,然而却充满着激烈的思想和性格的冲突,矛盾尖锐,高潮迭起,扣人心弦。一个个陪审员的形象,塑造得鲜明多采,栩栩如生。剧本并没有回答真正的凶手是谁,而是留给观众和读者自己去领会,去回味。这些艺术技巧,值得我们加以研究和借鉴。——译者

陪审员简介
主席——一个矮小的男子,由于意识到自己所负的责任而怀有自尊感。凡事拘泥于形式。不太聪明,有些固执。
二号陪审员——谦逊,腼腆。这种人很难有自己的主见,容易倾向任何一边。谈话时他通常总是附和最后一个人的意见。
三号陪审员——一个身魁力壮、观点坚定的男子汉。与人相处中带有某种残忍的味道。他谈不上幽默,极难容忍别人的意见。看来,甚至习惯于把自己的意愿和观点强加于人。
四号陪审员——根据各方面的判断,是个在社交界有显要地位的富翁。习惯于当众高谈阔论,善于使人对自己产生好感。看样子,自以为比其他陪审员高明。他只关心案件的事实方面,因此,他往往对其他陪审员的言行感到惊讶。
五号陪审员——一个幼稚的、十分胆怯的年轻人。在出庭过程中对陪审员职责极为认真,但不好意思反对比自己年长者的意见。
六号陪审员——正直,但智力有限。他缓慢而谨慎地作出最后的决定。很难有主见,但他能够并善于倾听别人的意见,从中得出结论,赞成自己最能接受的看法。
七号陪审员——大个子。灵活的商人或经纪人类型的男子。认为自己有比出庭陪审更重要的事。容易激动,急于对自己毫不了解的事物下结论。好挑衅逗事,然而又怯懦胆小。
八号陪审员——一个沉着而善于思考的温文尔雅的人。他能从各个角度分析案情,始终坚持要弄清事件真相。首先,他是一个坚决要求做出公正判决并决心为此而奋斗的人。
九号陪审员——为人谦恭、温顺,被生活所摈弃的老人。他在世上除了等死别无所待。深知自己的身价,伤心地追悔着自己曾是勇者而且无需隐瞒年龄的那些岁月。
十号陪审员——一个既凶狠又冷酷无情的人,把每个人都一下子看成是他的仇敌。是个除自己以外,谁的生命也不珍惜的伪君子,费了很大的劲才钻营到一点地位,但无任何前途。他内心对此十分清楚,却无论如何也不愿承认这一点。
十一号陪审员——一九四一年赴美的欧洲侨民,说话带有乡音。他不知为什么仿佛有点害羞。很谦逊,待人甚至有点儿卑躬屈节。然而,他真诚地想把真相调查明白,因为他自己也吃过许多不公道的亏。
十二号陪审员——此人工于心计,尽量做出乖巧的样子。对他来说,有生命的人也不过同算术书上的百分比和线条、格子一样。他似乎样样都懂,可就是一点儿也不懂得人情味,看问题肤浅,为人势利。时刻设法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淳朴而善良的年轻人。

法庭。
陪审员席。
席间坐着十二个人。大家都聚精会神地聆听着法官对他们的临别赠言。
我们看不见法官,只能听见他的声音。他说得很慢,从容不迫,严肃而持重:
“蓄谋杀人——是本刑事法庭现在审理的最严重的犯罪行为。你们,诸位先生,已经听完了冗长而十分复杂的诉讼程序。”
当我们在听这种声音时,镜头摇过陪审员们一张张的脸。他们中大多数人的头都转向左方。
七号陪审员看着自己的双手;三号则看着应该是被告席所在的地方。十号老是神经质地晃动着脑袋。
法官单调无味地接着说:
“现在,诸位应该去伪存真。如果对于该被告的罪行能提出理由充足的质疑……你们应判其无罪;倘若不具备此种理由充足的质疑,则应判其有罪。
“不论诸位作出何种判决,均应达成一致意见。我祈愿诸位主持公道,深思熟虑……各位肩负重任。我感谢你们,先生们!”

长时间的停顿。

书记官:法庭散席。
陪审员们慢腾腾地、犹豫忐忑地站了起来。
他们不太灵便地一个接着一个走出大厅,隐没在镜头外。
镜头在已经空荡了的陪审员席前又滞留了一会儿。

大约下午四点钟。
美国东部某大都市州刑事法庭的陪审员室,一间空空的令人感觉不舒服的大房间。
房中有一张长长的会议桌,十二把椅子。四壁毫无装饰,显得很肮脏,早就该粉刷了。
一面墙上有一排窗户,窗外展现出该市工商业区的街景。另一面墙上挂着一只电钟。有一扇通向厕所的门。房内一角放着贮水器。
桌上有纸,铅笔,烟灰缸。
一扇窗户敞开着,当房门打开时,桌上的纸纷纷飞起,飘落在地板上。
门的外部有一块小牌子,上面写着:“陪审员室”。
卫兵很有精神地按着打开了的房门。
陪审员们怀着一种责任感,慢慢地挨个儿走了进来。当他们走过时,卫兵点着人数。他的嘴唇微动着,但没有发出一点声音。
有几个陪审员进屋时抽着香烟。
五号陪审员吸着烟斗,后来,在开会的全部时间里,他的烟斗几乎没有离开过嘴边。
二号和十二号陪审员走向贮水器。九号向门上挂着“男用”小牌的厕所走去。有几个人很快在桌旁坐下;另外几个人似乎不知该把自己搁在哪儿,依然站着。
有几个人向窗外看了一看。
他们都感到有点儿别扭。谁也不认识谁,因此也就无话可说。他们觉得现在不管在哪里也比在这儿舒服。
七号陪审员站在窗前,掏出一包泡泡糖,自己拿了一块,问其他人要不要。大家都谢绝了。他不高兴地皱起了眉头。
七号陪审员转向身旁的六号陪审员。
七号陪审员:您觉得热吗?
六号陪审员默默地点头表示同意。七号不满地继续说着。
七号陪审员:我认为,他们至少应该在这座房子里安上空调设备。在法庭上我差点儿没闷死。
他把窗户开大了一些。
卫兵又一次看看室内,清点陪审员人数。数目对头了,他准备出去。
卫兵:OK(注1),先生们!都到齐了。如果你们需要什么,我就在门外,敲敲门好啦。
他走了出去,带上了门。大家默默地看了看关上的房门,听见钥匙锁门的声音。
五号陪审员:我不知道他们竟要锁门。
十号陪审员:(擤擤鼻子)他们当然要锁门罗。您怎么想呢?
五号陪审员:说真话,我不知道……我是头一回上这儿来。
有几个陪审员脱了上衣,围着桌子坐了下来。他们仍然回避互相交谈。
主席站在桌子的首席位置。他把纸裁成大小相等的条条,以备表决时用。
八号陪审员的特写镜头。他看着窗外。
三号陪审员对二号说话。
三号陪审员:六天了!本来两天就能完事的!一个个讲呀,讲呀,没完没了!……您什么时候听过这样多的废话?!
二号陪审员:(神经质地笑笑)不过……我觉得,这是他们的责任。
三号陪审员:每个罪犯有权要求认真的审理。(摇摇头)是呀,程序就是如此嘛!我想,您一点儿也没法反对它。
二号陪审员不完全明白要他干什么,望着对方,神经质地点点头,向贮水器走去。
八号陪审员探出头去,看了看窗外。
七号陪审员站在桌旁,弄熄了香烟。
七号陪审员:(对十号)这小刀的故事您感兴趣吗?……您是否想什么时候听点儿比这更有趣的故事?
十号陪审员:您知道,会有这一天的。您自己清楚是在跟谁打交道么?
七号陪审员:我想,我知道……,怎么,您感冒了吗?
十号陪审员:(擤了擤鼻子)有一点儿……大热天感冒,真能折磨死人!
七号陪审员点头表示赞同。
主席:好啦,先生们,各就各位吧!
七号陪审员:对!最后尽快结束这个案子。我买了今晚《七年之痒》的票,我大概是世上唯一还没看过这出戏的人啦!(笑着坐下)OK,非常荣幸,请开始吧!
大家各自坐定。主席坐在首席位上。只有八号陪审员仍在看着窗外。主席对他说:
“您认为是否可以就坐呢?”
八号陪审员没有回答。他没听见在问他。主席提高了声音。
主席:先生!……那儿,窗户旁边的那位!
八号陪审员吃了一惊,转过身来。
主席:您认为是否可以就坐?
八号陪审员:哦,请原谅!
十号陪审员:(对六号)简直难以想象,对吗?……那小崽子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嘣!……就这样……事实就是如此!把孩子惯坏啦……说不定,这就是他的报应……
主席:都坐好了吗?
十二号陪审员:那老头还在里头呢!
他指指厕所的门。
主席注视着门。正好这时候,门打开了,九号陪审员一副窘态,走了出来。
主席对他说:
“我们要开始了。”
九号陪审员:请原谅,先生们!我没想到耽误了大家。
主席:没什么,没什么……请坐吧!
九号陪审员仍有点儿不好意思,在身边的一张空椅子上坐了下来。
大家都期待地看着主席。
主席:好了,现在一切就绪。先生们,诸位可以自由审理此案。我不想把什么程序强加给你们。如果大家愿意,可以先讨论,后表决。悉听尊便……或者,要么,先表决,以便了解各人对此案的看法?……
七号陪审员:马上表决吧!说不定,立刻就能了事回家呢!……
十号陪审员:当然,还是先表明各人的想法!
三号陪审员:是呀,是呀,快表决吧!
主席:也许,有谁不赞成表决?
他环视桌旁各人,没有一个表示反对。
主席:那好吧,谁赞成“有罪”的举手!
七、八只手一下子举了起来。另外几个人举得较慢。每个人都环视了桌子的周围,只有两只手没有举起来。一个九号,一个八号。主席点着票数。
九号陪审员的手,终于缓慢地、似乎不太有把握地举了起来。
主席:九……十……十一,十一票赞成“有罪”。好。赞成“无罪”的呢?
八号陪审员举起了手。
主席:是这样。OK,十一票赞成“有罪”。现在全明白啦。
三号陪审员:可是有一票反对!(对八号)您认为他无罪吗?
八号陪审员:(沉着地)我不知道。
三号陪审员:世上没见过的比那人更有罪的人了。您不是也出了庭,也听到了我所听见的一切吗?……被告是一个危险的杀人犯。您应该明白这一点。
八号陪审员:他不过才十九岁。
三号陪审员:他够成年啦……他杀了自书的父亲,用刀刺进胸口四英寸深!好一个无罪的十九岁的孩子!这已经用各种方法证实过了,要我再一一数给您听吗?
八号陪审员:不需要。
十号陪审员:(对八号)您难道相信那少年说的话吗?
八号陪审员:我不知道我是否相信。也许,我并不相信。
七号陪审员:那您为什么赞成“无罪”呢?
八号陪审员:十一票已经赞成“有罪”了……可是,未经讨论就举手赞成送一个孩子去死,我的手很难举得起来。
七号陪审员:谁跟您说过,我的手很容易举起来呢?
八号陪审员:谁也没说过。
七号陪审员:您所以这样考虑是由于我第一个投票赞成的缘故吧?是的,我认为那小崽子有罪!哪怕您费上一百年也休想改变我的观点。
主席:法医已经确定,死亡的时间是在将近午夜。
三号陪审员:对……那您还需要什么呢?
四号陪审员:那小子所供,从头到尾都不足信。他硬说,他是在看电影。荒谬至极,不是吗?说是在电影院却记不得看的是什么片子。
三号陪审员:对。你们听见了吗?(对四号)您绝对正确!
十号陪审员:关于住在马路对面的那个女人,又怎么样呢?如果她的证词是伪证,那一切就都不足信了……
十二号陪审员:对的,可她亲眼看见了谋杀。
主席:请你们按次序讲!
十号陪审员:(大声地)等一等!……那女人睡在床上,但睡不着……。
他站起身来,在房间里踱来踱去,同时擤着鼻子,继续高谈阔论。
十号陪审员:她不知为什么看了看窗外,看见街对过那少年正用刀刺向他的父亲。那少年是她从小就认识的。小伙子家的窗户正好对着她的房间的窗户,所以她发誓说看见那个少年把父亲杀了。
八号陪审员:她是透过高架铁路上刚刚开过去的火车窗看见的呀?!
十号陪审员:OK!法庭上已经证实,夜间透过正在行驶的火车车窗,可以看见对街发生的事……这都是已经证实了的啊!
八号陪审员:我想向您提一个问题……为什么您相信那女人呢?她也是“他们”中间的一个啊,对不对?
十号陪审员猛地从位子上跳起,逼近八号。
十号陪审员:您以为,您聪明绝顶,是不是?
主席:(站起)安静,安静!先生们!
三号陪审员从坐位上站起,走向十号,抓住他的手把他拉到椅子边,想向他说明什么。
三号陪审员:我们继续谈。您坐下吧!您这样只会妨碍我们大家。您冷静点!
主席:好了,现在安静了。(对五号)该您说了。
五号陪审员:我拒绝发言。
主席:这是您的权利。(对六号)那么,您呢?
六号陪审员:(慢慢地)说实在的,我不知道。起先我是相信……大家知道,根据那座房子里所有见证人的证词……他们不是都讲到那天晚上七点钟左右父子俩吵过一架么?……也许,我搞错了?
十一号陪审员:我记得,那是在八点,而不是七点……
八号陪审员:对,八点!……他们听见爸爸两次揍了儿子,然后那少年气愤地从家里跑出去了。那末这又说明了什么呢?
六号陪审员:嗯,确切地说,这还不能说明什么……没什么可大惊小怪的,这不过是生活中常见的事,所以我也没说这能证明什么问题。
主席:您还想说什么吗?
六号陪审员:没了。
他向贮水器走去。
主席:那么……(对七号)您呢?
七号陪审员:说实在的,我不知道……好象,都说过了。我们可以再唠叨一整天,可我认为,我们完全是在浪费时间……请看看这少年的鉴定吧!十五岁进过感化学校,因为偷了一部汽车。然后曾因酗酒被捕。斗殴时用刀伤人又一次被捕。好象,他用刀对什么人的手戳过一下……真是个够讨喜的孩子!
八号陪审员:自从他满五周岁起,父亲就每天打他……拳打脚踢!
七号陪审员:对这种淘气的孩子,我也会这样干的!
三号陪审员:您说得对,这种孩子就是这样!很不听话。(痛恨地)我也有过一个儿子。因为怕挨揍而逃跑,当时才八岁……我亲眼看他逃的……我真感到难为情……当时我对他说:“不,我一定要把你管教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哪怕我不得不把你撕成一块块……”满十五岁那年,他就打我的耳光啦。要知道,他个儿可大呢!……我已经三年没见他了。那种坏小子!可你们还把全部精力都放在他们身上……(停顿)好了,谁接着说吧!
他为自己的直言不讳而感到不好意思,目光转向一边。
四号陪审员:我们不能忽略一个因素。这孩子——他,直说吧……已经是一个下流环境和破坏了的家庭的产物……对此我们毫无办法……当然,我们来这儿并不是为了解决贫民窟为什么会是一切罪犯的最大温床的问题,但事实就是如此嘛……这一点我明白,你们也明白……从这种贫民窟里出来的孩子,是对社会潜在的威胁。
十号陪审员:说得对!请相信,我个人是决不要这样的孩子的。
一时房中笼罩着一片死寂。终于,五号陪审员呐呐地开口了。
五号陪审员:我一辈子都是在贫民窟里度过的……
十号陪审员:算了,你等一会儿说吧!
五号陪审员:我曾在堆满垃圾的后院里玩耍,也许,在我的衣服上,至今还能闻到垃圾的臭味。
主席:请放心!他不想说任何反对您个人的话。
五号陪审员:(站起)不管怎么说,这使我感到很不愉快……
他发现大家都在看着他,若有所悟,坐了下来,紧握着拳头。三号陪审员想安慰他。
三号陪审员:好啦好啦,他根本没想说您,老头!不要这样小肚量嘛……
大家都感到有点儿不舒服,一时间谁也不想讲话。终于,十一号陪审员打破了难堪的沉默。
十一号陪审员:我理解他的委屈!
主席:停止这种争吵吧,我们这是在白白浪费时间。(对八号)该您了,请发言吧!
八号陪审员:好……整个审问过程中,我一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我产生一种印象,辩护人没有安排真正的交相讯问,而法庭是委托他为那孩子辩护的……我感到,他简直什么都不感兴趣……当然,对于许多问题就不可能得到明确的回答。
三号陪审员:(激怒地)那么,对于那些已有的口供,您又作何解释呢?……让我们回想一下,比如说,那把摺刀的事。我指的是那位可爱诚实的孩子承认买过的那把刀!
八号陪审员:好吧……就来谈谈这把刀。我请求把刀拿到这儿来让我们大家看一看……我很想再看看这把刀,主席先生!
主席疑惑地看看他之后,走到门前,敲了敲。
卫兵走了进来。主席对他低声讲了几句,卫兵点点头,走出去,把门依然锁上。
三号陪审员:其实我们都很清楚那把刀是怎么回事。我不明白,为什么还要拿来看看!(对四号)您怎么想的呢,嗯?
四号陪审员:这位先生有权要求重新审看任何物证。
三号陪审员:(耸耸肩)听便吧!
四号陪审员:(对八号)这把刀是十分重要的物证……是吗?
八号陪审员:是的。
四号陪审员:那少年承认,他八点钟从屋子里跑出来,当时父亲打了他一记耳光。
八号陪审员:或者揍了几拳头。
四号陪审员:或者揍了几拳头。他跑到隔壁铺子里买了一把摺刀。店主人第二天承认卖刀给那小家伙以后就被捕了。那可不是一把普通的铅笔刀啊!店主人认出了刀,并说他店里这样的刀总共只有一把。为什么那小家伙要买刀呢?(嘲弄地)他说,是想送给朋友……我讲得对吗?
八号陪审员:对的。
三号陪审员:当然对罗。(对其他人)你们好好听这个人的,他知道说什么。
四号陪审员:然后,那少年坚持说,他在回家的路上把刀遗失了……好象是掉了吧,因为口袋是破的,他以后就再没见过这把刀了……这就是他的说法,先生们!但你们是知道的,实际上是怎么回事。小家伙把刀带回家,几小时后用这把刀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并且没忘记擦去刀上的指纹。
门打开了。卫兵手拿一只托盘走了进来,托盘上有一把不平常的小刀。四号陪审员站了起来,从卫兵手中接过托盘。卫兵离去。
四号陪审员:与本案有关的人,都认出了这把小刀……可您却想说服我,是某个人在街上拾到了这把刀,来到了小家伙的家里,并用此刀杀了他父亲,而这样做,仅仅是为了开开心!
八号陪审员:可我认为也存在这种可能性:少年丢了刀,给谁捡去了,而他的父亲是被别人用类似的刀子杀害的……这是完全可能的!
四号陪审员用力打开刀子,使劲往桌上一扎。
四号陪审员:您是不是想使我们相信这种可能性极少的巧合?
八号陪审员:我根本不想勉强别人相信这一点……我只是说,这完全有可能。
三号陪审员:(叫喊起来)可我说,这不可能!
八号陪审员从口袋里掏出一把小刀,很快地打开它,与前一把并排扎在桌上。大家看见,两把刀完全一样,不少人大吃一惊,大家默默地看着这把刀。谁也没想到竟有这种可能性。三号陪审员惊呆了,小声地间八号:
“您想用此说明什么呢?”
陪审员们窃窃私语着……
十号陪审员:(高声地)这是怎么回事?你们怎么想呢?
五号陪审员:你们看,这真是一模一样的刀子呀,
房中一片喧闹。大家一下子都讲起来了,简直听不清说些什么。
主席:安静!先生们,安静!
大家停止了说话。当八号陪审员开始讲话时,大家都特别注意地倾听着。
八号陪审员:这把小刀,是我昨晚上在被告住所拐角处一家小铺里买来的,它值两块钱。
三号陪审员:现在听我讲几句……您刚才变了一个很巧妙的戏法……但这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很可能,在本市找得到几十把这样的刀,可是这又有什么用呢?
八号陪审员:也许,是可以找到几十把!
三号陪审员:那小崽子撒了谎,这您是知道的。
八号陪审员:可能是撒谎。(对十号)您认为他撒谎了吗?
十号陪审员:(急躁地)问得真蠢!他当然撒谎!
八号陪审员:(对四号)您说呢?
四号陪审员:您干吗问我?……您本来就知道我的答案……对,他是撒了谎!
八号陪审员:(对五号)您也认为他撤谎了吗?
五号陪审员不想马上回答,神经质地看了看,犹豫不决地嘟哝着。
五号陪审员:我……我不知道。
七号陪审员:请等一等!……怎么,您是那小家伙的辩护人吗?您看见了吧,我们当中十一个人赞成他有罪……只有您一个人……您想达到什么呢?您可以达到的唯一目的……如果陪审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那小家伙将重新接受审查……可不管怎么说,他也将被控为有罪!这就跟他是他妈养的一样地千真万确!
八号陪审员:很可能,您是对的。
七号陪审员:那您还想要干什么呢?……我们真要在这儿泡上整整一宿吗?!
九号陪审员:对于我们充其量不过是一宿,而一个无辜的人却可能一命呜呼……
七号陪审员被这句顺嘴说出来的话激怒了,两眼盯着九号,长久地逼视着他,但一句话也没有说。八号陪审员凝神望着九号,感到他俩之间有了某种内在联系。长时间的沉默。
忽然,大家不约而同地讲了起来。
三号陪审员:那么谁有罪呢?
六号陪审员:怎么,如果我们大家从头开始……我是说……
十号陪审员:难道是谁逼他杀死自己的父亲的吗?(对三号)您看这事该怎么说呢?好象是有人逼他干的!
十一号陪审员:不过问题并不在这里……
五号陪审员:谁也没强迫谁。不过,听我说……
十二号陪审员:听我说,先生们,这样我们得在这儿泡上一个通宵。
二号陪审员:我想说……
七号陪审员:等一等……我们中间不少人,有比泡在这儿,泡在这个陪审员室里更重要得多的公事。
四号陪审员:现在我可一点儿也弄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大家一下子都不约而同地谈论起来了?
主席:他说得对!……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地想一想。
八号陪审员的眼光从一个人转到另一个人,注意地倾听着那杂乱无章的议论。
三号陪审员:(对八号)那么,您到底想说些什么呢?……是您导演了这出好戏!
八号陪审员:我有个提议。
他站起身来。五号陪审员目不转睛地盯着八号,注意着听他说的话。
八号陪审员:我提议再表决一次。我要求你们十一个人秘密表决……我弃权。如果这一回十一票全赞成“有罪”,我就同意你们的意见。这样才能一致判定他有罪。
七号陪审员:OK,就这么办。
主席:依我看,这是个真诚的建议。都同意吗?
大家纷纷点头。
八号陪审员走到窗前,探头出去看了看,然后把脸转向坐在桌旁的陪审员们。
主席:请大家传一传!
他把表决用的小纸条分发给大家。
陪审员们开始写票。
八号陪审员紧张地瞧着他们。

渐隐。

依然是这个房间。
八号陪审员靠着窗子,站在一边,聚精会神地看着其他人怎样在小纸条上填写。
他一动不动地站着,外表冷静地看着陪审员们一个接一个地把填好的纸条摺起来,交给了主席。
主席同样默默地收拢纸条,点清数目,然后开票。
他高声地念着,念一张把一张放到旁边。大家都注视着这个程序。
房间里鸦雀无声,静得连二号陪审员的噙咬止咳糖的声音都能听见。
主席:有罪……有罪……
打开第十张票后,他停了一下,沉默了一霎那,然后同样高声地念道:
“无罪!”
听见这两个字,三号陪审员举拳猛击桌子。主席打开最后一张纸条,念道:
“有罪!”
十号陪审员:(气忿地)您看这事该怎么说呢!
七号陪审员:这一票是谁投的?……我想,我们有权搞清楚这个……
十一号陪审员:对不起,不过这可是秘密表决。我们同意这一点的,不是吗?诸位想不想知道这个……
三号陪审员:(站了起来,气忿地)您想说什么?……我们之间不应该有秘密!我知道这张票是谁写的。(转向五号)怎么回事?……刚到这儿时,您是投票赞成“有罪”。怎么,这个狡猾的传教士讲了一通穷孩子被迫变成杀人犯的鬼话,就把你骗住了?您因此就改变了自己的主见?!这太不象话了……
五号陪审员被他的激怒吓住了,恭顺地看着三号。
主席:别说了!
三号陪审员:不说?……我们正在竭力把犯罪者打发到他该去的地方去……可突然间,我们却听信起各式各样的神话来了……
五号陪审员:请等一等……
十一号陪审员:劳驾,我也想讲几句话!……我一直认为,在这个国家里一个人可以说出自己的意见,即便这种意见与大多数人的看法不相吻合……正因为如此,我才来到这个国家……而在我的祖国,我不得不悲哀地说……
十号陪审员:怎么,难道我们现在又得听您大讲贵国的历史?
七号陪审员:还是来讲讲实际问题吧!(对五号)我倒想了解了解,为什么您改变了自己的主意?
九号陪审员:(平静地)他没法回答您……他没有改变看法。是我改变了我的主意。(停顿)也许,您想知道为什么吧?
三号陪审员:不,我们不想知道为什么!
主席:可是,如果人家想说呢?!
九号陪审员:感谢您。(指指八号)这位先生曾决定一个人反对我们大家……这是他的权利……不过,如果您确实深信某一点,那就需要有巨大的勇气,以便一个人坚持到底。他已经把决定告诉了我们,也就是说,现在是十比二。
十号陪审员:好极了……如果您说完了,那我们就继续讲吧!
主席从位子上站起,走到门旁,敲敲门,把小刀还给卫兵,然后又回到原位。
三号陪审员:(对五号)请原谅我,小伙子……我有点儿过于激动了。希望您能够了解我。我……我不愿您把我想得太坏……我的话里可没有任何影射您的暗语……
五号陪审员沉思着,没有回答,看着他。
七号陪审员:(对八号)您能否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如果那小家伙没杀死他父亲,那么是谁杀的,并且为什么要杀呢?
八号陪审员:据我所知,我们该决定的,只是被指控的这个少年是否有罪。其他一切则不是我们的权限。
九号陪审员:对他的罪行还没有任何理由充足的质疑——这一措词我们应该记住。
三号陪审员:(对十号)这儿的人可都不是法学家。(对九号)您能否向我解释一下,什么叫做“理由充足的质疑”?
九号陪审员:这可不那么简单……但我有这种感觉。我感觉到……也许,您没懂我的意思?
十号陪审员:感觉!怎么,我们浪费一整夜的时间,就是为了听您讲什么“感觉”?……至于事实本身,又如何呢?
三号陪审员:您讲完了吗?(对九号)您该记得,那老头听见小家伙喊了一声:“我宰了你!”而一秒钟之后,他听见了身体倒下去的响声,并看见那小鬼跑下楼梯,十五秒钟以后,跑出了屋子。
十二号陪审员:对!还不能忘记在对街屋子里住的那个妇女。她朝窗外看了一眼,恰好看见那少年用刀刺他父亲……她亲眼看见!难道您认为这还不够吗?
八号陪审员:我觉得不够。
七号陪审员:不,您怎么对他这样感兴趣呢?……要说服他,就象打断了线的电话,白费口舌。
四号陪审员:那女人透过高架铁路上驶过的火车车窗,目睹了作案情景……那列火车共有五节车厢……她是透过最后两节车厢的窗子看见的。她连微小的细节都记得清清楚楚。
十二号陪审员的特写镜头。他在一张纸片上画着火车。
三号陪审员:喂,对此您有何高见?
八号陪审员:没啥高见……我总觉得,这不是真的。
三号陪审员:好吧,请好好想想这个。(对十二号)把您的铅笔给我!
十二号给他铅笔。三号很快地画出两个交叉的长方形,在其中一个格子里画了个十字,然后把纸交给十二号。
三号陪审员:现在该您讲了。我们反正能这样子消磨时间嘛!
十二号还没来得及拿起铅笔,八号陪审员站了起来,从他那儿抽走那张纸。
三号陪审员一跃而起。
三号陪审员:等一等!
八号陪审员:(坚定地)这可不是儿戏!
三号陪审员:您对自己到底是怎么想的?
七号陪审员:(站起)得了,得了,都平心静气点嘛!
三号陪审员:我真想绕过桌子,揍他一记!
主席:我请求您!……我不允许在此打架!
三号陪审员:瞧见了么?……多么镇静,好一股沉着劲儿!
十号陪审员:好了!……忘了这些吧!
六号陪审员:我们还是坐下来,怎么样?
三号陪审员:这可不是儿戏!……瞧他多么自命不凡!
他坐了下来。八号依然站着。他看了看那张纸片,久久地仔细地看着,似乎被上面画着的东西吸引住了。
终于,他把那张纸片向三号陪审员扔去。纸片落在桌子中间。这又激怒了三号陪审员,但四号劝住了他。
八号陪审员说话了。此刻,他说得十分有力,十分坚定。
八号陪审员:(对四号)请看看这张画吧……高架铁路上的火车,在全速行进中驶过一个固定点,需要多少时间?
四号陪审员: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八号陪审员:请算一算,需要多少时间。
四号陪审员:我算不出来。
八号陪审员:(对五号)请您算算看。
五号陪审员:大约十到十二秒钟。
八号陪审员:您说得对。我也认为差不多。还有谁能确定这个时间么?
十一号陪审员:我认为,十秒钟左右。
二号陪审员:差不多十秒。
四号陪审员:对!……就算十秒吧。可您问这干吗?
八号陪审员:为了这个……高架铁路上的火车通过一个固定点需要十秒钟。这个点就算是发生凶杀案的那间房子的窗户。如果探身窗外,几乎可以用手摸着火车。是这样吗?
几个陪审员点头同意。
八号陪审员:好……现在请回答我……你们当中有谁靠近高架铁路住过没有?……我可住过。当您打开窗户而火车驶过时,有一种难以想象的响声。您连自己的声音都无法听见。
十号陪审员:OK,您连自己的声音都听不见。但这又怎样呢?
八号陪审员:那老头听见孩子叫喊:“我宰了你!”一秒钟之后又听见了身体跌倒的响声……一秒钟之后。他在证词中是这样说的吧?!
二号陪审员:对。
八号陪审员:当最后两节车厢通过时,住在对街的那个女人透过车窗看见被杀者跌倒,对吗?(着重地)最后两节车厢?
十号陪审员:您对我们讲这些干吗?
八号陪审员:火车经过一个固定点需要十秒钟……也就是说,每节车厢经过这一点要两秒钟。火车经过老头的窗户的时间不会少于六秒钟,也许还要多一点,如果相信那女人关于身体跌倒的证词的话。老头说,当高架铁路上的火车呼啸着经过他的窗户时,他正好听见那少年叫喊:“我宰了你!”可是,他是不可能听见的……这绝对不可能!
三号陪审员:您在胡说些什么?!他当然能听得见。
八号陪审员:您这样认为吗?
三号陪审员:他不是说,那孩子是这样喊的吗……我认为这就足以证明了!
九号陪审员:我认为,他确实不可能听见。
二号陪审员:很可能,他因为火车呼啸而无法听见。
三号陪审员:伙计们,你们在说些什么呀?……难道你们认为老头在撒谎?
五号陪审员:可他不合逻辑……
三号陪审员:您简直疯了!……他干吗撒谎?他这样做能有什么好处?
九号陪审员:可能的。请注意……
三号陪审员:别跟我瞎编这些神话了!……为什么您不投一篇到报上去?他们会赏您两块钱的。
八号陪审员既沉着又严肃地用明显带有谴责的目光看着三号,然后温和地转向九号。
八号陪审员:老头为什么撒谎?……您有权要求大家听您解释。
九号陪审员:我恰恰观察了那老头好久……他上衣的腋下裂开一道缝……你们没发现吗?这是一个衣衫槛楼的年迈老人。他走进法庭时还拄了两根拐杖……我想,我对他的观察,比你们……比在座诸位都要深入一些。这是一个温顺、胆小的人。他默默无闻地度过了一辈子……不管谁,不管什么时候,都没有注意过他。而忽然……他的名字上了报!他活到七十五岁,没一个人了解他……这是一个很悲伤的故事。这种人需要别人承认他,哪怕一辈子就那么一回。需要别人问他问题,听他叙述,重复他的话。对于他来说,这非常非常重要!……
十二号陪审员:那么,您是想让我们相信,他在本案中撒谎,仅仅是为了这点作用罗?
九号陪审员:不……他不是有意撒谎的……不过,显然他自己也相信听见了那一声叫,并当面认出了那孩子。
三号陪审员:(大声地)好啦,这可真是一个闻所未闻、荒诞无稽的故事!……可怎么只有您能编得出来呢?您从哪儿知道这一切的呢?
九号陪审员:(低声地)我根据我切身的体验。
房间内重新笼罩着一种难忍的沉寂。
长时间的停顿。
主席咳了一声。
主席:(对八号)好了……您还有什么要说的吗?
八号陪审员没有回答,带着忧伤的苦笑看着九号。
二号陪审员发现主席老在咳嗽,认为他感冒了,便把装止咳糖的盒子递给他。主席摆手拒绝了。
二号陪审员:(呐呐地)也许……哪位要止咳糖?
主席:(急躁地)好了……继续吧!
八号陪审员:我要一块糖。
二号陪审员几乎是怀着谢意地隔着桌子把糖递给他。
八号陪审员:谢谢。
二号陪审员高兴地点点头。八号陪审员漫不经心地把糖放进了嘴里。
八号陪审员:那么……我还要指出以下一点。我想,我们已证实了老头不可能听见那孩子说:“我宰了你!”但即便是他听见了这句话,又怎样呢?……我们当中每个人,毫无疑问,都曾在一生中不止一次,而是千次百次重复过这句话。“小子,你下次要是再敢这样干,我宰了你!”“该死的,过来,把他宰了!”我们每天都这样说,但这根本不意味着我们真想杀某一个人。
三号陪审员:等一等……要知道,那句话是这样的:“我宰了你!”……是那少年放声大叫出来的……不,别想让我相信他没打算杀人……每个在这种场合下说这种话的人,都一定是蓄谋杀人的。
十号陪审员:当然想杀人。
八号陪审员:好……那请允许我问一句……您认为那少年真的会那样放声大叫,以便让所有邻居都能听见吗?……我不这样认为……被告这样做未免有些聪明过度了。
十号陪审员:(激怒地)聪明!……他?!他不过是个可恶的蠢小子!他甚至连英语也说不好。
十一号陪审员:(低低声)连英语也说不好……
大家又沉默了一会儿。十号陪审员生气地看看十一号。
五号陪审员显然很焦躁,环视着坐在桌旁的人们。
五号陪审员:我收回我的一票……我赞成“无罪”。
三号陪审员从坐位上站起来,走到窗前。他怒不可遏,但竭力控制着自己。
主席:您坚决收回吗?
五号陪审员:对,坚决收回。
现在票数更明显地分清了:九票赞成“有罪”,三票持相反意见。
七号陪审员:这简直是个奇迹……(对五号)您根据什么决定的呢?是这小伙子的鬼话迷住了您?(指指八号)他不如去给月刊写几篇惊人的侦探小说,他可以因此而大发其财……请听着,要晓得那个少年是有辩护人的,不是么?……为什么他不提出类似的异议呢?
五号陪审员:律师也往往考虑不周到。
七号陪审员:嗬,简直是胡说八道!(对八号)您坐在此地,凭空捕风捉影……而我们却该相信您的话:那老头没有起床,没有跑到门口,也没有看见被告在行凶后十五秒钟跑下楼来。老头之所以说这些,似乎只是为了在公众面前使人引起某种注意?!
五号陪审员:难道老头说过他跑到门口吗?
七号陪审员:跑到,走到……有什么区别?!反正他到了那儿。
五号陪审员:我记不准他的话了……但无法想象他能够跑。
四号陪审员:他是说,从他的卧室走到入口的门前。您满意了么?
八号陪审员:他的卧室在什么位置?
十号陪审员:在楼下某处,靠近门……可我感到,您样样都记得清楚,怎么会把这点给忘了呢?
八号陪审员:不,我是记不清了……主席,我想看一看住宅图。
七号陪审员:干吗我们不把全部审讯再重复一遍,以便让阁下把一切都记清楚呢?
八号陪审员:主席先生……
主席:我听见了……
他站起来,走到门边,敲敲门。门打开,出现卫兵。主席对他低语了几句,卫兵点点头,关门而去。
三号陪审员:(对八号)好吧……只请您说一句,您为什么要这样做?……怎么只有您一个人要求出示物证?
五号陪审员:我也想看看这张图。
三号陪审员:可我呢,但愿咱们再别浪费时间了。
四号陪审员:我看呀,如果当真要重新研究这些无价值的小事,那不如从发现尸体的地方查起……
八号陪审员:不必……我们只需要弄清楚,那个近三年内遭受过两次打击、拄着拐杖、步履维艰的老头,怎么能够在十五秒钟内走到入口的门前的。
三号陪审员:他说的是二十秒。
二号陪审员:不,十五秒。
三号陪审员:可他怎么可能那样精确地判断是十五秒呢?这种事儿是不可能说得很准确的。
九号陪审员:他讲了“十五秒”,而且十分肯定。
三号陪审员:(狠狠地)他是个老头子……您明明见过他的……审案过程中他有一多半时间一直坐着,由于激动他什么也不看,什么也不听,他怎么可能肯定什么呢?
他感到自己说漏了嘴,偷偷地环顾了一下。
门打开了,卫兵来了。他带来了一张很大的用墨笔画的住宅图。
发生凶案的那套住宅的窗户,正对着铁路。稍后些,在屋子深处,有一排屋间,通向一条长长的走廊。扶梯就顺着这儿往下,通到大门口。
图上标有卧室和尸体所在地的方位。可以看见最后一套住宅入口的门。这扇门从大门口通到外室。标出了这两套住宅所有房间的面积。
卫兵把住宅图交给主席。
卫兵:您要的是这张图吗?
主席:对的,多谢您。
卫兵点点头,走了。八号陪审员走到主席面前。
八号陪审员:可以看吗?
主席点头表示同意。八号陪审员拿了图,在桌上摊开,以便大家都能看到。
八号陪审员沉默了一会儿,仔细地研究着这张图。一部分陪审员走到他身边,以便看得清楚些。只有三号、七号和十号陪审员对图纸连看也不想看一眼。
七号陪审员冷冷讥笑着,高声对九号讲话。
七号陪审员:劳您驾,等他们研究完了,把我叫醒……拜托您了!
八号陪审员没理会他的讽刺,向围在他身边的人讲解着。
八号陪审员:喏,这就是凶杀案发生的那套住宅。老头儿的房间正在它底下。准确些说房间是这样的……(手指着)这是高架铁路……这是卧室,另一间卧室,饭厅,洗澡间,厨房……这儿是外室。这儿是通向住宅入口的门……这是楼梯……老头儿应该是在这间房间里……他说,他起了床,走到外室,再走近入口的门,打开门时正好看见那少年跑下来。我说得对吗?
三号陪审员:是呀……材料就是这些。
八号陪审员:他是在听见身体跌倒的声音后过十五秒钟看见的。
十一号陪审员:对。
八号陪审员:他的床靠着窗户。(仔细看图)从床到门大约十二英尺……走廊长四十三英尺六英寸。也就是说,他得爬起床,拿起拐杖,走十二英尺,打开卧室的门,再走四十三英尺,然后打开入口的门……而一共只化了十五秒钟!你们认为这可能吗?
十号陪审员:您明明知道,这是有可能的。
十一号陪审员:他走得非常慢。他为了走到证人席上,还得让人扶着。
三号陪审员:您想把这儿说成是一段很长的距离……但根本不是这么回事。
八号陪审员站起来,走到房间的里墙,拿起两张椅子,把它们并在一起,用此来代表床的位置。
九号陪审员:对于一个拄拐杖的老头,这段距离是够长的了。
三号陪审员:(对八号)您在那儿布置什么?
八号陪审员:我想弄清一个问题……算一算,他走完这段距离需要多少时间……我这就量出十二英尺——他卧室的长度。
他用脚步比量着。
三号陪审员:您疯了么?!……您不可能把一切都重现出来!
十一号陪审员:不过,也许,如果我们能亲眼看一看……这可是个很重要的情况。
三号陪审员:(暴怒地)白白浪费时间!
六号陪审员:嗨,您这是干吗?……让他弄吧!
八号陪审员:再给我一把椅子!
给了他一把椅子。
八号陪审员:谢谢……喏,这是卧室的门……你们认为,从这儿到这间房间的门有多远?
六号陪审员:依我看,二十英尺。
二号陪审员:二十英尺——少了……好吧,从这儿到门,再从门回来,就算四十英尺左右吧……这比走廊的长度略少一些……对吗?
九号陪审员:嗯,少几英尺吧。
十号陪审员:不,你们瞧!……这真正是发疯了!你们怎么能设想,你们竟能……
八号陪审员:您反对我测量吗?……可是您坚信这一切都是对的,一共只花了十五秒钟……我们要证实这一点……
他走到拼好的椅子前,坐在上面。
八号陪审员:谁来计算时间?哪位有带秒针的表?
二号陪审员:我有。
八号陪审员:什么时候您准备开始,请跺一下脚……这就算身体跌倒的时间……从这时起计算秒数……
他躺在椅子上。
八号陪审员:就算他的拐杖是放在床边的,好吗?
二号陪审员:好的。
八号陪审员:OK,我准备好了。
所有的人都注意地看着八号陪审员。二号陪审员看着自己的手表,等到秒针指向60……终于,他一跺脚,八号陪审员从象征性的床上爬了起来,慢慢地把脚从椅上挪到地上,虚拟地拿过拐杖,站了起来。二号陪审员眼睛一直盯着表。八号陪审员用老人的步履走向代表卧室房门的椅子。走到跟前,做了一个开门的样子。
十号陪审员:快一点!老头走得要快一倍。
八号陪审员没有停下,没有理会十号的指责,继续走过想象中的通向入口房门的走廊。
十一号陪审员:我认为,他走得比那老头在法庭上走得还快一些呢。
八号陪审员:如果您觉得应走得快一点,我就走快点。
他稍稍加快了步伐,走到门边,再转回来。
他学着带拐杖老头的样子,一瘸一拐地走着。
陪审员们紧张地注视着他……他又走到了现在代替入口房门的那把椅子前,做了个拧动钥匙的样子,然后打开门。
八号陪审员:(大声地)停!
二号陪审员:好!
八号陪审员:多少秒?
二号陪审员:十五……二十……三十……三十一秒正。
十一号陪审员:三十一秒?!
几位陪审员低声交换着看法。还有几位则表示十分惊讶。
八号陪审员:我认为,老头刚想赶到门口,忽听得有人很快地跑下楼来……就马上断定这是被告……
六号陪审员:我认为这是可能的。
三号陪审员:(狂怒地)这不过是一种揣测而已!……听我说一句,伙计们!我这一辈子见识过各式各样的丑行……但今天这一场戏,超过了我碰到过的任何一出!……(转向四号)您也该给他们讲讲这事!
四号却没讲话。三号陪审员凝神看了他几秒钟,然后把目光转向八号。
三号陪审员:您出于对贫民窟孩子们的恻隐之心,为他们所受的不公正待遇而悲伤,怀着一颗激动的心来到这里,讲了这么一大套荒唐的鬼话……几个软心肠的老家伙听信了您……我可不要听这些谎言……这一切使我厌烦透了!(转向大家)你们怎么啦,伙计们?……那少年有罪。他应该被处死!难道竟允许他从我们手指缝中溜掉……
八号陪审员:(平静地)从我们手指缝中……您难道是个刽子手?
三号陪审员:(狂怒地)我是其中的一个!
八号陪审员:也许,您会同意去拉绞索?
三号陪审员:给那少年拉绞索?请您放心,我将欣然从命。
八号陪审员:我为您深感遗憾。
三号陪审员:(叫喊起来)别这样看着我!
八号陪审员:真有意思,一个愿意去绞死别人的人,会有什么想法……
三号陪审员:住嘴!
八号陪审员:您是个暴虐狂!
三号陪审员:(声音更高)住嘴!
八号陪审员:您希望那少年死掉,仅仅因为您想要他去死,而根本不是因为他罪有应得!
三号陪审员:(叫喊起来)您给我住嘴!
他冲向八号陪审员,但旁边的两个陪审员拉住了他。他竭力挣脱。八号陪审员沉着地看着他。
由于无可发泄的愤怒而失去常态的三号陪审员,已经不是叫喊,而是狂吼了。
三号陪审员:放开我!……我宰了他!我宰了他!……
八号陪审员:可您实际上根本没打算宰了我……对吗?
三号陪审员大吃一惊,立刻停止挣扎,张惶失措地看着八号。其余人保持着缄默。

渐隐。

仍然是那间房间。
三号陪审员依然由两个人扶着,生气地看着八号。
停顿了不多一会儿,他被放开了,转过身子,走到窗前。
所有的人都为这一场暴怒所震惊……室内鸦雀无声……。
卫兵走进来,看了一眼。
卫兵:出什么事了,先生们?……我听到了什么响声。
主席:没什么,没什么!……一切正常。(指指住宅图)您可以拿走了……我们已经用过啦!……
卫兵好奇地看了看陪审员们,拿起图,走了出去。
几个陪审员慢慢地坐了下来。三号仍站在窗旁。他突然转过身来。所有人都看着他。
三号:(大声地)你们干吗都看着我?
大家转过脸去。三号陪审员走回自己的位子。
其他人也都默默地各回原位。十号陪审员擤了擤鼻子。谁也没有说一句话。
四号陪审员终于打破了这沉闷的缄默。
四号陪审员: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把自己变成毛孩子。
十一号陪审员:我也有同感……要知道我们可是重任在肩……我们到此聚会——是民主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毕竟是……唉,怎么搞的?我忘了这个字……对了,毕竟应邀到此的呀。应邀到此,来审定一个对我们来说谁也不认识的人是否有罪……我们只是要作出某种判决,而我们个人之间,是无所谓谁胜谁负的。我们的力量也就在这里……无论怎样也不能把本案引向个人之争。
长时间的难耐的停顿……
十二号陪审员:到目前为止,我们还一无所获……谁有什么建议没有?
六号陪审员:我想,主席先生,我们可以再表决一次。
主席:我同意……谁赞成表决的?
他看看坐在桌旁的人们。
七号陪审员:好,表决吧!
三号陪审员:我要求公开表决……让每个人亮出自己的看法……我要知道每个人的看法!
主席:依我看,这是可以的。有谁反对吗?……好!我将按号码叫你们。
他拿起铅笔和纸,根据表决结果做出不同的记号。
主席:我投票!……有罪……二号?
二号陪审员:无罪。
主席:三号?
三号陪审员:有罪。
主席:四号?
四号陪审员:有罪。
主席:五号?
五号陪审员:无罪。
主席:六号?
六号陪审员:无罪。
主席:七号?
七号陪审员:有罪。
主席:八号?
八号陪审员:无罪。
主席:九号?
九号陪审员:无罪。
主席:十号?
十号陪审员:有罪。
主席:十一号?
十一号陪审员:无罪。
主席:十二号?
十二号陪审员:有罪。
六号陪审员:现在票数一半对一半……
十号陪审员:嘿,你们知道我要说什么吗?现在,就在这儿,就在这房间里,就在此刻,有人正在犯罪哩!
主席:票数一半对一半……
三号陪审员:我同意马上到法庭去,说明陪审员无法取得一致意见……再继续下去毫无意义了!
七号陪审员:我赞成这个意见……马上告诉法官。让那个年轻人到另外的陪审员那儿碰运气去吧!
五号陪审员:(对七号)那就是说,你仍然认为,没有任何根据提出理由充足的质疑?
七号陪审员:不,我已经不这样认为了。
十一号陪审员:对不起,您也许不完全懂得理由充足的质疑这个术语吧?
七号陪审员:(生气地)您这是什么意思?您以为,您在跟谁讲话?(对其他人)不,瞧瞧这小伙子!……不知打哪儿到此地来的,却想在这儿教训人!……真是岂有此理!
五号陪审员:(对七号)等一等。可谁也没问过您,您自己是打哪儿到此地来的……
七号陪审员:我就生在这儿……
五号陪审员:也没问过您父亲是打哪儿到此地来的……
他凝视着七号陪审员。七号经不住他这种逼视,转过脸去。
五号陪审员:也许,我们不妨听一听不久前来我国侨居者的意见……我们还远非一切都完善呢!
十一号陪审员:请你们……别这样!我对这些已经习惯了……谢谢您。
五号陪审员:不,我们这儿并非万事如意!
七号陪审员:OK!我向您致歉……您需要这个吗?
五号陪审员:对,我正需要!
主席:好啦好啦!……不要争吵啦。谁有什么建设性的提议?
二号陪审员:(犹豫不决地)你们要知道,有一个因素使我深感不安……整个事件与刺伤有关……这刺伤是怎么造成的呢,从上往下……你们还记得么?
三号陪审员:难道我们又得一切从头来起?关于这件事法庭上讲得够多的了!
二号陪审员:我知道……但我弄不明白……那孩子身高五英尺六英寸,而他父亲是六英尺二吋……两人相差六英吋。应该承认,用刀子刺进比自己高六英寸的人的胸口,是够困难的。
三号陪审员怒气冲冲,手中拿起那把刀子,跳了起来。
三号陪审员:不,看样子,不亲眼看一看,您是放不了心的……我马上给您瞧瞧……哪位站过来?
他用挑衅的目光望着大家。
八号陪审员从坐位上站起,向三号走去。三号啪的一声关上刀子,把它放进口袋。两个人面对面地互相逼视了好一会儿。
三号陪审员:好吧!(对二号)请仔细看着。我不打算再重复第二遍。
他稍稍俯下身子,以便使自己比八号陪审员矮一些。
三号陪审员:我这样就矮了六英寸。
十一号陪审员:六英吋还得再矮一点。
三号陪审员:好,就再矮一点。
他把手放进口袋,拿出刀子,打了开来,举手持刀,准备刺去。
在干这一切的时候,他不断地逼视着八号陪审员的眼睛。终于,他用力挥起刀子。
二号陪审员:(叫起来)小心!
刀子就要碰到八号陪审员了,二号猛地抓住了三号陪审员握刀的那只手。
六号陪审员:这毕竟不是开玩笑啊!
五号陪审员:您怎么啦?
七号陪审员:放心吧!……没伤着谁吗?
八号陪审员:(低声地)没有,没伤着谁。
三号陪审员:好啦,看见了吧?这就是你们的疑团……看看吧,往下刺,往深处刺……譬如我就这样用刀刺进比我个儿高的人的胸口,就这样干了……看吧,好好看看吧,请指出,如果我有什么不对……
他得意地转向二号陪审员,但对方没有理他。三号陪审员等了他一会儿,注视着他,然后把刀扎在桌上,坐了下来。大家都默默地看着那把刀。
三号陪审员:往下刺,往深处刺……我想,现在该不会有什么争议了吧!
八号陪审员从桌上拔起刀,关上了它,然后重又打开,改变着手的位置,用它从上往下刺。
八号陪审员:(对六号)您什么时候用刀刺过人吗?
六号陪审员:当然,没刺过。
八号陪审员:(对三号)您呢?
三号陪审员:(嘟哝着)少说废话!
八号陪审员仿佛没有听见,重复自己的问题。
八号陪审员:您呢?
三号陪审员:(大声地)没有,没有刺过!
八号陪审员:那您怎么知道应怎么刺呢?
三号陪审员:您想干什么?……这对我来说是一个普通的合乎情理的常识。
八号陪审员:那您什么时候见过用刀杀人吗?
三号陪审员:(沉默了一会儿,神经质地看看人)没有!
八号陪审员:好……那我就要请教您……须知被告是会使刀的……他正是因为斗殴中致人刀伤才被送进感化学校……是不是?
十二号陪审员:是这样。
八号陪审员:那么,现在请看!
他关上刀,随即重新打开,改变着刀的位置,以便使刀从手的下方刺去。
八号陪审员:难道你们不觉得,这种持刀的方法够有多笨!
三号陪审员:您想对我搞什么名堂?
八号又关起刀,再打开,但这回握刀的手却在上面。
五号陪审员:等等……我想起什么来啦……快把刀给我!
他伸手接过刀。
八号陪审员:您什么时候见过动刀打架吗?
五号陪审员:是的,见过。
八号陪审员:在电影里?
五号陪审员:在家里,在我们后院……在空地上……在我生活的那种环境里,这种摺刀是大人小孩必备之物……我先前怎么没想到这点呀!……看样子,是下意识地想忘记这些事啊……(打开刀子)当然,不管是谁,如果他什么时候需要手持摺刀,他决不会自上而下刺去的。用摺刀无法这样去刺。您一定得自下而上。
八号陪审员:那就是说,用这种刀子不可能造成被告父亲致死的那种伤口罗?
五号陪审员:不可能。如果被告确有一点儿使刀经验的话。
三号陪审员:我不相信!
十号陪审员:我也不信。你们老在这儿给我们变什么戏法。
八号陪审员:(对十二号)您怎么想呢?
十二号陪审员:(没把握地)是呀……说实在的,我不知道。
八号陪审员:(对七号)喂,您的高见呢?
七号陪审员:我跟您说……说真的,我对这一套厌烦透了……我们一直在原地踏步……快结束这个故事打道回府吧……我改变意见……我赞成“无罪”。
三号陪审员:您说什么?
七号陪审员:我说的,您都听见了。我受够啦!
三号陪审员:我受够了——这是什么意思?!这不是回答。
十一号陪审员:(生气地,对三号)我认为您是对的,当然,这不是回答!(对七号)您怎么对一个人采取这种态度?您在这儿坐不住,是因为在您的口袋里装着戏票。您赞成“有罪”是希望早点了事,现在又因为同一原因改变了意见……我想,您无权这样玩忽一个人的生命……真是岂有此理……简直是太糟糕了!
七号陪审员:等一等……您有什么权利跟我这样讲话?
十一号陪审员:(严峻地)我完全有权对您这样讲话!您既然赞成一个人无罪,那您就该相信他确实无罪。而如果相信他有罪,那就应该投票……或许您……认为根本不可能做到公正判决吧?
七号陪审员:可是,听我说……
十一号陪审员:他有罪还是无罪?
七号陪审员:(犹豫地)我不是说过没……没罪。
十一号陪审员:为什么呢?
七号陪审员:我没必要回答……
十一号陪审员:有这个必要……说!为什么?
他俩长久地互相对视着。
七号陪审员:(低低地)我……我不认为他有罪。
八号陪审员:(很快地)我要求重新表决。
主席:有人要求再表决一次……有反对的吗?
谁也没有反对。
主席:好,马上表决。谁认为被告无罪,请举手。
二号、五号、六号、七号、八号、九号、和十一号陪审员的手几乎同时一下子举起来。接着,十二号也缓慢地举手附和。
主席对大家巡视了几秒钟,最后自己也慢慢地举起了手,然后才开始清点票数。
主席:请放下!……
手都放了下来。
“九票赞成‘无罪’。现在,赞成被告‘有罪’的请举手。”
三号、四号和十号陪审员举起了手。
十号陪审员:我真弄不明白!你们怎么竟能认为那少年无罪?你们明明知道这些人胡说八道。我想,我不该对你们讲这些。此外,我必须说,他们……
五号陪审员从坐位上站起,一句话也没说,他转过身,背朝着桌子,向窗户方向走去。
十号陪审员:……他们能无缘无故地随便杀死人。你们要晓得,他们喝得酩酊大醉,然后——啪!某个人就倒进了沟里,你还不能指责他们。就是这样一帮人,你们明白我要说什么吗?这些人无法自制,蛮横粗野,是一群十足的暴徒!
九号陪审员站起身,也走向窗户,十一号跟在他后面。
十号陪审员:人的生命对他们来说,根本不象我们这样珍贵……哎,你们都往哪儿走呀?……这些人酗酒,斗殴,他们当中经常有人被杀……对他们来说这并不在乎!当然罗,他们当中也能碰见好人……我得首先指出这一点。
谁也没有打断十号陪审员的话。但从他们听话时的表情可以看出,他的话不仅没有博得任何人的同感,相反,却激起无声的抗议。
八号陪审员也离开桌子,走到窗前。接着是二号和六号。
十号陪审员:我认识几位真正的体面人……不过这毕竟是例外。他们当中大多数人看来根本没有任何情感。他们可以为所欲为……可是,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主席从桌旁站起,也走到窗前。七号和十二号陪审员跟着他走去。
十号陪审员:我在申述我的意见……请相信我,这是些可耻之徒!他们当中没有一个规矩人,因此我们必须谨慎……相信我吧,那是个作案的少年……
三号陪审员坐在桌旁,玩着刀子。四号皱着眉头,低头往下看着什么……但他也站了起来,也走向窗前。??

 短评

法学狗看了真的深有体会,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正义,一环扣一环,你心中会有自己的答案。

8分钟前
  • bornfreey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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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电影精华。天气随着讨论的进行由闷热、大雨到平静。Lumet的调度和运镜是殿堂级的,或者是摄影机被技巧高超的剧本和表演所带领,编和导的完美配合,给出这部紧张感从头保持到尾的神作。一个悬念,多个波澜,故事的设置和表达都已入化境。你黑泽明拍7个人,我Lumet就拍12个!哈哈。

13分钟前
  • 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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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丝剥茧,各个击破,非常牛逼……感到非常非常大的压迫感。气氛竟然还跟一场雨融合得那么好。

16分钟前
  • 米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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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这是一部牛片,只是没想到居然这么牛。

17分钟前
  • kissdem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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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人性、理智、原则。合理怀疑。

21分钟前
  • 鱼丸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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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之所以能够标榜民主,正是因为这种陪审团制度所映射出来的倾听每一个声音,尊重每一个个体。提出你的“合理怀疑”,大家来讨论,来表决,来投票。但是,并不是每一个陪审团里都有这样一个8号陪审员,而偏见永远存在

26分钟前
  • 狷介有乌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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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生门,只有阐释,没有真相

30分钟前
  • so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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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节展开的不错,但是戴维斯主张的部分都只是模棱两可的推测,实际上挨个求证这些东西之后,孩子有可能是凶手,也有可能不是。只是控方的初期工作没有做好,辩方的交叉质询没有做好,案子应该重新调查,而不是简单的判决无罪。看到有人截屏引用这个十一年前短评做庸俗群众代表我很荣幸。现在我要补充的话,会说,权利机关的失职是一回事,合理质疑没有毛病,但结局判决无罪是有毛病的。因为不管群众是盲从机构推测,还是盲从男主推测,都只是被碾压。文艺青年批评我追求真相庸俗,那么只要和机构观点相反就行,接受无罪结局才是公平和正义吗。

32分钟前
  • süd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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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说谎者,人是连自己也会欺骗的说谎者。因为冷漠,成见,因为麻木,可笑的自尊,或者甚至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去坚持一个谎言。一个没有理智的社会,往往同时也是一个没有感情的社会。强烈推荐,精采绝伦。

33分钟前
  • 亚比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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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见,合理的怀疑。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怀疑的能力。最后,当意见终于统一,每个人默默地穿上外套,离开,桌子上是刚刚一个半小时内发生的巨大震荡留下的痕迹,烟灰缸,纸团,凌乱的纸张,笔,还有那把刀。经过这些震荡后的十二个男人,不管之前是多么的抱着偏见不放,此刻都闪着光。这是人类进步的光芒。

37分钟前
  • 一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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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在与11个人持对立观点的情况下如何一一说服众人并反败为胜!

39分钟前
  • jiy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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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湛的表演,恰到好处的对话与矛盾设计。

41分钟前
  • 艾小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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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实际上并没有这么大。使它显得大的是阴影、对称、镜子、漫长的岁月、我的不熟悉、孤寂。

44分钟前
  • 狄飞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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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会来这里,不是来吵架的。我们肩负着重责大任。我一直觉得这就是民主社会的优点。我们收到信,被通知要来这里,决定一个跟我们素昧平生的人到底有没有罪,不论做出什么样的判决,我们都拿不到好处,也没有损失,那就是我们的国家能这么强大的原因。”精采!剧本、导演、演员个个出色★★★★★

47分钟前
  •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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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德尼·吕美特的长片处女作。随着剧情发展,焦距逐渐加长,而长焦镜头使空间显得愈加狭窄,似乎身后的墙壁都在不断收紧对角色们的包围圈;影片前1/3的镜头高度在视平线以上,中间1/3与人眼视线相同,而后1/3则在低于视平线的高度取景,角色的重要性、统治力和热情愈加增进,而观众愈加臣服于角色。

49分钟前
  • 冰红深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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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开日出日落外,又一部以对话为主的电影。有张力,也有法律的基础常识、以及如何说服人和群体决策等要素。

54分钟前
  • 暖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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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叫典型的剧情片

57分钟前
  • 蛮爷
  • 还行

投票不管用,意见领袖也没用,你得让每个人都说个够。然后明智的共识才会产生。

60分钟前
  • NullPoi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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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五十年代的饮水机电风扇和豪华厕所只想感叹“万恶的资本主义”!

1小时前
  • 王大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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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领袖在电影中的上佳诠释

1小时前
  • 扭腰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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